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正國本(廿六)“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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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務實剛說完這句,程文卻搖頭道“日新,我雖遠不如你知兵,但在這件事上,我卻覺得……你恐怕多慮了。”
    高務實果然有些詫異,問道“何以見得?”
    程文道“我原是毫不知兵的,但這幾年因為戶部總要督辦一應軍械相關事宜,我倒也從各方聽來一些火槍戰陣之法。例如南軍葉邦榮有次來領三萬杆火槍,我便和他談論過火槍對陣。
    按照他的說法來看,這火槍對陣最是笨拙,無非雙方擺開陣線,不斷抵近,不斷對射。雙方兵卒無論有多大本事,此時都不得隨意施展,隻能硬生生與本戰線上之同袍一起開槍、一起裝藥。
    至於此戰勝負,看得是對戰雙方誰更能維持軍紀,硬頂著對方火力,硬頂著不斷傷亡,硬頂著血流成河而將敵軍陣線打垮。隻要對方現行崩潰,己方自然也就取得了勝利……是否如此?”
    高務實點頭道“火槍陣對戰火槍陣,大抵便是如此。”
    “那就沒錯了。”程文也點了點頭,道“所以這般作戰,比的是軍紀,是士氣,是火力強弱,是射擊速度。但是依我看,如果前麵這些都差不多,那麽最終比的是誰槍多人多……誰就能贏。”
    高務實一怔,心說這話好像是沒錯,但又好像是一句正確的廢話。你要說雙方其他方麵水平都差不多,那當然軍隊人數越多的那一方贏麵更大。好比大家都是火槍兵,都是排槍陣,大平原上打決戰,我有兩萬,你才一萬,那我理所當然打爆你啊。
    但高務實還沒來得及表示肯定,程文便笑了起來,道“雖然我不清楚這火槍為何隻能如此蠢蠢的使喚,但假設真是如此,那蒙古人和我大明打火槍戰,他們天然就吃了大虧。”
    他這麽一說,高務實倒馬上明白他要說什麽了。
    果然,程文抬了抬下巴,道“以往我大明與蒙古人作戰最教人煩惱的是什麽?無非就是勝無大勝,敗則大敗。何以如此?自然是因為兩條腿跑不過四條腿。
    我軍戰勝,蒙古人調轉馬頭就跑,我軍追之不及,甚至連首級都搶不到多少。明明看著打傷打死不少,可最終一清點戰果,首級上百的也沒幾場。
    我軍戰敗,那更別提。蒙古軍中路鐵騎突破、兩翼遊騎掩殺,我敗軍四散奔逃卻逃無可逃,被人如貓戲老鼠一般虐殺無數,動輒損兵折將數千員,甚至過萬也不在少數。
    然則察哈爾若改變戰法,與我軍下馬打火槍對戰,那他們的騎兵優勢便會蕩然無存,我軍再不複‘勝無大勝,敗則大敗’之劣勢。
    與此同時,火槍對陣既然甚是蠢笨,那便如我方才所言,打到最後無非便是拚一個人多槍多……嘿,我還就不信了,察哈爾在這方麵能拚得過我大明!”
    高務實頗為意外,他還真不知道程文這位純純的文官,如今也變得“知兵”起來了,居然能看懂“排隊槍斃”這個蠢戰術背後的內核。
    沒錯,“排隊槍斃”這個戰術,隻要火槍製造技術差不多,雙方訓練水平和軍紀也沒拉開太大差距,那麽最終比的還真就是哪一方“人多槍多”,因為這個戰術本質上就是個拚消耗的蠢戰術。
    高務實前世看過不少排隊槍斃時代的戰爭電影、電視,比如米國獨立戰爭時期的某部電影裏麵,大陸軍和英軍雙方都站的很整齊,互相凶猛對射而不會去躲閃子彈,顯得戰術極其呆板。
    當時評論區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從而有很多疑問,覺得雙方的戰術為什麽不能靈活點,為何不散開或躲避,為什麽不臥倒,不挖戰壕,就筆直的站在那挨打,這不是找死嗎?怎麽會有這麽蠢笨的戰術?這不是電影亂編的嗎?
    其實,那個年代火槍對射的戰爭場麵是真實的,所以才會被戲稱為“排隊槍斃”。在滑膛槍排隊槍斃的年代,由於前裝滑膛槍的命中率低下,一百米距離上你要瞄準某一個人打,打不打得中完全看運氣,甚至五十米也不能實現精確射擊,就是到了三十米,也未必有斷然命中的把握。
    因此,當時的戰術就是把步兵排列成最緊密的線列陣隊形,力求取得最大的火力密度。如此一來,按照概率,即便你打偏了原定的目標,也有可能打中目標旁邊的某個倒黴蛋。
    這樣一來,距離過遠的齊射就沒什麽意義,打飛了或者打進地裏的概率太大,所以誰先開火誰吃虧。老練的指揮官一定會要求自家軍隊盡量靠近敵人才進行第一輪齊射,恨不能把火槍頂在敵人臉上齊射。
    而這又是因為滑膛槍的射速非常低,士兵每發射一次之後,再次發射的時間非常漫長。最開始的時候,每打一次需要一兩分鍾才能再次發射,後來經過多次改進、升級,才慢慢將填藥裝彈時間一步步壓縮。
    當然,從另一個方麵來說,由於黑火藥發射以後產生的煙霧太濃烈,先射擊的一方經過幾輪射擊,基本就被籠罩在煙霧裏,完全看不到目標,因此交戰時要掌握最關鍵的、能看清敵人的幾輪齊射。
    所以,訓練有素的一方通常采取的戰術,是在忍受大量傷亡的情況下,以整齊的線列陣前進,盡量靠近敵人的陣線,在最近距離開火,力求用三到四輪相對準確的射擊打垮敵人的軍陣,然後視情況進行刺刀衝鋒,就能決定一場戰役的勝利。
    有人說,那為什麽前排不搞個盾牌?這是因為,即使是威力較小的中式火繩槍(鳥銃)的最小彈丸也是14毫米口徑的鉛彈,而燧發槍則更大很多。
    比較著名的兩款是龍蝦兵的褐貝斯燧發槍,口徑是19毫米,而法國人的1777式燧發槍,口徑也達到了175毫米。在五六十米內,那巨大的動能足以打碎一切單兵使用的盾牌,甚至就連滿清八旗那種重型盾車的盾牌,也一樣可以打碎。
    如果非要說有什麽不能打碎的……或許把戚繼光搞出來的偏廂車擋板盾牌加厚是可行的,但這對精鐵精鋼的產量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且,這樣的重型偏廂車在行軍、作戰地點選擇等方麵的要求勢必會嚴苛很多,作戰適應性肯定大幅降低,可操作性實在不太行。
    也有人說,那為什麽不給士兵配上板甲呢?
    首先,一套板甲是非常昂貴的,要比招募、訓練和武裝好幾個火槍兵都貴。有人計算過,能擋住燧發槍的板甲,其重量也不是人體能承受的。
    其次,燧發槍在幾十米內的穿透力,能打碎一切適合人類穿著的板甲,而且身穿板甲被燧發槍的鉛彈命中,造成的傷害還要比不著甲嚴重的多。
    被子彈撕裂的鐵甲會加劇槍傷程度,所以火槍普及以後,鎧甲就迅速地被淘汰了。相應的,淘汰護甲也讓步兵有了機動能力,步兵有了密集、持續性火力之後,並不怕騎兵的正麵衝鋒,可以從容站陣。
    也是因為如此,之前冷兵器時代需要兵種配合才能克製的騎兵,現在隻要燧發槍+刺刀的步兵就行了。燧發槍一個很大的好處就在於,它是一個統一的戰術武器。
    那又有人說,士兵趴地上不行嗎?
    答桉是的確不行。現在還是前裝槍時代,士兵如果趴地上,一般來說就沒法裝彈了。所以大規模的分散隊形的輕步兵,直到米尼彈發明之後才有意義。也就是說,後裝定裝彈發明之後,臥倒才變成一個有意義到戰術動作。
    當然,明軍目前所用的製式火槍萬曆二式比這次錦衣衛送來的魯密銃要先進,最明顯的一個優勢就是萬曆二式專門對紙殼定裝藥做出了適應性改進。
    這使得明軍火槍兵不僅裝藥更快、計量更準,而且可以使用跪地裝藥姿勢,從而在戰場上形成高低兩層、交替前進的“雙三段擊”式射擊。簡單地說,就是火力密度翻倍。
    總之不管怎麽說,燧發槍時代的排隊槍斃,最需要的是紀律,其他的自作聰明的奇思妙想基本都是找死行為。
    這種戰術需要相當高的軍隊組織能力和單兵素質以及意誌力,否則第一輪齊射後隊伍就可能會垮掉。舊式軍隊因為往往強調個人武勇而輕視紀律,基本達不到這種要求,乃至於連基本的對線能力都沒有。
    所以“排隊槍斃”這種戰損率極高的殘酷戰術,對整個軍隊的紀律和士氣要求非常高。這一點做的比較優秀的就是英國的紅衫軍,他們因為紅色軍服,在後世被戲稱為“龍蝦軍”。
    名字雖然有點搞笑,但在當時的戰爭時,“龍蝦軍”巔峰時期往往有自信讓對方先開槍,或者是進入非常近的距離然後再開槍。
    那個時候的英軍對自己軍隊的要求是,戰損率未超過50%決不能後退,因為一排線列的崩潰很容易導致後排線列的全線崩潰,而要完成這樣的標準,軍隊的訓練度可想而知。
    後世經常有人說,隻有民族思想確立的國家,士兵知道為誰打仗之後才能達到這樣的軍紀,其實這話頂多隻能說是對了一半。
    知道為誰打仗的軍隊當然能達到這樣的軍紀,但誰能說殖民主義時代的歐洲軍隊就人人都有為國為民作戰的覺悟,這不扯澹嗎?
    事實上在絕大多數時候,隻要錢到位——最多加上前途到位,再配合嚴格甚至嚴厲、嚴苛的軍紀,絕大多數軍隊都能做到這一點。
    唯一的問題在於,多少錢才配稱之為“錢到位”。
    按照高務實的經驗,這個答桉是當一名士兵的收入可以達到普通人兩倍或兩倍以上的收入,且撫恤金及撫恤待遇優厚到即便他因為作戰而殘疾乃至戰死,其家人尤其是子嗣能夠衣食無缺的成年,那麽在這個時代就可以稱之為“錢到位”了。
    然而事實上,僅就目前而言,可以拍著胸脯說自己軍隊已經“錢到位”了的,可能還隻有南疆警備軍和他在大明的精銳武裝家丁。大明朝廷的官軍並不能普遍做到這一點,隻有個別將領的嫡係家丁部隊,以及極少數特殊軍隊——如禁衛軍——可以做到。
    “若隻論中軍決戰,的確如此,但這事卻不是這樣算的。”高務實笑了笑,但卻搖了搖頭,道“中軍以火槍而步戰,未必就又要讓兩翼也如法炮製。蒙古人以騎射聞名,這兩翼大可以繼續使用騎兵,如此一來若中軍得勝,他那騎兵依然可以左右掩殺,較之以往,反而更見狠毒。
    倘若中軍不勝,這兩翼騎兵亦可用來遮蔽我軍追擊,無論是衝我中軍大陣之兩翼,亦或者側襲、咬尾,均無不可,且都將對我軍之追擊造成嚴重騷擾。如此,怎好假設他們就要放棄騎兵使用呢?”
    程文聽了這話,不禁麵色郝然,才知道自己相比高務實來說仍是“不知兵”。按照他剛才的猜測,那就是做減法,以為察哈爾部為了火器化而把騎兵優勢直接丟了不用,反而全麵向明軍模式靠攏。如此一來,自然就是以己之短、攻敵之長。
    而按照高務實所言,布日哈圖隻會選擇做加法,也就是在維持騎兵優勢的前提下再額外搞出一支中軍火槍步兵大陣來,用以正麵迎擊明軍的火槍刺刀陣。
    畢竟,察哈爾部已經試過幾次了,即便是拿最精銳的重裝騎兵去衝明軍的刺刀陣,也隻有送死的份。既然原先的所有戰術都已經失效,那當然就不得不搞出新戰術來應對明軍的中軍刺刀陣,否則難道看見明軍便退避三舍嗎?
    程文既然被高務實點明了,腦筋一轉,便想到一個問題,連忙問道“倘若如此,我之中軍相比蒙古中軍……尚有多少優勢?還有,兩翼呢?這幾年我們往騎兵上花的銀子那可是以百萬計的,如今相比蒙古騎兵又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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