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五章:離天半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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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仇誌宇既然提出成立聯合辦案組,自然不是無的放矢。事實上,仇誌宇已經獲得花劍堂授權,作為全權代表,拿出己方準備好的方案,作為談判的基礎方案。
    城隍很禮節性感謝花劍堂的誠意,願意親自擔當城隍廟方代表與之洽商。
    事不宜遲,談判即刻展開。
    城隍首先提出,由於某某市城隍廟是地府的人間派出機構,因此擁有刑事執法權,這是無可爭議的。
    聯合辦案組必須是城隍廟為主,花劍堂為輔,如果在辦案期間雙方發生重大分歧,最終決定權在城隍廟。
    仇誌宇當即表態,花劍堂作為有地府頒發的特殊“經營”牌照,是“地府特許經營合作單位”,沒有城隍廟時擁有部分刑事執法權,有城隍廟時則作為第三方協從。
    城隍對仇誌宇肯於端正態度,擺正位置很滿意,接下來就很順利的快速進行。
    仇誌宇準備好的方案幾乎被徹底推翻,他僅僅是在某些“技術性”細節上有所辯駁,其實就是保留一點基本權益,總不能叫花劍堂被白嫖式打工。
    不就是錢嘛。這對於城隍來說是小事一樁,各種專項資金可以優先照顧花劍堂,仇誌宇用手機發給城隍一份費用報表,說是已經墊付了多少多少錢。
    城隍連看都沒看,隻是確定了總數,就馬上給財務打電話,按照50%撥款,馬上。
    一般情況下,對公賬戶不能半夜轉賬。
    可城隍廟是一般單位嗎?不是。能找到提供特殊服務的銀行嗎?是的。
    幾分鍾後,一筆高達十位數的專項資金被打到指定賬戶。
    這可是名副其實的人民幣,可不是天地銀行的冥幣。
    仇誌宇和城隍都很清楚,這僅僅是個開始。
    花劍堂放棄了某些權力,那就必須由城隍廟在經濟上找齊。
    從一開始,花劍堂的談判方案就是很扯淡的事,不過是個幌子。可這個幌子是由20幾位各行的專家熬了多少個通宵才完成的。當然這些專家每人都是七位數的報酬。
    雖然方案扯淡,但是必須得有。這就是遊戲規則。
    我們看慣了爆爽文,忽視了最基本的遊戲規則。
    誰是老大,這是個關鍵問題。你連老大是誰都不知道,遊戲還玩個屁。
    符合幾方的最大利益方案,必然是幾方都要做一定的妥協,妥協才是常態。
    除非,有一方必須被吃幹抹淨,可那是非常態。
    城隍能獲得的利益,未必比花劍堂多,他自己就很清楚:很大程度是被牽著鼻子走。
    但是,老大終究是老大,也必須是老大。
    如果完全放棄介入,那麽可能帶來的可怕後果,是這個老大更不願意看到的。
    城隍如果有絕對權力,他甚至會要求直接殺掉那個或者一批殺手了事。一了百了,到此為止,封存所有檔案,大不了直接將那個小女孩控製起來。
    魔族而已,殺一個還是一批都不是問題。反倒活捉,才是大麻煩。
    就因為這背後可能牽扯上北海龍族,自從自己腦袋一熱被花劍堂在脖子上拴上扣,一切便身不由己。
    龍族,曾經和玉帝共同掌管著這片天地。
    龍族,是一股龐大的力量,如果聯合起來,別說玉帝,就是三清也得掂量掂量。
    但是,玉帝用了10幾萬年,不斷的分化瓦解,逐個擊破。
    最後,龍族搬離了天庭,掌管了人間所有的水脈。
    汪洋大海、山川河流、一潭一井都被龍族掌控。
    各地的行雲布雨皆是龍族的職責。
    龍,被人間敬畏,但卻離最高權力越來越遙遠。
    龍,如果不奉詔旨,最多隻能飛到離天半尺之處,頭上是天庭的雕梁畫棟一間間宮殿和天神的官邸。
    離天半尺,僅僅隻有半尺,但卻是咫尺天涯。
    因為,龍族,不再團結。不再對玉帝構成威脅。
    涇河龍王被殺,到了地府還隻能找唐太宗李世民的麻煩,這就是最好的明證。
    悲哀啊!
    離天半尺的龍族被玉帝拿捏得死死的,但是對於人間、對於地府、對於夾在兩者之間的城隍廟,依然是重於泰山,而自己簡直輕於鴻毛。
    自己隻是小小的芝麻綠豆的小官。
    閻羅王,見到龍族也得客客氣氣不敢得罪。
    表麵意氣風發的城隍,心中無比惶恐;而仇誌宇,他所代表的花劍堂即便不是贏家,至少也會死在自己後麵。
    天,若真塌下來,先頂著的是自己啊!
    整個談判過程,城隍都是強打著精神,裝模作樣而已。
    談判結束,仇誌宇主動伸出雙手,而城隍捏著鼻子不得不去握,其實厭惡的想扭過臉不去看。
    該死的,花劍堂。該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