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入縣

字數:2090   加入書籤

A+A-




    這次進城,陳墨還帶了一部分家中存錢,已備不時之需。
    福澤村離縣城有十裏地,天上還刮著鵝毛大雪,陳墨緊了緊身上的衣服,用衣尾把別在腰間的柴刀遮掩了起來。
    不多時,陳墨就來到了平庭縣城,城牆不高,目測不足兩丈,由黃土和石塊堆砌而成。
    進城的人不多。
    城門口,由四個身穿灰衣的差吏守著,看到陳墨過來,為首一人麵無表情的伸出手來:“憑由。”
    憑由,是大宋皇朝的身份證明。
    若是拿不出憑由,便是黑戶,一旦官府查出,輕則罰款、充軍,重則打入牢房,充當某件案子的替罪羊。
    出門前,陳墨自是帶上了。
    “福澤村...”
    陳墨敏銳的察覺到差吏的臉上露出一抹笑容,道:“入城費八文錢。”
    “進城還要交錢?”陳墨一愣,他沒聽韓安娘、宋田說過呀,即便是原身的記憶也沒有關於這條。
    “到底進不進?”聽到陳墨發問,差吏當即有些不耐煩,根本不打算跟陳墨解釋。
    “進。”來都來了,陳墨總不可能現在掉頭離開,沉默的交了錢,差吏做好了登記。
    陳墨還親眼看到差吏記上了自己什麽時候進的城。
    “記住,酉時前記得出城,若是耽誤了時辰,就得等明天了,到時出城你還得繳納十文過夜費。”
    似是覺得陳墨交錢痛快,為首的差吏提醒了一句。
    陳墨:“……”
    進城後,他沒著急走開,而是在裏麵觀看進城的人。
    他發現有的人交了錢,有的人沒交錢。
    等他們進城後,陳墨趕緊上前詢問。
    有的人根本就不願意回答陳墨。
    被拒絕了,陳墨倒也不惱,換個人繼續問。
    連續問了幾個人,總算有人給他解惑。
    原來,隻要不是住在平庭縣城裏的人,都要繳納進城費。
    且當天就要出城,若是想滯留在縣城裏,就要花錢購買縣城裏的房子,這樣官府就會出具一份城裏人的身份證明,沒有的話,在縣城裏每停留一天,就要繳納十文的過夜費。
    當然,這十文錢可不包含你住宿的費用,隻是代表你可以停留在縣城裏。
    這個律令是一個月前實施的,韓安娘和宋田當然不知道。
    在這,陳墨發現了一個很大的漏洞。
    若是一個人進城後,就躲起來,晚上不出去,白天再出來,城裏這麽多人,你總不可能挨個盤問吧,再躲著點差吏,這樣不就等於可以永遠滯留在縣城裏了。
    不過等陳墨看到有人出城,差吏也檢查了下憑由,並且還對照了一下登記的薄子,他就不這麽想了。
    你確實可以依照這個漏洞一直待在城裏,但你要祈禱永遠不被發現,一旦被發現,到時繳納那堆欠的過夜費,可是筆天文數字。
    ……
    陳墨走在平庭縣的街道上,目光也在四處掃動,最先驚訝的是街道上積雪不多,明顯看到掃過的痕跡。
    城裏也比較熱鬧,街道兩旁的攤販正擺著攤位,雙手插進兩邊的袖筒裏,穿的比較臃腫,跺著腳吆喝著。
    “市容”也不錯,相對整潔,看不到乞丐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