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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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王莊四周的山脈叫烏雲山,曾多年烏雲蓋頂,雷雨天氣很頻繁,一直到建國後才慢慢好轉。
    整個縣城被烏雲山圍在中央,曾經的縣城名字就以烏雲來命名。
    後來在五十年代才把烏雲改成了淩雲。
    陳淩來到烏雲山腳下,很容易就找到那一大片的不毛之地。
    石灰廠的斷壁殘垣倒是早已看不出來,畢竟已經過去了近十年時間。
    但廢棄的磚塊,石頭到處仍然到處都是。
    放眼望去,連枯草都沒有幾根,光禿禿的一片。
    還有橫七豎八的一道道深溝。
    是夏季雨量充足的時候,被山上的水流衝刷出來的。
    總之,滿眼的廢棄、荒蕪。
    這跟眼下的季節沒有多大關係。
    一塊土地有沒有生命力,就跟一個人是精神飽滿還是精神萎靡一樣,還是比較好分辨的。
    尤其是這塊地,足有三十畝,這麽大的地方,全都不好好長東西。
    是個人就知道有問題。
    陳淩從洞天取出鋤頭,隨便刨了兩下。
    抓了把土在手裏,表層土料分散嚴重,沒有絲毫水分在裏麵。
    但是越往下,土壤越堅硬,一鋤頭刨下去跟砸在石頭上似的。
    刨了沒幾下,就震得陳淩手腕發麻。
    “我靠,這也太硬了吧!”
    陳淩一陣瞠目結舌,他本來打算找個犁耙,把這塊地犁上兩遍呢。
    現在看來,是不用想了。
    根本犁不動。
    主要原因就是地下埋著巨量石灰,土壤中的水分和養分根本留存不住。
    經年日久的,近十年沒人管,就導致土壤表層鬆散,下層嚴重固化。
    蓋房建廠還好說。
    要是用來種地,那就是名副其實的廢田。
    “若是沒有日月洞天……”
    “再過五六年,把墳地平了,連著這三十畝地種點果木,搞個養殖場,似乎也不錯。”
    陳淩扛著鋤頭環顧四周。
    然後繞著田埂轉了轉,把裏麵的廢棄磚塊,亂石稍微收拾了一下,又找了一塊平整的地方,用鋤頭挖出一個個小坑,抓出一把花生挨個撒了進去,把土埋好。
    再從洞天打了一桶溪水出來,每個小坑裏澆上一些。
    雖然不多,但半碗溪水都能讓牽牛花長成一大片,對於這點花生來講,已經綽綽有餘了。
    很快就見一株株花生苗破土而出。
    不到兩分鍾,就已經長到成熟了。
    陳淩拔了一棵,剝開品嚐了一下味道。
    比一般花生稍微好吃點。
    但要是拿這個和在洞天內種的花生來對比的話,差距不是一星半點。
    原因很簡單:
    一是洞天溪水用得少。
    二是這地方的土壤太差勁。
    “不過,也沒有白費功夫。”
    陳淩蹲下身子抓了抓土,露出滿意的笑容。
    “跟我預料的差不多,有溪水搭配著種植一遍作物,土壤也會改善不少。”
    “我之前的想法還是可行的。”
    “今天種一畝,明天種一畝,一個月時間就能把這塊地種個遍,完成土壤的初步改善。”
    “而且還能收獲三十畝花生。”
    “到時候,在縣城找人家一賣……”
    “正好這兩年推廣大棚種植,就說是大棚裏的剛刨下來的新鮮花生,嗯,以後有東西賣都能用這個借口。”
    這麽一想,陳淩立馬有了幹勁,站起身繼續刨坑種花生。
    不到三十分鍾,一畝地花生已經種完,被陳淩收到了洞天之中。
    “我好像預估錯了,一畝地花的時間並不多。”
    當然,主要是洞天溪水的神奇之能,加上他自己體質被洞天改善和強化,力氣和耐力大幅度增加。
    普通人幹一會活還要休息,他現在根本不需要休息,一口氣就能幹完。
    所以才能這麽快速又輕鬆的,完成種植和收獲。
    隨後兩個小時,陳淩又種了四畝地的花生,全部收到了洞天之內。
    “我這花生每畝地產量大概能達到七八百斤左右,一上午收了五畝地的,這個量好像該去賣了啊。”
    因為每棵花生產量比較均勻,所以按棵數大概估算下產量還是比較容易的。
    至於陳淩為什麽選擇花生。
    主要這是在9年,不是在後世,還是需要低調一點的。
    也是基於長遠發展考慮。
    不然一開始就弄出優良品種的瓜果、珍貴藥材之類的東西,太引人注目。
    科技都達不到?你咋做到的?
    這就成了問題!
    安安穩穩,有滋有味的過小日子不好嗎?
    何必去給自己招惹麻煩呢?
    雖然有洞天在他也不怕,但是實在沒什麽意思。
    再者說,花生雖不起眼,卻是榨油的必需品。
    在這個年代的糧食作物裏麵,價格屬於偏高的。
    三十畝地花生賣的錢,夠他和王素素滋潤的生活好一陣了。
    ……
    陳淩回到家的時候,時間已接近正午。
    一黑一黃兩隻小狗崽被他抱在懷裏,正睜著烏溜溜的眼睛四處亂看。
    這兩個小家夥在洞天裏算是待舒服了,茅屋裏睡了大半天,陳淩折騰花生那麽大動靜,都沒把它們吵醒。
    現在精神得很,被陳淩抱在懷裏也不老實。
    不停地扭動身子,想往陳淩肩膀上爬。
    “我回來了,素素!”
    陳淩喊了一聲,走進院門。
    這時,王素素正坐在院子裏納鞋底。
    馬上要春天了,棉鞋太厚不能穿,得做新鞋。
    聽到陳淩的聲音,一抬頭就看到他抱著兩隻小狗崽走了進來。
    “呀,小狗?”
    本來被耕地搞得心緒不寧的王素素,頓時眼睛一亮,忙起身小跑過來。
    “阿淩你不是不喜歡狗嗎?咋突然抱回來兩隻小狗?”
    輕輕的摸了摸陳淩懷裏的兩隻小家夥,王素素有點好奇。
    “土地廟那邊撿的,這兩隻小狗不過才兩三天大,母狗把它們生下來就死了。”
    “扔在外邊不管的話,遲早餓死,我看著怪可憐的,就抱了回來。”
    “你要是不喜歡,養大些我們再送人。”
    陳淩笑了笑,說道。
    “別,不要送人。”
    “我很喜歡的……”
    王素素一聽養大送人就緊張了,急忙把兩隻小狗抱到自己懷裏,輕輕撫摸著。
    她是很喜歡狗的,可惜之前陳淩不讓養,說是嫌到處拉尿太髒了。
    現在好不容易陳淩主動抱回來兩隻,她高興還來不及,哪裏肯送人。
    “對了素素,交換耕地的事辦好了,辦好後我去荒地那邊看了看,情況沒想的那麽糟糕。”
    陳淩主動告知上午的情況,免得王素素擔心,又不敢問。
    把這事兒一直壓在心裏,憋出問題就不好了。
    “我挖了點土回來,你看一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