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四章 攤上吃貨,我們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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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盟首領相對無言,似乎沒有任何一個族群樂意接收剩下的近千個族群,或者說,比起接收那些與靈材、與戰力有關的族群,它們對這些族群的需求並無那麽迫切,竟不知道該說什麽。
但李儉則不同,他背後的華夏人族,那是真有需求。
“各位都不說,那我說。就這場上的族群,野雞、鹿、羊、鴨,我們都可以收,拿來當食物。”李儉說得相當幹脆,畢竟這是宣慰部之前交給他的工作內容的一部分。
豬和牛是要不得了,兔子也要不到了,全在方才的安排中,優先成了大族的附庸。既然已經接受將其他有戰力的族群給人族龜族的補償方案,再從大族手裏摳出養殖動物,怕是行不通。
風雅目光一亮:“這些族群可多著呢,全是人族收下,剛拿下的地盤不是全拿來養它們了嗎?”
“應收盡收嘛,不嫌多。給多少,人族就試著收多少。”
“那不成,那就全成了人族負擔了,我族可以分擔。而且這幫族群不止有做食物的用處,依我看來,一些鳥族也可以利用起來嘛。”風雅一邊說著,眼光卻落在鳥妖身上。
新打下來的“江山”中,鳥妖不在少數,但猛禽幾近於無,起碼能趕來投誠的妖獸裏並沒有鷹族那樣的猛禽,全是一些超不過虎族尾巴長的玩意。說難聽點,就連伏野的巴掌,說不定都比投誠鳥妖更大些。
這幫家夥小巧得很,一打眼就知道,它們在中南半島沒混出大族地位也是有原因的。不過正是這樣的妖獸,對虎族來說也算有用。
自打同盟幹掉了鷹蛇兩族,瓜分二族領地及附庸,同盟各族就有了一支金丹期以下的空軍。天生會飛的鳥類不需要金丹期修為就能飛行,雖說飛行能力受到各種限製,譬如在體態上便不能像金丹期修仙者那樣飄逸瀟灑地到處晃蕩,但這都不影響它們能不靠修仙能力飛行。
值守領地意識的金丹能夠借助領地意識反饋,發覺有什麽外來妖獸從空中進入領地,再想感知領空,除了讓更多金丹期費心費力,派遣鳥妖巡查領空便是性價比相當高的選擇。
畢竟在妖獸的世界中,能夠幹各種社會化工作的金丹期相當稀有,而隻需要巡查邊界的未開智妖獸……如果手下有未開智的鳥妖,直接使用金丹對其下令,讓它看見外來妖獸就飛來報信,限定區域飛行,這活它能幹到肚裏沒食。
若是把鳥妖收下,巡邊的工作都可以交給未開智鳥妖去做,金丹期做些別的工作,一旦有變,就回來召集金丹,這樣一來,也不用擔心邊境有事。
“你要拿它們作甚?”出身人族的李儉沒法第一時間想到風雅的主意。
“讓它們在空中巡邏,省下金丹幹活。”風雅說著,點了點投誠鳥妖數量。
“鳥妖管夠,大家均分了,領空有保障。”
兩百多支弱小鳥妖被它一句話瓜分完畢,世界清淨不少。
有李儉與風雅在前,把一堆可食用的牲畜和鳥類分了,眾首領心思活躍起來,終於開始在靈材和戰力之外挖掘殘存投誠族群的用處,包括但不限於“觀賞品”“陪練”“生產用附庸”等諸多用處。
讓沒什麽能力的附庸族群給自家幼獸當保姆算是幾個大族都認同的用法,反正打下中南半島就是為了幼獸生活,連領地上的附庸都拿來當保姆,何嚐不是一種榨幹價值。
還有覺得某些動物好看的,留下來當做族內觀賞品的家夥,李儉看了都覺得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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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幫投誠妖獸裏確實有狸、貓之類可做寵物的族群,李儉先前尚未意識到,妖獸中也存在著有養寵物需求的家夥。
沒辦法,思想鋼印了,下意識覺得養寵物隻是人類會幹的事,要反應過來妖獸也能養寵物,確實有難度。
至於陪練,這件事並不人道,但不人道難道會耽誤妖獸們做事?
當陪練的玩法和奴隸角鬥士差不多,把附庸妖獸全都抓來,在各式各樣的特定環境中與大族金丹對練。大族金丹練得滿意了,再碰上幾個賣力的陪練,才會給它們獎勵。大抵是賜同大族出身的意思。
連這些活都幹不了,那就隻能發配去做點開采石料、砍伐木材、整理領地之類的雜活,權當是做生產了。
要是連這個都幹不了……那還是活物嗎?
如此一來,眾首領們將投誠妖獸瓜分,總算形成吞下中南半島後的全盤綱領。
在各族首領的計劃中,新版附庸契約將保證在宗主利益不受到侵害時,附庸也將維護其他盟友在中南半島的利益。原則上,同盟將在中南半島實現共治,大族幼崽將在此地繁衍生息,誕生出天才、強者,再到別處工作。
李儉代表人族,接收了一大批養殖類牲畜。這些妖獸的族群就集中在老幾樣上,尤以野雞為先。
別問為什麽不是家養雞,靈氣複蘇後野化相當快,能活到人族緩過勁來的族群,不論動植物,大抵都野化了。
但,一群在金丹頭領命令下定期交出族民的野雞,這和家養雞有什麽區別呢?
養殖周期更長,肉質更有特色是吧?
對此,李儉相當歡迎。
反正這年頭以人類的科技水平都能工業生產澱粉了,能量更是因靈氣複蘇而近乎無窮無盡。給野雞群整點澱粉,換野雞吃,怎麽不是好買賣。
至於別的鹿、羊之類的添頭,宣慰部倒是打算如常安排它們貢獻一定比例族民,用作各項生產,隻不過李儉看看它們那可憐的種群數量,感覺不如放長線釣大魚,不如先把基數拉起來,再考慮各種物產開發。
一份份附庸契約簽署過去,每份附庸契約都是在宣慰部遠程指點下編寫的精華。比起妖獸首領那邊透露出的自家契約的隻字片語,人族的附庸契約透著一股堪稱冷酷的公平。
契約上白紙黑字,明碼標價,不要求這幫附庸必須提供征召兵員,也不要求它們必須提供產出物資,唯一要求的,隻有當附庸族群基數擴張,或者長期維持健康態勢時,必須向人族提供未開智族民作為食物。
作為回報,對等上交未開智族民的食物將以略有盈餘的比例回饋,隻要該交易存在一天,華夏人族就會保障附庸族群的安全。
當然,在固定要求的族民交換食物之外,華夏人族也向附庸開放多種交易權利,大體上甚至稱得上平等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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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儉注意到,關於附庸族群對人族的義務和權利,甚至沒有剝奪附庸族群對外開戰權——這條款甚至是封在對同盟的義務裏頭,隻規定了不能對同盟勢力動兵。
他本以為這是宣慰部的疏失,特地問了一嘴,才得知這是宣慰部賣給附庸族群的破綻。
人族附庸將會集中在過去幸存者居住的領地附近,而這些領地都被同盟勢力圍了個遍。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人族附庸還能找到符合對同盟契約要求的開戰對象,不是附庸跑出了中南半島,就是外來妖獸打進腹地。
前者自然有附庸契約以利誘導,以華夏人族的傾銷水平,這幫附庸但凡有一點對外用兵獲取資源的意思,其作戰意向都能被傾銷搓圓搓扁,當真對某個勢力開戰,恐怕全局都會被華夏納入掌中。
至於後者,外來妖獸都打進腹地了,不讓附庸開戰幹什麽,難道宗主下場替附庸開打?
誒,還真是。(指諸多附庸國因為宗主不保護自己而獨立,順帶著倒打一耙)
被分到人族手下的投誠妖獸們,看到自己拿到的附庸契約清一色要求提供族民貿易,相當震撼。
不是,這人族上來就吃啊,別的都不要,隻打算吃自家族民?
好消息是隻打算吃未開智族民,金丹期不算,還給糧食,但為啥連征召兵都不要呢?
征召兵和賦稅都是可用貿易,不是強製內容,反倒是提供族民用於食用是強製貿易,還給糧食。
看不懂,大受震撼。
一群野雞是最繃不住的,它們互相比對,發覺附庸契約堪稱一模一樣。簽完契約的投誠族群都躲到一旁竊竊私語,在最後幾份契約簽署完畢之前,它們得出共識——人族都是一群吃貨,他們甚至為了吃到各種各樣的東西,願意交出更有價值的糧食。
它們看看自己,看看同僚,再看看李儉。
在過去被認為是妖獸共敵的人族,今天給它們一份契約,一份隻要老實聽話,乖乖貿易,就可以在庇護下讓族民越來越多的契約。
族群安全,族群擴大,誒,這不是族群發展想要的東西嗎。
太好啦,攤上一幫吃貨,我們有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