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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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網址:..    白天利塞小鎮的人要勞作,所以卡文牧師一直將布道安排在晚上,鎮民們吃過晚飯後若是閑來無事,便可來教堂聽一聽。
    艾爾菲斯還小的時候能看出來,剛開始大家純粹是來聽故事、找個地方你一言我一句的聚眾聊天打發時間的。
    後來嘛……在經年累月的洗腦之下,雖然沒見過魔法魔獸,更沒見過神跡什麽的,卻也抱了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念頌詞和祈禱的態度都要比以往虔誠許多。
    今天,卡文牧師講完一個教廷神官捉拿下控製上千骸骨的黑暗魔法師的故事,以彰顯教廷為民除害的態度。
    臨了,眾人照例雙手合十交叉,看著前方的神像,“感謝光明神大人指引信徒清除邪惡的黑暗力量,庇護人族。”
    身體已經痊愈了的威利坐在人群之中,和以往一樣跟著父母念感謝語,不一樣的是,小家夥今天的表情認真了許多。
    小威利以前很喜歡聽牧師爺爺講故事,但注意力也隻放在了故事的劇情發展上。
    一旦卡文開始讚揚神明和教廷,小家夥就要麽發呆,要麽昏昏欲睡,要麽東張西望和小夥伴們做怪表情,感恩之語說的很不走心——因為小孩子往往要親眼見證或者經曆一些事情,才會有更直觀的感受,僅從語言中,威利很難體會到神明和教廷的恩德。
    此刻,小威利看著坐在最前排的背影,忽然理解到了牧師爺爺對光明神的描述——
    祂是創世神最鍾愛的孩子,父神賜予祂無所不能的才能,和耀眼如日輪的容貌。
    祂掌管世間一切光明,是星月,是燈火,在黑夜中為我們指引道路。
    祂溫暖的神力全天候照看著我們,使弱小的信徒不受製於黑暗和寒冷。
    隻要你虔誠地呼喚祂,慈悲的光明神大人將賜予祝福,為你驅逐一切苦難!
    威利曾經仔細觀察過神像,那全身上下的銅色實在讓小孩兒想象不出什麽叫耀眼如日輪的容貌,也體會不到被庇護的安全感。
    但是他在以為自己要病死的時候,艾爾哥哥出現了,是和平時一樣沉穩可靠,萬事盡在掌握的模樣,帶來了他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食物,然後讓他睡一覺,都沒有喝苦苦的藥水,病魔真的就被驅逐了!
    艾爾哥哥真是太厲害了!
    如今,艾爾菲斯在威利眼裏的形象特別高大——平日裏他就對鎮上的小孩兒多有照看,還教了他們很多東西,威利他們就已經覺得哥哥聰明可靠了。
    加上這次輕輕鬆鬆地趕走了難纏的病魔,艾爾菲斯在威利看來簡直無所不能!
    小家夥亮晶晶的眼睛一直盯著前麵腰板筆直的背影,這個人,有著如日輪般耀眼的容貌,有驅逐苦難的力量,讓人心安的氣質——這一刻,威利心中始終模糊的神明形象有了清晰的麵容。
    艾爾菲斯正敷衍地感謝著神明,完全沒有注意到有一點光暈從威利身上飄到了他這邊,然後沒入了他的身體。
    等鎮民們散去之後,艾爾菲斯趕上了小鎮商人老爺的腳步,“威爾叔叔。”
    威爾是隔三差五就駕著馬車去拉斐城賣貨的人,賣自家的生產,也幫鎮民們賣蔬菜果子,山珍野味,或者其它手工品等等,當然,這麽麻煩的事情他是要抽成的。
    總是被鎮民們喊商人老爺,其實威爾隻能在利塞小鎮裏算是有錢人,到了城裏,隻是眾多貨商中很平凡的一個罷了,連個位置好點的店鋪都買不起。
    被艾爾菲斯一叫,留著一撇胡子的中年男人便轉身看他,熱情地笑著:“小艾爾,有事嗎?”
    威爾對可不會對其他鎮民喜笑顏開,畢竟關係太好了就不好賺人錢了。
    但是艾爾菲斯不一樣,小家夥給他出過主意,讓他賣貨比以前快多了。
    比如買肉送野果子,比如買一把菜三銅幣,兩把菜五銅幣,比如婦人來買的時候順手送一束紮好的野花,再比如那什麽積分累計送禮物……
    沒有人不喜歡占便宜,這些小手段一用,威爾的攤子生意爆滿,雖然總是附送贈送聽起來很虧,但那些贈品都是出發進城之前在林子裏摘的,都是免費的東西,虧不了。
    以前經常第一天賣不完,威爾就得找地方住,付食宿費,第二天接著賣,如今,他早點出發,晚上就能趕回來,托艾爾的福,威爾現在是既省事又省錢!不怪他對艾爾菲斯態度這般好。
    他還不止一次發出感歎:貴族血脈中流淌的精明真是可怕!
    艾爾菲斯跟商人商量:“威爾叔叔,您下次進城是什麽時候,我可以跟你一起嗎?”
    威爾挑眉:“你想城去玩?當然可以,明天我去林子裏備一筐贈品,後日我們就出發。”
    如果是其他小孩兒,他是萬萬不會答應的,但是艾爾很乖,他是不會亂跑的。
    艾爾菲斯不好意思地笑笑:“您的馬車有地方幫我放十隻兔子嗎,我想拿去賣了。”
    “哦!小家夥,我還以為你是想見識一下城裏的熱鬧。我可以幫你賣掉,不會抽取傭金的。”
    “也是想順便去城裏見識一下,我和您一路吧。”
    “我很樂意,我相信我們一定會有一個愉快的旅程的。”
    第二天夜晚,艾爾菲斯特意睡得很早,到了約好的那一日,天還沒亮他就醒了,完全不知道現在是幾時幾刻。
    鍋裏煮著早餐,艾爾菲斯去給十隻兔子放血脫皮。
    之前剛做這種事的時候他還扭扭捏捏,極度不適,如今已經能幹淨利落地做這種血腥的活兒了,他想改善生存條件,就不能矯情。
    油燈的昏黃光線下,小少年滿手血腥、麵無表情的樣子有種冰冷的美感。
    艾爾菲斯打算在城裏做熟食賣,應該可以賣出活兔三倍的價格,他總不能到了城裏再費時間殺兔子,隻能提前準備好肉了。
    反正中午之前就能到,這天還有幾分寒意,肉不會這麽快變質的,至於皮毛,他得留著做衣物和被子,冬天冷死了好嗎。
    等林中的鳥兒開始嘰嘰喳喳,天也蒙蒙亮了,艾爾菲斯拎著大籃子去商人家找他。
    威爾正在喂馬,聽見問早的聲音,回頭麵露驚訝,多打量了兩眼來者的麵容才說話:“艾爾?親愛的,你對你的頭發做了什麽!”
    艾爾菲斯穿著一身灰色麻布衣褲,係著黑色腰帶,褲腿塞進棕色長靴裏麵,分明是常見又沒有絲毫亮色的打扮,但小少年麵容精致,長手長腳,腰背挺直,把一身死氣沉沉的顏色襯得特別精神。
    這一套穿在別人身上顯露的是貧窮粗糙,穿在他身上就是簡潔樸素,如果艾爾菲斯的頭發還是原來的銀色,那還會添幾分貴氣。
    今天的艾爾黑色長發高束,讓威爾很是不解,原來的顏色多好看呐。
    艾爾菲斯裝作不好意思地笑笑:“您們總說我像貴族家的孩子,我那頭發太顯眼了,萬一城裏的人都圍著我看怎麽辦,很耽誤時間的,所以我就染成黑色了。”
    其實是擔心遇到想殺他的那個女人,要不是沒辦法,他想連瞳色也一起改了。
    威爾一聽,也是這個理,他以為小家夥臉皮薄不想太惹眼,就這麽輕易地被忽悠過去了。
    至於怎麽染成黑色的,威爾也不好奇,因為這是鎮上的人都知道的操作。
    森林裏有種野花叫四色花,不同生長周期呈現出不同顏色,花苞是白色的,花朵是淡黃色的,盛期之後逐漸轉變為琥珀色,等它枯萎之後便呈黑色了,熬煮花朵可給頭發上色,葉子熬水則可褪色,鎮上的婦人偶爾會圖新鮮換個發色。
    艾爾菲斯坐在威爾旁邊,後麵連著一塊四方圍起來的木板,一層枯草墊在木板上免得貨物磕碰到,下麵按了四個輪子,就是威爾叔叔的貨車了。
    對於坐慣了現代交通工具的人來說,這程路堪稱顛簸。
    艾爾菲斯慶幸自己幹了幾年活,身體素質還算不錯,不然這一抖一抖地坐半天,命都要抖沒。
    小少年一臉恍惚地被威爾扶下馬車,身體晃悠幾下……
    賺錢!他一定要賺大錢買一輛豪華馬車!下麵墊五層毛毯,放羽毛枕頭和羽絨被,布置成一個能睡覺的地方!
    威爾欣賞地拍拍小家夥的肩膀,笑道:“艾爾,你居然沒吐出來,可真是太厲害了,之前我的妻子,你貝蒂嬸嬸陪我來了一次,就再也不來了。”
    艾爾菲斯拿水囊灌了自己幾口涼水,這才舒服了一點。
    “威爾叔叔,您知道城裏哪家酒館生意最不好嗎?”
    “這我很清楚,是格雷家的酒館。其實以前他們家的食物還不錯,就是老格雷去世之後,他的兒子,小格雷接手了酒館,可惜那孩子實在不適合做食物,他父親教的時候他沒有認真學,總是躲著看書。”
    正是因為味道不怎麽樣,所以賣的比別家便宜,威爾這種節約還不挑食的人就喜歡去那裏光顧。
    艾爾菲斯問了地址,就暫時和威爾分開了。
    威爾已經在路上聽孩子說過兔肉要怎麽賣了,他也不約束著人家,放任艾爾菲斯去做自己的事情,隻是約好了在格雷家的酒館等他,威爾這邊賣完東西就要來接艾爾菲斯一起回去了。
    ——
    “日安。”
    格雷正守在店裏看書,聽見聲音被驚了一下,看見來人是個長得特好看的小孩兒,稀奇地盯著人家,“日、日安,客人想吃點什麽嗎?”
    其實他還想問艾爾菲斯有沒有帶錢,不過他看著禮貌微笑的小家夥,猶豫了一下,沒問出來……這孩子看著很有教養,不像是要吃白食的。
    格雷是快四十的中年人了,棕發棕眼,個子較矮,人微胖,看著挺和善,對一個小孩兒都是小心翼翼的,是個內向的性子。
    艾爾菲斯笑容更深——看來不用換地方了,在沒有任何資本之前,這樣好掌握的同伴正合適。
    “老板您好,實在不好意思,我身上沒有帶夠吃飯的錢,我可以借用您的廚房烤隻兔子吃嗎?肉我自己帶了的,等我烤好,分您一半作為報酬可以嗎?”
    “啊……”
    格雷沒想到會聽到這種要求,他看著小孩兒神情有幾分不好意思,不忍這麽可愛的臉露出失望的表情,格雷猶豫道:“可、可以吧…”
    反正也快到吃午餐的時候了,格雷有些吃膩了自己的手藝,嚐個鮮也不錯,就是……
    “小家夥,你會烤肉嗎?”這孩子看起來幹淨白嫩,不像會做活的人。
    “當然,請不用擔心。”
    作為感謝,艾爾菲斯從他拎著的籃子裏拿出兩個大果子給老板,讓格雷心裏僅存的一點被外人進入他家廚房的別扭也消失了。
    這個世界的烤肉往往會用到帶著獨特氣味的大葉樹來燒火,需要用到的油對平民來說也算貴重,如果艾爾菲斯去生意好的酒館提出自己的要求,多半會被當成礙事的給轟出去……果然還是冷清的地方,才有發揮的機會。
    擔心自己的廚房和調味料,格雷也不去看書了,就站在艾爾菲斯旁邊看著他。
    讓他意外的是,人家小孩兒的動作看上去比他都要嫻熟,那氣定神閑的樣子和自己平時的表現形成強烈對比,格雷大受打擊。
    如果說前麵的肉香味沒什麽特別的,等艾爾菲斯從被麻布遮掩的大籃子裏拿出一個油紙包,把裏麵包著的粉末均勻撒在滋滋冒油的兔肉上後,格雷情不自禁地分泌出口水——神明在上,這是什麽味道!
    艾爾菲斯看著老板不懼滾燙溫度,一個勁兒地湊到肉前使勁聞的動作,簡直不忍直視……
    好歹家裏也是做食物經營的,能別表現的像是三天沒吃飯的樣子嗎?
    很快,這霸道的香味傳開,將路人勾了進來,“天呐,格雷,你這是在做什麽!太香了太香了!”
    “真厲害,格雷進步了很多。”
    “是的,聞起來比他父親做的食物更美味!”
    老板尷尬地回話:“是、是烤兔肉。”
    “哦!這真是太棒了!我喜歡吃兔肉,請給我們一整隻,再來三杯麥酒。”
    格雷欲哭無淚,終於有生意了,可是這錢他賺不了啊!
    眼看客人都一臉期待地找地方坐下了,格雷尷尬的臉都紅了,還在組織語言想著怎麽拒絕人家。
    “一整隻烤兔,你平時會賣多少錢?”
    格雷愣愣地回答艾爾菲斯:“四十銅幣。”
    “城裏其它酒館呢?”
    “好像都是五十銅幣……”
    艾爾菲斯深深地看了老板一眼,便宜這麽多還沒什麽生意,怕不是個廚房殺手。
    廚房殺手也不至於,但格雷確實沒啥廚藝天賦,憑自己的本事隻能掙紮在溫飽線上,但這個店鋪是他家的,不用付租金,還有父親留下的遺產,至少目前來說,格雷對自己的處境也沒有很焦慮。
    艾爾菲斯跟老板打商量:“我籃子裏還有幾隻兔肉,本來就是要賣出去的,你不介意的話,我可以借您的地方把它們都烤了賣出去,得到的錢,我七你三,可以嗎?”
    有解燃眉之急的方法,格雷連連點頭,“可以可以!”
    他隻付出了一點木柴和油,自己都不用動手就能拿三成,其實是賺了點的。
    “您可以告訴客人,我們的調味料很珍貴稀少,所以一整隻兔子要賣八十銅幣。”
    格雷瞪大眼睛,被嚇的吸了一口涼氣,“多少?八十?!”
    在這個物價不高的偏遠小城市,非必需品賣的這麽貴是不會有生意的。
    “是的,請您就這樣告訴客人吧。”他也隻是試一下,實在不行的話再降價就是。
    明明沒過多久,兩人卻好像換了身份,似乎艾爾菲斯才是有主見有本事的大人,格雷更像一個聽話的小孩兒。
    格雷將漲價的事告訴客人,幾人猶豫了一下,想到他們三人平攤也不算很貴,便表示這沒有問題,請盡快上菜。
    這味道聞著就不一般,老板在材料上廢了錢,漲價也可以理解。
    後麵又陸續有客人進來,不免有人猶豫,但是這香味實在讓他們胃口大開,若是不吃上一次,恐怕晚上睡覺都不踏實,一整隻太貴,買一部分嚐嚐也好。
    艾爾菲斯很快就將自己帶來的兔子烤完了,順便還教格雷怎麽做其它的菜。
    兩個人忙得熱火朝天,格雷更是一邊給別人端菜,一邊咽口水:他到現在都沒吃上小艾爾烤的肉啊!!!
    這世界又沒有冰箱什麽的,酒館當日準備的食材都不多,尤其是格雷這裏就更少了。
    等食材用完,酒館才不再招呼新客人了,格雷終於能坐下了。
    “格雷,你今天燉的豆子也很美味。”
    “你以前做的肉排好老,今天的卻很嫩,醬汁也很美味!”
    格雷聽著大家的讚美,心虛地解釋:“我得了一位厲害的老師的指導。”
    “是嗎,你真幸運,一定要好好學啊!”
    小艾爾不許他暴露真正的廚師是誰,說擔心被其它酒館老板纏上,格雷也就信了,把艾爾幫他找的理由告訴客人。
    艾爾菲斯還不想直麵商業競爭者,隻能盡量隱身。
    兩個人在廚房,邊啃冷饅頭邊分錢,用艾爾菲斯的食材做的菜是三七分,格雷的食材是五五分,格雷一點都不覺得自己吃虧,老實人看著一堆錢幣,流下感動的淚水。
    “你哭什麽?”
    “這麵包好軟好甜,真的好好吃啊!”
    艾爾菲斯不禁露出嫌棄的眼神,這沒出息的家夥……不過,應該足夠聽話,總比貪心不足總想算計他的人強。
    “艾爾,你好厲害,你可以一直來這裏做事嗎?賺的錢就像今天這樣分!”
    艾爾菲斯歎了一口氣,稍微有點進取心的人都會在剛才偷師,然後自己單幹。
    你這麽分錢還這麽聽話,跟把店送給我沒什麽區別了。
    講真,這麽大把年齡還如此憨厚,艾爾菲斯深深覺得這店麵沒被惡意收購都多虧城民淳樸善良。
    “不行,我家住得遠。不過我可以隔幾天來一趟,給你送剛才用的香料粉,再教你做菜。”
    艾爾菲斯細細給他講了合作模式和利益分配,格雷隻是憨厚老實,懂得感恩,並不是笨,他很快就意識到小家夥超乎年齡的聰明。
    如果是對方是成年人,格雷即便覺得有利益也會升起警惕,但是艾爾菲斯的年齡正適合給他當兒子,格雷實在不覺得這麽可愛的小家夥有壞心思,不管艾爾菲斯說什麽他都欣然同意。
    艾爾菲斯:以後生意穩定了,一定要雇個機靈點的幫手,這家夥去管賬就可以了!
    香料粉是艾爾菲斯在森林裏晃悠了幾年才選定好原材料做的配方,每一樣植物,他都摻在兔子飼料裏喂了大半年,確定沒有中毒現象才敢繼續研究。
    又花了一個月調整配方,最終味道有幾分像十三香,他才研磨了一堆粉料拿進城裏。
    香料粉還剩了不少,艾爾菲斯將之賣給格雷,讓他自己把生意撐著。
    等威爾賣完貨物來到店裏,準備點份便宜午餐的時候,驚訝的發現居然賣完了!
    這個時候,店裏的客人都已經走了,但是餘香還是很誘人,威爾非常遺憾,也隻能去別家店裏吃了再來接艾爾一路回去。
    威爾大叔吃飯的時候,艾爾菲斯去買了些油和糖,這兩樣挺貴,利塞小鎮的人很少買,更沒有人在那裏賣,艾爾菲斯便趁進城的機會給買了,就他腦袋大的一罐油,一小包糖,今天賺的錢就沒了一半……
    稚氣未脫的可愛小孩兒垮起張小貓批臉:我好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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