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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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天下午警方就在案發出租屋附近的一個小旅館找到了孔令傑。
    為何會如此順利?
    實在是那個小旅館離孔令傑的出租屋太近了,兩者隻相隔了一條街,走路隻需兩分鍾。
    而警方就是以出租屋為中心向外排查的。
    相當於排查任務剛開始就結束了。
    順利到連參加任務的民警都覺得嫌犯是故意在小旅館等他們的。
    孔令傑落網,接下來就是審訊環節。
    於大章知道,這起案子從現在起才算真正開始。
    也從此刻起,他必須爭分奪秒和時間賽跑。
    嫌犯顯然已經做好計劃,用不了多久就會承認一切。
    於大章必須在這之前找出新的證據,不能向前世的呂忠鑫一樣,被嫌犯牽著鼻子走。
    以他現在見習警員的身份是沒資格參加到審訊中的。
    但這一世他卻有和孔令傑直接接觸的機會。
    沒錯,於大章隻在前世的案宗上看過孔令傑的照片,沒有見過他本人。
    但有些東西是照片上看不出來的。
    比如,氣質和性格。
    照片是不會說話的。
    審訊室裏。
    呂忠鑫和另一名刑警坐在孔令傑麵前。
    “姓名?”
    “孔,孔令傑。”
    “年齡?”
    “四十三歲。”
    “從事什麽工作?”
    “冷飲廠搬運工。”
    雖然不能直接參與審訊,但身為專案組的一員,於大章是有權旁觀的。
    此刻他正在隔壁房間和其他組員一起,盯著電腦上的監控畫麵。
    看著審訊室內的一問一答,於大章終於知道呂忠鑫為什麽那麽輕易就掉進了孔令傑設下的陷阱裏。
    前世他一直想不通。
    呂忠鑫為什麽對這個孔令傑一點防備都沒有?
    要知道,師父可是個經驗豐富的老刑警,見過各式各樣的人。
    毫不誇張的說,光憑直覺他就能把一個人看得七七八八,並做出恰當的判斷。
    可這次卻偏偏看走眼了。
    直到今天於大章才找到原因。
    坐在呂忠鑫對麵那個男人……太普通了。
    就是那種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
    給人的感覺:憨厚老實、木訥寡言、自卑內向。
    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特點。
    這樣的一個人,你很難將他想象成一個既狡猾又有心計的罪犯。
    雖然說人不可貌相,但反差總不會這麽大吧。
    看著屏幕畫麵上的孔令傑,於大章腦中閃過一個念頭。
    難道他真的不是凶手?
    可一切的線索又都指向他,而他在前世又確實給呂忠鑫下套了。
    好矛盾啊~
    最讓於大章納悶的是,孔令傑實在是不像能想出那個計劃的人。
    一個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將一個老刑警耍的團團轉,最後還給逼的自殺了。
    有這智商會老老實實去打工?
    邏輯不通啊!
    還有一個漏洞:前世孔令傑請的那個大律師。
    就憑他的經濟條件連個普通律師都請不起,更不用說那種知名的大律師了。
    那問題來了。
    那個大律師為什麽會給孔令傑辯護?
    一時心情好,隨便接個案子玩玩,正好選到了孔令傑?
    於大章一想到這個可能差點笑出聲。
    就算想找個案子練練手,也不會選這種沒有難度的案子。
    唯一符合邏輯的解釋是:有人出錢幫孔令傑打官司!
    也就是說,孔令傑背後還有人。
    沒錯,這個可能最接近真相。
    於大章眼前一亮。
    如此一說,其他的事情也能說得通了。
    那個計劃也不是孔令傑想出來的,而是他背後那人策劃的。
    孔令傑隻不過是個提線木偶。
    這個念頭在於大章腦海裏盤旋著,再也揮之不去。
    如果真是這樣,那接下來就簡單了。
    找證據!
    沒有證據這隻是一個符合邏輯的推斷罷了,連故事都算不上,故事還得有頭有尾呢。
    “我出去一下。”於大章拍了拍身旁的一個組員:
    “一會兒我師父出來,麻煩幫我和他說一聲。”
    那名組員是個30歲出頭的男人,聽到後趕忙問道:
    “你餓了?”
    這什麽話……於大章無語的看著他:
    “我去一趟案發現場。”
    一聽到於大章要去案發現場,在場的組員全都扭過頭看向他。
    那表情似乎在說:你去案發現場找吃的?
    “這麽看著我幹嘛?”於大章有些不滿,給了他們一個白眼:
    “我去看看還能不能找到別的線索。”
    聽於大章這麽說,組員們的表情更奇怪了。
    主要嫌疑人都抓到了,用不了多久就會結案,這個時候你去勘查現場?
    就算是想去摸魚,你也得找個像樣的理由吧。
    “用不用人陪你去?”其中一個組員問道。
    他這麽問其實就是在暗示於大章:敢摸魚我們就揭穿你。
    “好啊。”
    於大章沒聽出來,真以為他是想讓人陪自己一起。
    正愁不知道該怎麽去呢,要是沒人一起,於大章就得自己掏腰包打車。
    這下眾人頓時有些意外,這家夥居然答應了。
    話都說出去了,現在再反悔也來不及了,那個組員隻能硬著頭皮說道:
    “那個,誰陪他走一趟?”
    鴉雀無聲~
    於大章眨巴了兩下眼睛:
    “咱倆去唄。”
    那人張了張嘴,似乎想拒絕。
    但是看到於大章那雙亮晶晶的眼睛後,把到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
    他懊惱的撓了撓頭。
    我這嘴咋這麽欠呢~
    這胖子也是,太實心眼了,聽不出來剛才那話是假客氣兼嘲諷嗎?
    “那,那就走吧。”
    雖然答應了一起去,但他心裏認定於大章不會去案發現場。
    這胖子肯定是餓了,估計一會兒免不了被宰一頓。
    吃就吃吧,反正自己也要吃飯。
    到了外麵,那個組員坐上了一輛警車的駕駛位,於大章則是坐在了副駕駛。
    “就在附近找家小吃吧。”
    “什麽小吃?”
    於大章有點奇怪,沒聽懂對方的意思。
    “吃飯啊。”那人一副大家都懂的表情:
    “行了,就咱倆人你就別裝了。”
    “裝什麽啊,我真是要去案發現場!”於大章聲音提高了好幾分貝,顯然不樂意了。
    “真去?”
    “當然。”
    見於大章一臉認真的樣子,他沒再說話,啟動車子開出大院。
    路上。
    “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錢程,技術科的。”
    “於大章,刑偵一大隊。”
    “案發現場那邊有你愛吃的店?”
    於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