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邊沁的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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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廳裏,邊沁與亞瑟一左一右緊挨著坐下。
    邊沁看了眼亞瑟沉重的黑眼圈,笑著搖了搖頭:“你看起來狀況不太好。”
    亞瑟笑了笑:“或許吧。我還記得之前和您討論過關於康德主張的義務論原則,以及您主張的結果論原則問題。
    康德主張的義務論認為,一件事的是非對錯、該不該做,不在於它會帶來什麽後果,而是看行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規範。
    而您主張的結果論則認為,一件事的是非對錯、該不該做,歸根到底要考慮行為帶來了、或者可能會帶來怎樣的後果,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會讓周遭世界發生怎樣的變化。”
    邊沁問道:“那你現在的觀點變化了嗎?”
    亞瑟先是點了點頭,但很快又搖了搖頭:“變了,但也沒變。我覺得康德說的有道理,但我覺得您說的也同樣有道理。這也就是為什麽,您會覺得我現在看起來狀況不太好。”
    邊沁兩手扶著手杖,抬頭盯著報告廳的穹頂:“讓我猜猜,你現在是個警察,所以,你是遇上了什麽疑難的案件?不知道該如何對犯人進行處理?或者是,你對於一部分正在執行的法律不太理解,不認同它們的立法原則?”
    亞瑟點頭道:“您果然是位了不起的智者,您猜對了。我想絞死一批人,但是按照現行法律,他們或許不能死。”
    邊沁搖頭道:“我不是什麽智者,我隻是一個功利主義者,我隻是希望能夠解決社會問題。
    就像我之前和你說的那樣,功利並不是一件壞事。我和康德的觀點差異,主要在於兩方麵。
    康德認為人是理性的人,所以人所認同的道德觀念也是理性的。
    但是當落在具體執行層麵時,他又用感性的方法去看待,他認為人既然是理性的,那麽人的行為隻要符合道德規範就不會有錯。
    而我和他的不同之處就在於,我認為人是感性的,人類的行為,完全以快樂和痛苦為動機。
    人類完全把自己置於兩位主人之下——痛苦與快樂。他們指示我們應當幹什麽,決定我們將要幹什麽,是非標準、因果聯係,都有它們來定奪。凡是我們所思、所言、所行都受它們的支配。
    我認為人是感性的,但是在實際執行時,我又以理性的角度看待。
    快樂和痛苦沒有什麽性質的差異,隻有總量的差異。
    所以,功利主義的原則就是盡可能增大全人類快樂和幸福的總量,減少痛苦的總量,並最終使得幸福快樂的總量遠遠超過痛苦。”
    亞瑟問道:“理論聽起來總是很美好,但是您應該知道,實際執行過程中,不管是康德的理論,還是您的理論,都會出現一些問題。”
    “當然。”邊沁大笑道:“你那個火車是壓死一個人還是壓過五個人的問題不是就讓我犯難了嗎?”
    亞瑟問道:“您現在有答案了嗎?”
    邊沁學著亞瑟剛才的動作,先是點頭,隨後又搖了搖頭:“有,但也沒有。”
    “這話怎麽說呢?”
    邊沁道:“因為不論是從康德的角度看,還是從我的角度看這件事,扳動軌道開關壓死人這種事,都是不對的。
    就算是站在功利主義的立場,這也不是一道簡單的選一或者選五的數學題。
    你應該讀過我的書,我在書中表述人的快樂與痛苦時,標注了它的四個來源與約束力,即自然約束力、政治約束力、道德約束力與宗教約束力。
    隻有從政治約束力的角度考慮問題,才會得出五大於一的結論,從而選擇壓死一個人而不是五個人。
    但是殺人這種事,不管是從自然、道德還是宗教的角度來看,一個和五個其實都一樣,殺了人就是殺了人,並沒有什麽區別。
    當公眾知道有人被迫在殺一人和殺五人之間選擇時,他們並不會因為那人選擇殺一人而感到快樂,也不會因為那人沒有扳動開關結果導致五人被火車壓死而更悲傷。
    殺掉五人和殺掉一人帶給公眾的痛苦其實是一樣的。
    那些把它理解成簡單數學題的人,都是故意在把此類社會問題的水攪渾,以使其感覺看上去更深。
    與其糾結於開火車壓人這種問題,不如考慮為什麽會有人被捆綁著放在軌道上。
    並在從立法角度進行修正,盡可能減少甚至杜絕此類情況的發生。
    亞瑟,你知道什麽是功利主義嗎?這就是功利主義,致力於解決問題,才是功利主義。
    這是一門實用哲學,功利主義力爭能為立法者提供指導標準的理論體係,我已經厭倦了那些喋喋不休的爭論,我隻想解決問題。”
    亞瑟聽到這裏,似乎漸漸有些明白了。
    “所以說,功利主義是針對立法者提出的要求?”
    邊沁點頭道:“當然。你還記得功利主義者的四項立法原則嗎?”
    作為一名倫敦大學畢業生,亞瑟當然記得邊沁著作中的重要論述。
    他開口道:“第一,以犯罪行為造成的後果為依據,決定最終的判罰標準。
    第二,判斷後果好壞的標準是所有相關者的快樂和痛苦的變化,也就是犯罪行為導致的每個個體的感受變化作為道德判斷的基礎。
    第三,同等考慮所有相關者的快樂和痛苦,此標準不因親疏遠近產生變化,也不因權力、地位、財富等客觀條件而改變,每個相關者都應按照同一標準考慮。
    第四,成文立法應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幸福來自於自然、政治、道德、宗教四個方麵。”
    邊沁笑著拍了拍亞瑟的肩膀:“小夥子,普通人可以分不清立法和倫理的區別。但你是一名執法者,你必須得分辨清楚。
    立法與倫理兩者雖然都是以幸福為目的,但不是所有違反倫理的事情都應當受到懲罰。
    所有的懲罰本身都是惡,如果它應當被允許使用,那隻能是因為它有可能排除更大的惡。
    在懲罰時,應盡可能達到四種目的。
    第一原則是無罪,即立法的目的是為了盡可能防止任何罪過的發生。
    如果這種罪過不能杜絕,那麽就采用第二原則,運用懲罰手段的不同,迫使此類犯罪人在犯罪時選擇危害較小的罪過,而不是危害更大的罪過。
    比如因財物引發的搶劫罪,雖然我們不能禁絕搶劫罪,但是我們判搶劫罪流放,而判殺人罪絞刑,用懲罰手段不同的方式達到令犯罪人不至於因為搶劫而去行凶的結果。
    第三是止罪,要盡可能縮減犯罪行為和懲罰手段造成的社會損害。
    第四是惜刑,要以最小支出行事。”
    說到這裏,邊沁望見亞瑟似乎陷入了掙紮的沉思,他笑著說道:“亞瑟,你要理解法律,特別是法律的缺陷。
    這世界上永遠不存在完美的法律,但是我們可以追求完美的法律體係。
    這或許就是你這樣的人,存在於這個世界的意義。”
    亞瑟抬起頭望著他:“邊沁先生……”
    邊沁道:“我已經老了,沒幾年可以活了。但是你不一樣,你還年輕,你要堅強的在這個世界上活下去。
    你那天在治安法庭上做的就非常好。你可能不知道,我還在《威斯敏斯特評論報》上為你撰寫了幾篇評論。
    雖然你未必喜歡,但我這個老頭子現在能做的也就隻有這些事了。
    小夥子,你從前總說你不認同我,但是我沒告訴你,我這個老頭兒卻非常的認同你。
    我常說,在一個法治政府裏,一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麽?那就是‘嚴格的服從,自由的批判’。
    我再找不出比你在治安法庭上的那場演講更為標準的踐行了。
    好多人和我說,他們懂功利主義,但在我看來,他們懂個屁的功利主義!
    他們光記得我說過‘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是判斷是非的標準’,但是卻忘記我還說過‘不懂得什麽是個人利益而去談論社會利益都是徒勞的’。
    他們都太想摘星星,但是卻忘了腳下踩著的鮮花,隻會死讀書的人就這樣,他們什麽都看不見,天天隻知道這個哲學那個主義,說了半天全在放屁。
    但是你不一樣,亞瑟,你比他們要接地氣,你看得見地上的鮮花,也知道抬頭仰望天上的星星。”
    邊沁拍了拍亞瑟的側臉,老頭捏著拳頭給他鼓勁道:“小夥子,加油,努力!我相信你!”
    亞瑟微微垂下腦袋:“邊沁先生。”
    “嗯?”
    亞瑟抬起頭,捋了捋沾水的頭發,將圓頂黑帽戴了上去。
    “我或許無法解決問題,但我願意竭盡全力。即便這可能會使我個人感到痛苦,但是就算犧牲自己,我也會實現您口中所說的,真正的功利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