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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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網址:..    艾爾菲斯閉上眼睛,腦海中勾勒出一個戴著帽子、手捧金元寶的和善老人。
    他在心裏默念:偉大的財神爺,信男不幸淪落異世,迫於爺爺的恩情,曾歌頌過異神,但請相信,隻有您才是我唯一的信仰!
    信男要帶領身邊人勞動致富了,請您保佑我們一切順利,等賺了大錢,信男為您建廟宇,塑金身!
    ——隻有財神爺才是幹實事的神,拜祂我就可以跪!
    翌日,艾爾菲斯招齊鎮上的未成年,給他們說了識字對未來的好處,給孩子們畫了一個大餅。
    小孩兒們一直很崇拜艾爾菲斯,聽他說幾句,就以為多識字多看書,以後腦子就能變得跟艾爾哥哥弟弟一樣聰明,長大以後,他們能幫鎮上做大買賣!
    懷著成為大富商的抱負,皮孩子們成群去小教堂找卡文牧師學習去了,至於這愛學習勁頭能保持多久……那是之後的事情,誰不愛學習,就找家長談談好了。
    艾爾菲斯給卡文爺爺找好能陪他打發時間的伴,就放心的繼續做自己的事了。
    聽馬丁大叔說,他們這陣子太多人進森林,動靜有些大,常走的那條路的外圍已經沒什麽動物活動了,他今天要帶人到更深處捕獵。
    艾爾菲斯也想再看看有沒有他還沒見過的新物種,也跟著一起去了。
    一行七人,除了馬丁人到中年,艾爾菲斯是個小孩兒,其他都是青壯年,年輕人們反應速度快些,活捉到小型獸禽類的可能更大。
    幾人謹慎地跟著前麵領頭的背影,“馬丁叔,您可一定要記得回去的路啊,我們都靠著您呢。”
    “放心,丟不了,你叔我十來歲就跟著我父親進林子,在這裏麵混了三十年了,更遠處不敢說,起碼方圓三十幾裏我是熟悉的。”
    利塞小鎮的孩子從小就被耳提麵命,警告不許進林子深處,因為這地方太大了,人走丟了都不知道往哪個方向找。
    他們都被帶到小鎮邊緣最高的一座山上,從山頂處看小鎮另一邊的森林,那是一望無際的綠色,大家深深地記住了父母的話:走深了會被吞沒掉!
    森林裏是沒有路的,大家都是踩著雜草往裏走,馬丁提醒了一句小心蛇,幾個年輕人一刻不敢馬虎地拿著木棍邊走邊劃過草叢,就怕踩著毒蛇了。
    艾爾菲斯安慰了一句,“不用太擔心,我買了一支解毒魔藥備著。”
    他之前見過內愈魔藥的神奇療效,對這個世界的藥劑便增了很多信任,知道這麽大個森林裏免不了蛇類,便提前做好了準備。
    見效這麽快的藥,若不是沒在拉斐城見到爺爺說過的魔導材料行,也沒聽常年混跡森林的馬丁大叔提起見過擁有神奇力量的魔獸,艾爾菲斯還真要相信魔法的存在了。
    他想,大概是這個世界有很多特殊植被,促進了藥劑研究的發展吧。
    走走停停小半天,一直在仔細留意新物種的艾爾菲斯眼尖地看見前方有他半人高的野草叢裏顯眼的紅色。
    有一小片地方樹木稍微稀少點,有了充足的陽光雨露,雜草長的比其它地方茂盛許多,包括一種結了紅色小果子的植株。
    艾爾菲斯心尖一顫,懷著巨大期待跑了過去,等他看清那小圓果的樣子,再摘了一顆掰開看內部的模樣,加上熟悉的氣味——臥槽!是小番茄啊!
    快挖快挖,全部帶回去種!田裏終於要添一樣新食材了!
    以後可以直接當水果賣,可以做番茄炒蛋、番茄蛋花湯、番茄牛腩、番茄醬,還有各種茄汁類菜品,過不了多久天就很熱了,他要來一份糖拌番茄!雖然不是白砂糖……嗐,將就吧。
    其他人跟著他一起挖,還好奇問他:“艾爾,這個好吃嗎?”
    這個顏色還是很誘人的,可惜都被鳥啄了,沒一個完好的,不然他們就要嚐嚐了。
    艾爾菲斯裝作是第一次見,有條有理地分析,“我剛才嚐了點汁水,是酸甜的,被鳥吃了這麽多,應該沒毒,可以試著多種點。你們不要去吃還沒有變紅的果子,沒熟透的可能有毒。”
    眾人連根挖出,帶著土塊一起裝進了一個背簍,原本背著那個背簍的年輕人覺得背太久會很累,就放在了原地,等著晚點返回的時候順路帶回去,反正又不會被偷。
    艾爾菲斯勾著唇角,這般快樂倒是難得有一副小孩兒該有的樣子。
    他沒想到第一次進森林深處就有這麽好的運氣,連小番茄都碰上了。
    這個季節正是番茄結果的時候,再早些或者晚些時日來,就算經過剛才的地方,他也發現不了番茄的存在,因為他隻認得果子,對莖葉和花都不熟悉……幸好沒錯過,嘿嘿!
    午餐他們就每人吃了兩大饅頭,還有剛才路上摘的各種野果。
    八個大背簍已經滿了六個,都被留在了路上,等著返回的時候帶走了。
    馬丁看看太陽位置,“再往前兩裏地有條溪流,附近的獸類不少,大家動靜都小點,別驚動了它們,再抓一隻我們就回去。”
    本想抓一隻能養殖的,卻沒想碰上一隻野豬!
    眾人被“哼哧哼哧”的吃食聲引起了注意,循聲而去,就見一隻黑皮野豬正在吃樹上掉下來的果子。
    這野豬嘴上有倆大獠牙,攻擊性強,可不能養,但是……能吃啊!
    連艾爾菲斯都不想錯過這麽多肉。因為品種問題,這個世界的家豬長大後都不足百斤,大小跟現代那些幾百斤的沒法比,人多肉少,價格也便宜不到哪兒去,很多鎮民都是幾天才吃一次。
    眼前有免費的,怎麽能拒絕?
    野豬吃的認真,一支箭“嗖”的一聲穿透了它的頸部,野豬尖銳地叫了一聲,然後倒地抽動了幾下,等一眾人走了過去,它已經斷氣了。
    艾爾菲斯看著脖頸處流下來的鮮血,目露可惜,午餐隻吃了饅頭的他不由咽了下口水……想吃毛血旺了。
    馬丁:“血腥味會吸引猛獸,我們現在就回去。”
    背簍還空著的年輕人欲哭無淚:“我、我可能背不動。”
    這頭野豬看著年齡不大,但艾爾菲斯看看它垂下來的肚子,估計少不了七八十公斤。
    “砍顆細點的樹,用繩子把它四腳係在上麵抬著走。”
    大家覺得這樣可行,四下一看,樹幹不是太粗就是太細,馬丁回憶了一下:“前麵的溪流對麵有一片節節樹,粗細很合適,裏麵都是空的,也不重,我們去那邊砍樹吧。”
    艾爾菲斯本來有些累了,聽他一說又有了精神,節節樹?是沒見過的物種誒。
    很快他們就走到地方,隔著溪流往對麵一看——臥槽,那他媽不是竹子嘛!
    艾爾菲斯整個一目瞪口呆,等大家都過去了,才反應過來跟了上去。
    這些年在眼前晃的都是歐洲人麵容,他潛意識受了影響,總以為自己是重生在一個類似歐洲美洲的地方,所以看見原產種花家的竹子才那麽不可思議。
    但仔細想來,這個地方的氣候確實適合竹子生長,冬天也不是特別冷,森林深處土地濕潤,陰涼通風,出現竹林也沒什麽好奇怪的。
    嗅著熟悉的味道,艾爾菲斯心情甚好,馬丁卻不太喜歡這片林子,“我三年前才來過這邊,節節樹繁衍太快了,這一根根的,挨得太緊密了。”
    年輕人往裏麵望了望,“確實,太多了,都不好穿過去。”
    這片竹林離小鎮比較遠,大家沒什麽機會將這一植物的作用研究透。
    以往幾十年路過此處的幾位獵人見它不結果實,葉子又高,吸引不到食草類獵物,更不可能吸引到猛獸,想想進去了都不會有收獲,大家都是繞著竹林走的。
    年輕人在砍竹子,艾爾菲斯惋惜不已,錯過了竹筍生長季節……
    “幫我挖些小竹……小樹苗,我帶回去種。”
    馬丁提醒他:“艾爾,節節樹不長果子的。”
    “我覺得它有一種獨特的清香,豎劈容易開裂,又有韌性和彈性,容易彎曲又不會折斷,比藤條更適合編織籃子和背簍,我們拿回去試一下,如果真的做出來了,一定會比我們現在用的輕很多。”
    眾人紛紛誇讚:小艾爾這麽快就有主意了,果然是我們鎮上最聰明的孩子!
    艾爾菲斯尷尬地笑笑,也不好解釋這是老祖宗們的智慧。
    他現在蒸饅頭蒸包子,都是把麵團放在金屬盤子上隔水蒸的,一次性蒸出的數量不多。
    格雷大叔他們也總是要隔一陣就去換麵團繼續蒸,挺麻煩的。
    等他用竹子編出蒸籠,到時候一籠一籠地疊起,就能一次性的蒸很多了,雖然他根本不會做蒸籠……
    無所謂,照著記憶中的樣子,跟鎮上會做手藝的叔嬸描述一下,大家一起研究,總能做出來的。
    在小鎮旁邊挑一座山專門種竹子,希望過幾年就能長成一片小竹林,然後方便大家取竹子做竹編用品,以後除了賣食材類,什麽竹籃、簸箕、竹席什麽的,都可以遠銷出去。
    還有竹筍,可以做清炒筍片、涼拌筍絲、竹筍燒肉、泡筍……吸溜。
    艾爾菲斯咽了咽口水,明年他就能吃上竹筍了,對了,還能曬成筍幹遠銷出去!
    幾人挖了一筐小竹子準備回去種,再另砍幾棵大的,把野豬和幾個背簍挑起來,就兩兩成組抬著東西往回走了,艾爾菲斯太矮了,他不用抬。
    有人注意到小孩兒輕快的腳步,喘著粗氣感歎道:“我們幾個壯小夥兒還比不過艾爾,累了這麽一天,小家夥還是這麽有精神。”
    艾爾菲斯身體也很疲憊,但他現在腦子裏都是各種食譜和致富道路,精神亢奮著呢。
    今天運氣可真好啊,除了夠他們幾家分的野豬肉,還活捉了兩隻走地雞,還發現了一窩它們的蛋,一家整整齊齊全部帶走。
    他練了一段時間的箭術已經小有所成,射殺了一隻狐狸,皮毛可以拿來做圍脖。
    幾框漿果莓果樹苗、香料樹苗、還有另外幾種他沒見過,但是覺得有利用價值的植被,帶回去研究一下。
    最重要的是,他們找到了小番茄和竹子兩種重要的經濟作物。
    再過幾年,這些好東西都會變成亮閃閃的金幣了,他們利塞小鎮就是團結一致、脫貧致富的典範嘛!
    什麽光明神什麽教廷,根本不管窮人死活的,果然還是他們財神爺靠譜啊,昨天一拜,今天發財!
    ——
    三年後。
    十一歲的艾爾菲斯又長開了一點,容貌更勝。
    現在正值寒冬,金色的陽光落在身上也驅不走冬天的涼意,身形纖長的小少年提著小竹籃,不緊不慢地走著。
    漂亮的銀發用藍灰色布條高高束起,鼻梁挺俏,精致小巧的下巴在兔毛圍脖中若隱若現,他麵無表情的時候,深藍色的雙眼沉靜如深海,沒有一點小孩兒該有的天真。
    “艾爾,籃子裏是早餐?今天要吃什麽?”
    路上遇到別人跟他打招呼,少年瞬間柔和了眉眼,淡紅色的唇輕輕勾起,回應了這位嬸嬸的話,“在湯尼大叔家買了烤麵包,軟肉包,還有一小罐牛奶。”呼出的白氣縈繞在臉前,讓他多了份如夢似幻的美。
    “哎呀,這幾年湯尼做的烤麵包確實比以前好吃了點,但還是硬,我的牙口都嚼不動了,我還是去買軟麵包好了。”
    因為饅頭包子的念法對這個世界的人來說太陌生,大家總是過一會兒就忘了念法,艾爾菲斯就沒再糾正過,這麽多年過去,大家一直叫的是軟麵包軟肉包的。
    “您快些去,湯尼大叔家買早餐的人可多了,去晚了就沒了。”
    “噯!”大嬸也提著籃子,快步離開了。
    艾爾菲斯不是很喜歡寒暄,他迅速結束了對話,收斂了笑容,繼續不緊不慢的往回走,閑適的步態倒是顯得有幾分溫柔。
    從氣質到容貌,艾爾菲斯在利塞小鎮就是一道亮眼的風景線,很是引人注意,他不大的年齡更是讓人覺得柔弱好欺。
    所以他吸引了一頭饑餓的小狼崽的注意力,也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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