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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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兒知道頭發太長容易從帽子裏漏出來,就自己動手剪了短發,又長了一段時間,到現在,已經遮住了耳朵和後頸。
    頭發倒是挺多,就是一撮長一撮短的,可以想象到剛剪的時候是個什麽凹凸不平的發型——肯定沒看著鏡子剪!
    艾爾菲斯看著他頭頂炸起的短毛,還有不少翹起和打卷的中長發,讓他想起了獅子王。
    配上小孩兒繃起的酷臉,反差感太強,他實在忍不住笑出了聲。
    從溫斯特在外流浪也要保持幹淨的習慣就能看出這是個挺在乎形象的小孩兒,他可以忍受疼痛,可以被所有人嫌棄驅逐,卻不願意一身髒汙活的卑微狼狽,好像這樣才是真的失去了性命。
    此刻被艾爾菲斯嘲笑頭發,溫斯特第一次覺得羞惱,小臉泛紅,卻不想瞪這個幫了自己很多的人,隻能低頭看地。
    比溫斯特高了不止一個腦袋的小少年眉眼彎彎,說話仍含幾分笑意:“過來吧,我幫你洗一下。”
    可惜艾爾菲斯模樣再溫柔無害,對上小孩兒的被害妄想症也是沒用的。
    溫斯特自小就不親近人,很反感別人碰他,後來更是有人靠近就會升起防備心。
    如果是別人說要幫他洗頭,他隻會懷疑那人是想將他摁在木盆裏淹死。
    他知道艾爾菲斯不會傷害他,心理上卻很不適應這種有些親密的行為。
    小孩兒小聲拒絕了艾爾菲斯:“謝謝,我自己洗就好了。”
    艾爾菲斯也不勉強,就坐在一旁等著。
    等孩子洗完,才倒出一個水囊裏麵四色花葉熬的水,浸濕了布,給溫斯特擦去了皮膚上被沾染的顏色。
    溫斯特扯下幾根自己的頭發,看見真的變色了,不由征住了。
    “擦一下水。”
    溫斯特接過了遞到眼前的幹布,木然地擦拭著濕潤的頭發。
    他以為能遮住發色自己會很高興,當這件事真的發生時,更多的確是迷茫。
    溫斯特以前的想法隻有盡量避開人、活下去而已,如今不會被追捕了,他又該去哪裏,做什麽?
    艾爾菲斯略帶羨慕地看著小孩兒的短發,他很想剪一頭利落的短發,洗頭會方便很多。
    這個世界又沒有吹風機,每次把頭發擦幹別提多煩了,尤其是冬天,又冷,幹的又慢。
    雖然這裏主流的發型就是長發,但短發的也有,艾爾菲斯可以剪,隻不過他認為長發更適合這張臉,能多幾分溫柔氣質,更容易讓人卸下心防罷了。
    他自認為,作為一個外來人,能順利融入這片土地,除了他能裝乖之外,外貌也是重要原因,人看到美麗的事物總是能高興一些的。
    而且這些年鎮上在經濟開發,艾爾菲斯免不了要提點別人做事,雖然他態度一直很好,看似有商有量,但實質就是在下命令。
    若是頂著一頭利落的短發,怕是要多幾分攻擊性,尤其是不笑的時候。
    簡而言之,為了更好地發展人際關係、創造長遠利益,艾爾菲斯選擇忍耐這頭漂亮但是麻煩的長發。
    溫斯特已經把自己的頭發擦成一窩雜草了,艾爾菲斯看不下去,又遞過去一把梳子,等小孩兒梳順了,才滿意點頭,“這個發色還挺適合你,就是頭發需要修剪一下。”
    小孩兒剛才洗得久,生怕染不上似的,然後就染成了稍微有點深的琥珀色,即便這樣,溫斯特看上去也沒有之前那麽陰沉了。
    溫斯特看著他,之前說了幾句話後,聲音已經沒那麽沙啞了:“這個魔法藥水,多少錢?”暫時就把還錢當目標吧。
    什麽魔法藥水?
    艾爾菲斯眨了一下眼,看著小孩兒像是背上一座債山的嚴肅表情。
    他這次說話不像之前那樣含糊,嘴皮子都懶得分開的樣子,而是頭一次這麽字正腔圓,露出了那顆被烤麵包磕掉牙後隻長了一點新牙出來的缺口,艾爾菲斯又被這反差萌逗笑了。
    “什麽魔法藥水,就是不值錢的野花罷了,隔一段時間會褪色的,所以你以後每次洗頭都得用這種花熬水。”
    溫斯特心裏鬆了一口氣,他並沒有見過跟魔法相關的東西,但是他見這水很是神奇,立馬想起了聽路人提過的昂貴魔藥,還以為要還很久的債而無法徹底自由。
    “那食物呢?你可以記賬,我以後會還錢的。”
    艾爾菲斯倒是越來越欣賞這小家夥了,有骨氣有擔當。
    “我才懶得記,多養個人我還是養得起的,你不亂闖禍的話,我可以養你到十八歲。”
    成年後,愛去哪兒就去哪兒,他的憐憫和關懷一般隻放在小孩子的身上。
    不過……艾爾菲斯笑意忽然淡了些,如果這小家夥被他發現了什麽改正不了,他又很反感的惡習,他可能會提前收回發出去的好心。
    溫斯特聞言,纖長的睫毛顫了顫,垂眸含糊說著:“幫助厄運之子,神明是不會庇佑你的……災難遲早會降臨到你身上……”
    艾爾菲斯蹙眉,屈指敲在小孩兒腦門上,嚴肅道:“作為封建迷信的受害者,你應該抵觸這種虛假傳言才對,怎麽還幫著一幫騙子傳播錯誤思想呢。”
    溫斯特摸著腦門,想到他離開村子的那一晚發生的事情,離艾爾菲斯遠了一些,表情語氣突然多了幾分色厲內茬的凶狠:“這不是虛假的傳言,跟我關係近了,你會死的……你不要對我太好。”
    艾爾菲斯跟卡文牧師生活這麽久,實在膩了說服人不要搞封建迷信的話,而且他能聽出小孩兒定然是見證過死亡才會如此確信,便不再多說。
    事實勝於雄辯,等他活蹦亂跳地發幾年財,小孩兒就會信他說的話了吧。
    這麽一想,艾爾菲斯便敷衍地點頭:“好好好,你是厄運之子,是世界的敵人,那我奴役你可以嗎?我要回去了,你幫我把我剛才帶來的東西帶回去,快跟上。”
    溫斯特懵了一下,見人已經出了洞穴了,猶豫了一會兒,才提起籃子,拿著木盆跟了上去。
    艾爾菲斯覺得每天來森林裏送三頓飯挺麻煩的,幹脆把小孩兒收留了算了,以卡文爺爺的良善本性,想來也是沒意見的。
    而且這小孩兒懂事早熟,不需要爺爺事事操心,另外,憑他這些年賺的錢,負擔起溫斯特的衣食完全不成問題。
    小少年不急不緩地走著,順便給溫斯特講講未來的住處。
    “雖然看不出來,但我住的地方其實是一個小教堂,就是牧師傳教的地方,你知道光明教廷就是傳出雙黑是厄運之子的源頭嗎?”
    溫斯特腳步一頓,若不是艾爾菲斯幫他掩飾了發色,他會認為對方是想把他騙進教堂好淨化掉。
    艾爾菲斯回頭看了他一眼,示意繼續走,而後語氣輕柔地安撫著小孩兒:“放心吧,裏麵隻住了我和一位年邁的牧師。”
    就算年邁,也不一定沒有威脅,溫斯特問道:“那位牧師會魔法嗎?”
    艾爾菲斯嘴角一抽,“你見過魔法?”
    “沒有。”他隻聽過教廷有強大的光係魔法師,是為消滅他這一類黑暗生物而生。
    “眼見為實,耳聽為虛,知道嗎?”
    溫斯特看出了艾爾菲斯似乎完全沒有將黑暗之子和魔法師的傳聞放在心上,但他是知道自己確實不太正常的,便沒有應對方的話。
    “牧師爺爺很信神明拯救人族的故事,也很聽信教廷的教導,所以你不能讓他發現你發色的問題。”
    “除此之外,他就是一個普通的善良老人了。”
    說到這,艾爾菲斯笑了一下,“我剛出生不久就被丟掉了,還是牧師爺爺收養了我,手忙腳亂的照顧一個嬰兒,撫養我長大的,平時他還會免費教鎮上的孩子讀書識字,所以你看,他是好人對不對。”
    艾爾菲斯這麽說也是想讓小孩兒放下戒心,相信教堂是一個安全的住所,溫斯特關注的重點卻是——怎麽會有父母丟掉像他這樣的人?
    溫斯特蹙眉,抬眼看著前方的背影。
    天性冷然加上從未感受到關懷,他自己被父親嫌棄的時候其實內心幾乎毫無波瀾,但是對於艾爾菲斯被丟棄的事情,他竟生出了幾分無法理解——丟棄從容貌到性格都如此無可挑剔的孩子,那對父母實在是有些不識好歹。
    艾爾菲斯帶著幾乎沉默了一路的小孩兒到了小教堂,正要帶他進去,溫斯特放下東西,轉身又跑進了森林。
    誒?路上不是已經說了以後跟他一起住嗎?
    這小子,有屋子不住,就喜歡在森林裏當野人是吧?
    最終艾爾菲斯還是考慮到小孩兒心病難愈,不能強求,便放他跑了,想著再給他一點時間適應了和別人相處再說。
    然後當天艾爾菲斯去送晚餐的時候,並沒有在洞穴裏看到人——怎麽攻略進度還倒退了呢?
    艾爾菲斯放下東西就離開了,並不準備留下等人:他又不欠那小孩兒什麽,也不必盡心盡力,繼續投喂也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他不知道,在回去的路上一直有個小尾巴跟在後麵,跟蹤的段位還挺高,悄無聲息的。
    溫斯特看著艾爾菲斯安全地回到了小教堂,才回了洞穴吃著快涼掉的飯。
    後麵的很長一段時間,小孩兒都很少露麵,卻一直在暗中護送艾爾菲斯回去,因為他很擔心這個人因為跟他有所接觸,厄運會降臨到艾爾菲斯身上。
    如果有其它選擇,溫斯特甚至不想艾爾菲斯繼續給他送飯了,但是冬天很難找到食物,所以他還是承了這份情。
    小孩兒暗自下了決定,等他長大後就要想辦法賺錢,然後給那個人很多很多錢作為報答!
    除此之外,他們不應該有多餘接觸了,萬一他害對方倒黴身亡,或者他失控了把人殺了可怎麽辦,就像那對想捉他去領懸賞金的父子那樣……
    沒見到人的兩天後,艾爾菲斯想到小孩兒身上總是幹幹淨淨的,料想他是經常去溪邊清理自己的,這麽冷的天用涼水淨身還沒生病也是奇跡。
    對小孩兒格外心軟的艾爾菲斯還是一邊嫌麻煩,一邊準備了熱水。
    在換了發色的四天後,艾爾菲斯又在非飯點時間去了洞穴,果然堵到了人。
    溫斯特頭一回感到手足無措,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艾爾菲斯卻沒有提小孩兒這幾日的回避,“新長出來了一點黑色頭發,過來洗一下。”
    等溫斯特洗完頭,艾爾菲斯倒了那盆水,將水囊裏的熱水倒進盆裏,“擦一下身體。”
    溫斯特悄悄看了幾眼不見溫柔笑容的少年,一字不吭地照做。
    艾爾菲斯坐在洞口的石頭上,支著腦袋走神,真是個麻煩的小鬼——算了,至少不是很熊很沒教養的那一類,將就養著唄。
    等溫斯特穿好艾爾菲斯之前送來的冬衣,也不敢靠過去,隻訥訥地說了聲“謝謝”。
    艾爾菲斯看了一眼那糟心的發型,早有準備似的拿出一把剪刀,“過來,修一下頭發。”
    溫斯特看見對著自己的利器,不由繃緊了身體,“我不剪。”
    艾爾菲斯見他後退一步,看了眼自己手裏的剪子,心中歎息一聲,這是防備心有多重?
    他也不勉強,從腰間取下一把藏的挺好的匕首放在地上,“你總是呆在森林裏,指不定會遇到野獸,這個給你防身用,不許用來傷人,也不許做壞事。”艾爾菲斯頓了頓,繼而揶揄道:“比如攔路搶劫什麽的。”
    溫斯特身體一僵,想起了他們的第一次見麵,頭埋得更低了。
    獨自一個人呆在森林裏有多無聊是艾爾菲斯無法想象的,所以有意給小孩兒找點事做,“我回去了,你幫我把東西送到家門口可以嗎?”
    溫斯特不但送回去了,還是在溪邊洗幹淨後才送的,以後的每一頓飯後都是這樣。
    艾爾菲斯從門口拿回東西的時候不禁搖搖頭,比起這小孩兒,自己這個成年人還挺嬌氣,冬天裏都是燒了熱水洗的。
    第二天,艾爾菲斯給他帶去了自己小時候用過的弓箭,教了好一會兒才離開,想著溫斯特無聊了就練習射箭,練習時間足夠,說不定以後能成為一個神箭手。
    溫斯特確實每天都在很認真地練箭,除了沒事做之外,更多的原因是天生就對掌握力量這件事很有興趣,而且他越快強大起來,就能越早自力更生。
    很快又到了艾爾菲斯要進城辦事的時候了。
    當天送早餐的時候,艾爾菲斯告訴溫斯特:“我今天要外出,傍晚才回來,之前我有給過你五十枚銅幣,中午你可以去小鎮買點吃的。”
    小孩兒看著艾爾菲斯匆匆離去的背影默不作聲,他從來沒有如此討厭過自己的身份——如果他不是什麽厄運之子,就可以離艾爾哥哥近一點了,可以跟著哥哥住在一起,一同外出、一同回來……
    是的,即便溫斯特從未開口叫過,心裏卻已經開始管艾爾菲斯叫做哥哥了。
    可是,如果他不是厄運之子,就不會出現在這裏遇見哥哥了……
    一時之間,溫斯特竟不知道這個“如果”是好還是不好。
    ——
    艾爾菲斯已經進城很多次了,但他難得像今天這麽充滿期待。
    雖然今天的計劃需要花一大筆錢,讓他有點心疼,不過沒關係,他花錢買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