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正國本(卌)爵士與殺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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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馬齊喑,群賢噤口,莫非江浙白災之事在諸位看來不值一提?”高務實冷冷地道“又或者說,諸位輕忽王事,以為民間之災與社稷無關?”
    這話說得有點重,與會眾人自然紛紛表示自己不是那個意思,隻是救災賑災這種事以往大多不是朝廷工作的重點,因此大家一時難有妥善之策。最後石星幹脆道“閣老身兼大司徒之職,天下民生係於一肩,如今又甚為重視,何不先為我等高屋建瓴指明要點?”
    高務實也不知道這群人是真不懂還是假裝不懂,不過他們互相之間各有懷疑那是肯定的,現在看來若自己不先畫個框框,這群人是不打算認真對待了。
    沒奈何,高務實隻好道“大司空既然這般說了,那我便拋磚引玉,先說一說大致可分作幾項來辦。”
    他清了一下嗓子,道“我以為此番江浙白災,除了與方才遼東地震類似,壓壞了不少屋舍急需重建之外,因冰雪之故,恐將造成受災各地今年農產減產、蟲害增加。是故,我擬為此番救災分列如下項目
    其一,實物救濟。即指今年當地或將出現糧食不足,故朝廷需預備一些糧食實物,在各受災地區糧食短缺之時加以投放。何以如此?一來,這可以保障當地百姓不至於陷入饑荒;二來,也可以避免有不法奸商囤積居奇,以百姓為血肉之食。
    其二,種子賑濟。方才說了,白災之下,原有的種糧恐怕也會損失許多,造成春耕之時當地種子不足。農事自古為民生要務,切不可失察,故在當地應該由朝廷無償或低價提供糧種,以免誤了農時。
    其三,有償賑貸。賑濟災民固然是我朝廷應為之事,然則受災範圍一旦太大,受災百姓一旦太多,即便是朝廷也未必賑濟得過來,否則造成嚴重虧空,最後導致的問題或將更加嚴重。
    因此,賑濟雖不得不設,但除了開設粥鋪保民之食,還要考慮到災後重建以及恢複生產。一些百姓或許丟失了種子,或許倒塌了屋宇,或許凍斃了耕牛,總之想要恢複生產必有困難。
    此時,朝廷便可組織低息貸款……嗯,這說法諸位近幾年應該都聽說過吧?我的意思是,朝廷本身或許也無法提供那麽多現銀來支持災區重建,但朝廷可以牽頭聚集各大錢莊、銀行等,按照朝廷統一規定的利率為災區百姓提供恢複生產所需之貸款。”
    高務實說到此處,有人提問道“大司徒仁德,我等無不欽佩,然則錢莊本是謀利行當,哪有錢莊放著重息不拿,卻響應朝廷倡議,為這種低息貸款浪費手中本金的?”
    高務實看了一眼,乃是戶部一位員外郎,南榜浙江同進士出身。高務實一時不好判斷他說這話的用意,但他既然是浙江人,總應該念著家鄉好才對,高務實因此先將這番話的用意暫定為就事論事。
    “問得好呀,這一問算是切中肯綮。”高務實微微一笑,道“但我也有一問曆來受災之地總有士紳豪商慷慨解囊,其所圖何利?”
    問話那人沉吟不語。其實他自然不是不知道這種士紳豪商“所圖何利”,隻是不便明言——總不能說人家大概率就是圖名吧?在大明朝,圖名其實就是在圖利,因為名與利往往是能相互轉化的。
    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你這一家人名聲很好,假如是地主老爺,那麽來你家的佃戶也好、長工也罷,肯定就會更多,幹得也比較盡心盡力,屬於是提高了單位麵積的投入產出比;
    加入是富商大賈,那麽願意和你做生意的人,以及願意照顧你生意的人自然也會更多,如此一來你的生意自然也就做得更加順利,事業興旺發達,越做越大。
    有明一朝的商業其實是頗為發達的,但是某些傳統依然根深蒂固,比如講究口碑、重視信譽。這年頭很多商人其實遠比當官的更加一諾千金,有時候偌大一筆生意連契約都不簽,隻要有德高望重的見證人在場,生意雙方互相承諾一句,協議就達成了,之後哪怕出現意外,其中一方折了老本也不會賴賬。
    這種情況固然有中國社會曆來的道德感在起作用,但更加直接的無疑還是信譽口碑問題。你的生意今天失敗了不要緊,隻要信譽還在,就會有人願意幫你東山再起。反之,如果你作為商人的信譽壞了,那可就真是失道寡助,大概率隻有死路一條了。
    不過,高務實這話說出來固然讓大家不好反駁,但僅憑這樣還是不夠的,因此高務實又繼續道“另外,正巧有件事我很早就開始設想了,今日借此機會也想說出來與大家商議一番朝廷可以單獨立下一項新規來獎勵這些義舉。”
    眾人一聽這話,頓時就來了精神,但是大家也還存有不少疑惑,因此便有人問道“不知閣老以為當如何獎勵?”
    高務實微微一笑,道“獎勵麽,自然要按照其義舉對當地的影響大小來分為幾個層次,目前我的看法是至少可以分出三個層級
    第一級,賜以榮譽爵位,比如稱之為爵士,許越級服色、越級門楣、越級車駕,並準自建牌坊一處,三品以下見官不拜。該榮譽爵位並非朝廷正爵,不設品級,亦不可世襲、轉贈、買賣等,身死即除;
    第二級,賜以某府賢士之名,如杭州賢士某某,準其五品及以下見官不拜,而如有訴訟等務,則衙門必須立刻受理,此名十年有效,不可轉贈、買賣等,身死即除;
    第三級,賜以某縣良紳之名,如錢塘良紳某某,準其七品及以下見官不拜,而如有訴訟等務,則衙門必須立刻受理,此名五年有效,不可轉贈、買賣等,身死即除。”
    此言一出,眾皆嘩然。大家第一個想法就是——這可是改易祖製啊!
    不過,大家轉念一想,好像高閣老改易祖製也不是一次兩次了,而且這一次……好像還不能說他改易了祖製,因為就算那個最讓大家震驚的“爵士”,他也明說了“該榮譽爵位並非朝廷正爵,不設品級,亦不可世襲、轉贈、買賣等,身死即除。”
    換句話說,這玩意除了名義上是個所謂的“爵位”,實際上在朝廷當中完全就是“不入流”。當然,它還是有些用處,比如“許越級服色、越級門楣、越級車駕,並準自建牌坊一處,三品以下見官不拜。”
    越級服色,那是因為太祖皇帝對各種不同身份的人可以穿什麽顏色的衣服有明文規定,而且十分嚴格。
    比如說,洪武元年二月,朱元璋就下詔“悉命複衣冠如唐”,同時規定士民皆束發於頂,官則烏紗帽、圓領袍束帶,黑靴;士庶則服四帶巾、雜色盤領衣,不得用玄、黃;樂工冠青字頂巾,係紅、綠帛帶;士庶妻首飾許用銀鍍金,耳環用金珠,釧鐲用銀,服淺色,團衫用紵絲、綾羅、稠絹……等等。
    到了洪武五年又下令民間婦人禮服惟紫施,不用金繡,袍衫止紫、綠、桃紅及諸淺淡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帶用蘭絹布。
    而為了貫徹執行此製度,朱元璋又製定了《大明律》中“服舍違式”的條例,對服飾僭越的行為進行嚴懲。
    但是這裏有個問題是本書很早之前就說過的,即大明朝的服飾規矩和其他許多製度一樣,在建國二百餘年之後早就廢弛得差不多了。
    這麽說吧,你除非弄一身龍袍招搖過市,或者把蟒袍、麒麟服、鬥牛服、飛魚服這種賜服亂穿,否則單單隻是衣服的色料違製(注明黃除外),一般是沒人會找你麻煩的——哪怕你服朱,也就是穿大紅色,通常也不打緊。
    不過,這並不代表高務實給出的這個“越級服色”就沒有吸引力了,因為道理很簡單,違製不究與並不違製,那終究還是很有區別的。更何況除了服色之外,高務實還給出門楣、車駕等一幹可以越級的特權。
    這就很厲害了,相當於事實上讓一個人完成了“階級躍遷”。就拿“門楣”舉例,這裏的所謂“門楣”其實說的是家裏的建築形製。
    大明朝一開始的規定是一二品官廳堂五間九架,下至九品官廳堂三間七架;庶民廬舍不逾三間五架,禁用鬥栱、彩色。
    洪武二十六年定製六至九品官廳堂三間七架,正門一間三架;庶民正廳不得超過三間五架。洪武三十年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間、架不容增加。到了正統十二年,朝廷稍作變通,改為架數可以加多,但間數仍不能改變。
    可能有人不太清楚什麽叫“間、架”,這裏略微解釋一下。梁與梁之間叫“間”,桁與桁之間叫“架”。間,是建築平麵上的衡量單位;架,是建築物上的衡量單位。
    總之簡單的說就是,看一戶人家的社會地位其實很簡單,你去他家門外找個高處往他家正廳瞄上一眼就行了。
    比如高務實的南寧侯府的正廳,間架結構就是五間九架——你哪怕不看他家大門口的牌匾,光看正廳間架就知道這宅府的主人至少是個朝廷二品大員。[注日新樓是皇帝特許的規製,而且不是他府上的正廳。]
    那麽按照高務實這裏給出的“越級”,那就意味著即便你家隻是庶民身份,但凡獲封“爵士”,那麽你家的正廳就可以從三間五架升格為三間七架。在禮法製度深入人心的大明朝,這可是大大的恩典啊!
    不過,不出高務實所料,他這話一拋出來,立刻就引起了極大的爭議,而且明顯是讚成的少,反對的多。
    這倒也不奇怪,完全在高務實的預料之中。道理很明顯嘛,老子十年寒窗好不容易得來的社會地位,憑什麽你們一群銅臭之輩花點銀子就能和老子平起平坐了?
    高務實倒是不慌不忙,微笑著看眾人爭論。
    此時陳於陛也有些坐立不安,再次側身附耳過來,小聲問道“日新,這一策略想要施行,我看恐怕不易,甚至可能要被人彈劾,說你這是‘輕賤朝廷名器’!你不會真想如此吧?”
    “莫急,莫急。”高務實安慰了陳於陛一句,然後也不等他再說什麽,忽然拍了拍手,讓眾人安靜下來,然後說道“於災難之間捐獻十萬兩紋銀,由當地主官上報朝廷之後,朝廷則委該省巡按親自審核,認定該人此前確係奉公守法之良善者,即可獲賜爵士身份。”
    多少?十萬兩?在場所有人都驚呆了。
    不是,您高閣老家裏也不是開屠宰場的啊,怎地殺豬這活兒幹得如此嫻熟?
    您老是不是家裏錢多為患已經不知道銀子的價值了啊?十萬兩,您老知道十萬兩是個啥概念麽?
    即便是在京師,一口豬的均價也就一兩半紋銀。十萬兩銀子啊,那可是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頭豬!您這一刀下去能殺六萬多頭豬呢!天底下還有這種好買賣?您老倒是肯賣,可是有人肯買嗎?
    見眾人全都呆呆愣愣不言不語,高務實笑得更和藹了,繼續道“爵士嘛,貴一點……不是,要求高一點也是情理之中,後麵兩級自然等而下之——某府賢士,三萬兩;某縣良紳,一萬兩。”
    好一個等而下之,好一個等而下之啊!賢士等於兩萬頭豬,良紳等於六千六百頭豬……咱們大明朝的名器現在改用多少頭豬來論了是吧?
    幾乎所有人都開始陷入恍惚,以至於後來高務實繼續說起的災情管控和救濟辦法他們都沒聽進去。什麽減免賦稅徭役、成立救災機構、建立義倉製度等等,大家基本上都是左耳進右耳出。
    眾人隻覺得自己兩隻耳朵都在嗡嗡直響,滿腦子都是漫山遍野的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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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書友“我是廖振新”的月票支持,謝謝!
    p總覺得不能欠更,雖然眯過去了兩個多小時,但睡也沒睡踏實,幹脆洗了把冷水臉愣是碼完了這章。現在安心了,睡個回籠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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