第216章 綠林好漢,奇妙的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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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時代,遠遊不是一件簡單幸福的事情。尋常人出行需要擔憂各種問題,尤其是恰逢亂世,各種綠林好漢也都冒了出來。一個不小心便是人財兩失。不過這些問題在秦天身上都不存在。他一個修行者,還能被劫道的給攔了。說起來,從南陽到遼東,這一路上秦天也的確是遇到過幾次打劫的。第一次就是從南陽出來沒多久,路過一個山林子的時候,秦天和沐春兩個人被幾個麵黃肌瘦的漢子給攔住了。這些人沒有甲胄,手裏隻有幾把長刀,秦天還注意到山林之中有人手持長弓瞄著自己。不過看到秦天隻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道士,身邊還帶著一個小姑娘,他們很快便放鬆了警惕。為首那人騎著一匹瘦馬,人是麵黃肌瘦,馬匹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就在他們攔路的時候,那馬已經不聽背上騎手的命令,走到路邊開始吃路邊的野草去了,顯然是餓極了。劫匪倒也不覺得丟臉,顯然是早就已經習慣了眼下這般情況。說是劫匪,這些人卻是比很多讀書人都要懂禮數。看到秦天一身青衣道袍,顯然也不是什麽富家子弟,因此並未為難秦天。沒錯,秦天換了一身衣服,不再一直都穿一身白色了。主要原因便是一直都是一身白色,秦天也覺得實在有些太過單調。帶著兩個徒弟,也算是他修行路上的新起點,秦天想要換一身衣服,也相當於是換個心情。所以他便用術法將自己的白衣變為了尋常百姓最為常見的青色,也就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的那個青色。漢代百姓最常見的顏色便是青色和白色,因為這兩種顏色不怎麽需要漂染,成本最低。所以遇到身穿這兩種顏色的人,不是窮苦百姓,那也家產也定然並不豐厚。一般劫道的人也不會太過為難這種人。當然,前提是這些人有最基本的道義,碰上那種窮凶極惡之人,他們才不管你穿的是什麽顏色,不剝一層皮下來肯定是不會放你走的。而秦天遇到這幾人顯然就隸屬於前者。“你們隻要吃的?”秦天再次確認了一遍。“伱這小子是聽不懂人話還是怎麽?”為首那匪頭子似乎有些不耐煩。他操著一口濃重的中原地方口音恨恨的罵道:“媽的今天出門不順,碰見你這麽個晦氣的東西。”“連一點油水都刮不出來,要你點吃的還婆婆媽媽的,怎麽?你要是連吃的都沒有,那你是想嚐嚐爺爺的長刀了?”秦天臉色怪異。不是因為這匪頭子的汙言穢語,對於他們這種人而言,肮髒的詞匯隻是他們保護自己的武器之一。他們需要用粗俗的言語和詞匯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麽好惹,讓別人懼怕自己。這樣他們才能保證自己能夠獲取活下去的資源。秦天覺得怪異實在是因為這些劫匪……實在是有些太過可憐了。他從來都不是那種會因別人的言辭而輕易動怒之人。哪怕這些人並不客氣,言辭之間多有辱罵。但秦天知道,這些人的生活方式決定了他們說話的方式。如果他們也能衣食無憂,定然也會如同那些文人墨客一般,說話彬彬有禮,恨得咬文嚼字,一句話帶三百個典故。但他們不能,所以隻能用這些粗俗的詞匯來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麽好惹。“真的隻要點吃的就夠了?”秦天再次確認了一遍。“沒錯,爺爺我也不多要。”匪頭子瞪了秦天一眼。“看樣子也知道你小子身上沒什麽油水,還帶個拖油瓶。”匪頭子看了一眼秦天身後的沐春,不屑道:“你爺倆也是苦命人,咱講話了,雖然爺爺我是劫道的,但也不是沒良心的人。”“這年頭大家都不好過,我也不多要你的,把你身上帶的吃的喝的拿一半出來,錢財銀子爺爺我就不拿了,給你來留條活路。”“但你要是說連這點東西都拿不出來,就別怪爺爺我手下的長刀不留情麵了!”秦天沒有想到,自己生平所遇到的第一個劫道的劫匪,居然還是一個盜亦有道的義士。“但是要一半的話,我怕你這麽多人帶不回去。”秦天輕笑道。“放你娘的狗屁!”匪頭子眼睛一橫:“你這小子看上去挺老實,怎麽一張嘴竟是說些混賬話!”“還說你爺爺我帶不回去!”魏延冷哼一聲:“你若是不想給就直說,爺爺也不跟你浪費時間。”“別逼得我動手搶奪,到時候大家麵子上都不好看!”秦天倒也不惱怒:“既然你說能拿的下,那就來拿吧。”說罷,秦天竟是從身後掏了一隻香氣噴噴的燒雞出來。那燒雞還冒著熱氣,用油紙包著,散發出一股誘人的香味。匪頭子眼珠子都快要瞪出來了。“你這小子,這麽大一隻燒雞你是怎麽帶在身上的?”然而秦天接下來的行動更是讓那匪頭子渾身直冒冷汗。隻見秦天的身後仿佛是有無底洞一般,不斷的往外麵掏著各種美食美酒。甚至就連那美酒都冒著熱氣!燒雞燒鵝都隻是開胃前菜,最讓匪頭子震驚的是秦天居然從背後掏出來了一袋接著一袋的米麵!不一會的功夫地上就擺了十幾人一個月的食物!匪頭子再怎麽蠢笨也知道自己這是遇上高人了!他當即便下馬跪倒在地:“魏延不知道高人前來,無意間衝撞冒犯了高人,還望高人大人有大量,不記小人過,放過小人!”這漢子能屈能伸,最讓秦天意外的還是他的名字。“你叫魏延?”“不錯,小人坐不更名行不改姓,正是魏延!”說罷,魏延小心翼翼的抬起頭看了一眼秦天:“高人聽過我的名字?”秦天微微眯眼:“倒是聽過一些。”魏延也是三國出名的將領,不過他第一次嶄露頭角應當是五年之後的事情了。秦天卻是沒想到現如今魏延竟然混到了落草為寇的地步,卻是不知道魏延日後是如何混到劉備部下的。隨時落草為寇,魏延身上倒也有幾分俠氣,這也是秦天並未對他出手的緣故。“還要嗎?”秦天麵帶笑意的看著魏延。“不要了,哪敢還要高人的東西。”魏延連連說道。“當真是不要了?”秦天笑道:“你要是真的不要,我可收回去了!”魏延跪在地上,偷偷瞧著秦天的臉色,忽然間一咬牙:“要!”“高人既然拿出來了,那我哪有不收的道理!”秦天眉頭一挑:“難道你就不怕我生氣?”魏延老實答道:“我看高人心胸寬廣大度,不會因為這點小冒犯而生氣。”“這點東西對高人來說想來不過是九牛一毛,對我來說卻是救命的東西。”“若是不拿這點東西,隻怕魏延真的要做那不擇手段的之事了,與其那般,倒也不若一死了之。”“反正早死晚死都是一樣的,不若直接收了,就算死了,臨死之前能吃頓飽飯也算是不枉在這世上走一遭!”秦天不由得會心一笑。魏延雖然看上去腦子不太好使,卻也有幾分機靈,膽子還足夠大,怪不得日後能成為一代名將。“隻要你能拿走,拿多少我給多少。”“此話當真!”魏延眼前一亮。“自然當真。”秦天笑道:“不過隻能拿一次,你再回來,那可就沒有了!”魏延倒也耿直,絲毫不怕這其中有詐。“兄弟們,出來拿東西了!”一聲大吼,山林之中頓時蹦出來了七八個人,加上魏延帶著的這些,加起來約莫也有十幾人了。這十幾人均是手持長刀,有幾人背上還背著幾把長弓。在這個時代來說,這些人已經算是一股不小的軍事力量了。至少用來打家劫舍是完全夠用了。起初那些人還有些膽怯,但在試探性的拿走一些東西之後,發現秦天是真的不在意,頓時膽子大了許多。秦天倒也當真遵守諾言,不管他們拿多少,秦天總能從背後掏出來更多的食物出來。不多時,一行十幾人手裏背上懷裏,到處都是吃的喝的。他們甚至連馬都不騎了,馬背上也背著各種米麵糧油。魏延看到有人偷摸拽下一隻雞腿放入口中頓時大罵:“你急什麽,饞死你個王八蛋得了!”“別拿那些沒用的東西,你有那傻力氣不如多給老子揣把米回去!”小半個時辰過後,一行人身上實在是拿不下了,恨不得連走路都成了問題。他們隻恨自己平時吃飯太少,力氣太小,不能拿更多。“拿不下了?拿不下我可要收回去了!”秦天輕笑道。魏延看著秦天麵前放著的那似乎永遠也拿不完的食物,實在是心有不甘。一發狠,他竟是讓人用嘴叼著,一人嘴裏咬著一隻燒雞帶走。這下是真的連話都說不出來了。雖然遺憾,但魏延也不敢要求更多了。這麽多東西,足夠他們好吃好喝的過完這個年了。省著點吃,甚至能過到明年開春了。尤其是那些白麵白米,質量更是上乘,拿到集市上可是能賣不少錢。這些錢還能換到更多吃的喝的,甚至說不定能換來足足半年的吃食!打家劫舍隻怕是一年都搞不來這麽多東西。魏延已經足夠知足了。眼看高人要走,魏延也顧不得手裏的東西了,連忙放在地上跪地高呼:“多謝高人賞賜!”秦天搖搖頭,微微一笑,緩步前行,逐漸消失在眾人的視野之中。一行人跪在地上,直到秦天離開半晌,才敢起身。“將軍,咱為什麽不求那高人留下來?”魏延身邊一個小個子湊上來小聲問道:“若是那高人留下來,咱們不是再也不缺吃的喝的了嗎?”魏延一巴掌抽過去:“你個蠢貨,想死別拉著我們一起死!”“那高人這麽厲害,豈會在咱們這小山溝溝留下來?”“憑他的能力,這天下之大,想去何處去不得?”魏延冷哼一聲。“今日冒犯,那高人饒咱們一條性命已經是難得好事了,還給了咱們這麽多吃的,這就是天大的幸運,你小子居然還敢不知足!”魏延看了一圈的人:“我警告你們,今天的事情都給我把嘴巴閉緊了,誰都不許給我說出去!”“若是走漏了風聲,小心我拔了你們的皮!”小個子縮了縮脖子:“知道了將軍!”但很快,他便高興了起來。“有了這些東西,寨子裏的人這下能過上一個好年了!”魏延又是一巴掌。“鼠目寸光的東西,你就不能看遠一點。”魏延目光閃動:“莫說這個年了,隻怕以後咱們都有好日子了!”“啊?為什麽?”小個子似乎有些不解。魏延冷哼一聲:“蠢貨,這些東西都不許給我動,我要去城裏換錢換吃的!”“啊?這些東西都要賣了嗎?”小個子似乎有些不舍。他自小到大,還沒吃過這麽精美的白麵,實在是有些舍不得。“留一點嚐嚐味道就行了,咱們最主要的還是填飽肚子!”魏延的眼中閃爍著和他外形不符合的光芒。“多換點吃的,咱們這下就能招兵買馬了你曉不曉得。”“招兵買馬幹什麽?”小個子有些不解:“咱們人夠多了,再找更多的人來,不是分咱們的吃的麽!”魏延冷哼一聲:“這就是為什麽我是老大你是小兵的原因!”他自然不是無的放矢,更不是什麽囂張的蠢貨。他這麽做自然是有著自己的考慮的。落草為寇畢竟不是正經出路,說不定哪天就讓被人給剿了。所以他打算從良。但他們這幫麵黃肌瘦的家夥,誰會要?有了吃的就不一樣了。多的不說,隻要能拉起來個二三百人的隊伍,吃的管夠,稍微練上那麽一兩個月,隻要像樣子,就能帶著這批人去投奔諸侯了。到時候難道還會缺這麽一口吃的不成?魏延隻是家道中落,也並非是真的平頭百姓,不然他也不會拉著這麽多人幹起了打家劫舍的生意,還幹的有模有樣的。就是在劫匪之中他實在是有些太過良善了,這才搞得連飯都快吃不起了。說是劫匪,其實他們還兼職種地,哪能真的全靠打家劫舍過日子?(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