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他們要的是一個布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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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玄淩一通埋怨之下,賀子溪的怒火也點燃了,他寵她吼道:“不就是改個戶主嗎?吵吵什麽?煩死了!”話落,他頭也不回的走了。
    “你不要忘了今天可是最後一天報名!”玄淩又擔心他不務正業再鑽到網吧玩那就完蛋了。
    她跟孩子兩個人一直在學校門口等著,這個時候已經將近中午了,派出所中午是不是也要休息啊!是不是還得等到下午才能辦公,改完戶口都到了半下午了,在趕過來千萬不要下班了......
    炫鈴的心裏一陣擔憂,就剩下最後一下午了,如果孩子上不了學,那可怎麽辦?
    這是一個很讓人頭疼的事情!
    主要是賀子溪不操心,不管家,隻顧一個人逍遙自在,不像有些男的有擔當,所以玄淩是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如果女人掌握住男人的錢,那麽他也得乖乖聽話,就像是蘇聯,悠悠,辛曉琪,她們三個就將自己的男人管得死死的,工資全部交回來,然後再合理的給他們發放零花錢。
    蘇聯曾經說過,她每天給老公的零花錢不會超過五毛,多了的話男人就會胡花掉。
    悠悠曾經說過,男人有錢都會變壞,之所以不變壞的男人那是因為沒有錢,哪個傻女人會隻貼身子不要錢?
    辛曉琪說過,不要相信什麽狗屁的愛情,結了婚時間久了都會膩的,即便再好吃的東西,吃的久了他也會厭棄的。
    玄淩當時不以為然,覺得她們隻是掉進了錢眼裏,她自認為,愛一個男人,就要實現全部自由,當然包括金錢自由,一個男人沒有的錢的日子是很難過的,在朋友麵前也會很丟麵子的,畢竟男人的花銷比女人大,管得太死了,會束縛住他的手腳,時間久了,幹什麽都畏手畏腳,那還是男人嗎?
    這些年,玄淩終於想通了,大家說的都沒錯,錯就在她,她沒有掌握住男人的錢,所以才給了賀子溪獨立的空間。
    他覺得自己掙的錢自己夠花就行了,久而久之,他也就沒有了家和責任這一個概念,他自認為女人有手有腳幹嘛要男人樣子,有了孩子,他跟孩子接觸的機會少,所以他覺得隻要餓不著就行,沒必要花他的錢,他的錢自己還不夠花呢!
    買遊戲裝備,買武器,充會員,那些不需要錢啊!玄淩肯定不會給他買裝備,所以這些錢不能隨便給人,還是自己留著用踏實。
    所以誌不同不相為謀,當初沒有領悟到這一點,所以後悔也晚了。
    再者說玄淩跟她們三個情況確實不一樣,當然起初玄淩沒有管製住他的經濟這一點肯定是失誤了。
    蘇聯說過,在他們談戀愛的時候,她就已經拿上了他的銀行卡,不然不會貼身子給他,要不說人家都有腦子呢!
    玄淩覺得婚前要人家的銀行卡不合適,還不知道哦啊能不能成呢!那個時候賀子溪倒是很有錢,畢竟他們認識的時候他已經工作十年了,肯定是有積蓄的。
    結婚一年半,賀子溪一直陪著玄淩你儂我儂,上下班接送,平時照顧她的起居生活,在這個期間,炫鈴是幸福的,但是這個時候他一直都沒有上班,哪裏來的積蓄?
    他們戀愛期間轟轟烈烈,大手大腳,胡吃海喝,幾乎花光了他所有的積蓄,再者說這個家夥從來都不存錢的,也就不存在花光所有積蓄一說。
    隻是因為結婚後他不工作了,所以才沒有了收入的來源。
    後來因為他想要孩子,所以才決定出去工作。
    當他出去之後,玄淩就再也管不住他了,他就像是一匹發了瘋的野馬一樣馳騁疆場,自己掙自己花,過著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幸福生活。
    這個時候炫鈴想要拿回財政大權已經是不可能了,因為他在意你時,你說什麽就是什麽,他不在意你了,你就是一泡狗屎,他極力想要遠離,怎麽可能給你財政大權的機會?
    你不說他也不說,你說的多了,他就開始跟你爭吵,玄淩爭過吵過,最後換來的是他冷落她,給她冷暴力。
    一個月能回來兩天,他隻帶半天就走。
    再者說當著他父母的麵,玄淩不敢正大光明的跟他吵,就想著晚上在一個被窩的時候再跟他發泄,結果人賀子溪就直接睡沙發,一點機會都不留給她,她總不能當著公婆的麵兒直接將他扯進屋子吧!
    人要臉樹要皮,她董玄淩也不是不要臉之人,那樣的事情做不出來。
    所以所有委屈隻能一個人默默地往肚子裏咽,眼淚隻能深夜偷悄悄的沾濕淚巾。
    如果那個時候沒有懷孩子,她可能早早就走了,兩個人不可能在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