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對賭協議和貿易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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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方意向確定,又都是族群的首領——李儉不是,不過在增強頭盔連接聚居區,各智囊團和表決會議實時給出指示的時候,依舊可以作為人族的代表決斷——立刻掏出金丹,開始更新金丹契約。
    更新並不簡單。他們要做的事情並非隻是將口頭上的籠統說法轉寫成契約,謄抄到金丹上,而是要對方才達成共識的框架草案進行填充,成為可供全族實行的底稿。
    列位看官,這差事哪是一人一妖能夠做完的?放在現代社會,任何一個人類組織打算與另一組織達成有效合作,光是各部門磋商都需要十天半個月,為了有效執行,還需要針對事件單獨成立一個小機構。若是在國與國之間簽約,兩國各自都得有部門牽頭洽談,帶著其他部門一條條敲定細則,決定由誰執行,如何執行。
    在人族與狐族之間,這些條款的擬定,人族一方的李儉背後有的是智囊團,他不過是當個代表說話罷了。而狐族一方的狐妖則沒什麽友軍可以討論,全靠自己的大腦,倉促之間就要擬定條款,確認具體範圍,擇清權責,一時間被李儉的提議逼得潰不成軍。
    它倒是想認認真真地細究條款,但李儉和背後的智囊團沒有給它機會,很快就把狐族要將其可能存在的對它族商路向人族通報這樣的重要條款敲定,約定了擴大貿易的具體規模,甚至搞了一版對賭協議,如果達期狐族沒有實現約定的貿易擴增,就要由人族投資發展,重新分配;倘若狐族按期實現貿易擴增,則人族要在貿易比例上給予優惠,比如下調納戒對元陽真火的兌換比例。
    應該說,智囊團們沒打算把狐族玩死。如果真要在沒有附庸二字的貿易協議中挖坑埋了狐族,智囊團們可以輕易地摳條約細則,環環相扣,最終達成對狐族的絕殺,實現事實上對狐族的掌控。不過考慮到長久發展,還需要千金買馬骨、徙木立信,將狐族的歸順作為人族對外招收屬族的標杆項目,一開始的貿易更新,不需要特別急。
    定下的類似對賭協議的擴增需求,在智囊團的精準測算中,最終認為是狐族能夠按時完成的任務。隻不過,需要狐妖對狐族有較強的掌控力,同時將整個族群四成以上的產出,投入到元陽真火的再生產——這可不是一個小的比例,對組織架構較先進,生產力較發達的群體來說,針對一種商品的再生產的投資能夠撬動其四倍的商業行為,而對組織架構較落後,生產力欠發展的群體來說,一份再投資也能撬動其一點幾倍的商業行為。
    換句話說,如果狐族真的想要達成對賭協議,那麽它們全族都在事實上被綁上了為人族提供元陽真火的戰車,雖然在發展族群的同時還會有其他收獲,但上了戰車還想走,那就有些困難了。
    對賭協議的數字對狐妖來說很不明顯,它並沒有意識到為了達成貿易擴大規模,狐族到底要付出什麽,畢竟對賭協議的要求並不是讓它指揮狐族,以每個月翻一番的速度實現元陽真火生產增長——相比之下,僅僅隻是每個月最少增加百分之十的產出,狐妖覺得這太輕鬆了。
    這份貿易協議更新一直寫到第二天入夜,在智囊團的指導下,李儉擺出一副覺得狐族很難達成對賭協議的樣子,揪著狐妖,圍繞著對賭協議失敗後人族將如何投資狐族並重新分配利益的細則展開激烈討論,使得狐妖的大量精力都浪費在對賭協議上,而忽視了最重要的,向人族匯報和它族貿易往來的條款。
    擴大貿易和對賭協議,其惡毒的影響需要時間發酵。但匯報貿易往來,這是當場生效的絕殺,拿到手裏,就意味著狐族的對外貿易將全部掌握在人族手中。
    倒不是說這樣就能讓人族在與狐族的貿易中處於絕對優勢地位,但這確實是一張通往經濟殖民和壟斷貿易的好牌。
    雙方確認金丹契約內容,完成契約更新。熬了兩天一夜的一人一妖依舊是一副神采奕奕的樣子,金丹期修為對身體的增幅使他們不會在一次通宵後露怯。
    “既然如此,您請回吧,若是在我族領地待久了,被其他種族發現人族和狐族有來往,別的不敢說,貿易肯定做不成了。”不露怯歸不露怯,但狐妖被李儉揪著就對賭協議失敗的款項商量了一天一夜,剛一簽完契約,就巴不得李儉立刻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