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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我一縷陽光》轉載請注明來源:思兔閱讀sto.ist
    八歲那年,初寒妞養了一隻小狗,眼見著小狗一天天長大,結果有一天被一個偷狗賊給偷走了,為此她哭了大半宿。
    有個鄰居看到了偷狗賊開的車,跟初寒妞描述了那人的長相,為了引魚上鉤,她從鄰居家借了一隻狗,每天她放學後就把狗拴在門口,狗鏈子綁的很牢固,遇到生人靠前,狗就下口咬。
    不料狗販子又盯上了,幾次下手未果,於是想到下毒,哪知初寒妞借的狗不吃生人喂的東西,而那個偷狗賊也被初寒妞注意到了,她悄悄跑到鄰居家,問鄰居上次偷狗的人是不是同一個人?回答是肯定的,聰明的女孩記住了那車的車牌號,等偷狗賊走了,她跑去家附近的派出所報了案。
    幾日後派出所的警察來通知她家,偷狗賊被抓到,讓他們過去辯認。鄰居家的人也跟著同去,在一麵鏡子後,那個被抓的人站在那裏,初寒妞認出那人就是偷狗未遂的人,鄰居也確認他是上次偷走初寒妞家狗的同一個人。
    偷狗賊被治罪,補償她家一千元,而且還被刑事拘留十五日,念他悔罪態度較好給予從寬處理。
    人不能心善,想不到有一天初寒妞家被人縱了火,幸虧路過的人發現幫著給撲滅,才未造成不良後果。
    為了家人的安全,初爺爺在別處又租了一個平房,他的想法是惹不起還躲不起嗎?雖然大家都知道是那個偷狗賊使的壞,但沒有證據也不能去告官。
    ”寒妞,”初爺爺心疼地說,”你都大了,還要上學,就不要再撿破爛了,別因為撿破爛耽誤了學業?”
    ”爺爺,”初寒妞安慰說,”你放心吧,我學習不會受影響的,我都是做完作業才出去撿的,我不怕別人咋說,我靠自己雙手撿點東西填補家用,有啥磕磣的。”
    一年複一年,小學六年念完,她一天也沒停止過拾荒,六年來她靠撿來的廢品賣了有一萬多塊錢,使家裏的生活有了些許改善,過年過節也能吃雞、吃魚、吃肉。
    那年父母離異,一個離家出走,一個又組成新家,也就是從那一年在初寒妞的記憶裏,她沒有再穿過新衣服,身上穿的都是人家不要淘汰的,但是也都很新,有的衣服還是名牌。
    如今初寒妞雖然父母都在,但卻過著孤兒一般的生活,幸好有爺爺奶奶在,不然真要是無家可歸。
    一開始那陣子,初寒妞還時常會想想爸媽,但是常聽爺爺奶奶叨咕他們的不好,她就不再去想,但也恨不起來,她覺得他們跟自己沒關係,有爺爺奶奶在身邊就足夠了。
    快初中畢業時,有個同鄉碰到初寒妞的爺爺,告訴他,他兒子一年前在工地幹活摔傷,可能導致下肢癱瘓,現在隻能坐輪椅。
    一次初寒妞填學校發下來的一張登記表,有父母一欄,她問爺爺填不填,爺爺說,就填無,也就是在那天爺爺說了她爸爸摔傷的事,初寒妞聽了心裏動了一下,但是沒有酸楚的感覺。
    ”我是爸爸媽媽的,”初寒妞心說,”但是他們卻沒有他們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