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咋還用上激將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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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名字挺狠啊……於大章感覺自己心跳加速。
    本來一些不確定的事,現在看來可以確認了。
    難怪張森緊張成這樣,換做誰聽到這個名字不迷糊。
    “這個名字,是誰給起的?”於大章還想再確認一下。
    “這個不知道。”張森看樣子也很無奈:
    “這是一個大姨和我說的,她說很多年前鎮子裏有一幫人和山上那些人發生了衝突。”
    “在那之後,就開始有人在背地裏管山上那個村子。”
    應該不是假的……於大章很快在腦中做了判斷。
    之前那些大爺們也提起過打架這事。
    隻不過沒說村子這個名字,看來自己回來早了,估計他們還沒聊到那呢。
    這就是兩人分開去打聽的好處。
    一是可以打聽到一些不同的內容。
    二是得到相同的信息,可以增加可信度。
    現在於大章已經可以確定,那兩名失聯的警員一定是打聽到了類似的信息,才最後決定上山的。
    毫無疑問,水手營子村就是他們的最後一站。
    現在所有的線索都指向了那個村子。
    案子查到這一步,於大章反而猶豫起來。
    現在最好的辦法是將情況上報,但他們手裏沒有直接證據。
    目前為止,他們掌握的隻有線索。
    而線索和證據是有本質上區別的。
    還有一種選擇。
    和之前那兩名失聯的警員一樣,去山上找證據。
    是個好辦法,不過於大章隻敢在腦子裏想一想。
    不是他慫,而是已經有前車之鑒了,再冒險上山就等同於自尋死路。
    看到這裏,估計有人心裏琢磨了。
    都2014年了,還能有這麽扯淡的事嗎?
    整的跟龍潭虎穴一樣。
    不但有,還很多。
    自己去網上查吧,很多影視劇就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
    不列舉了。
    於大章之前在大爺們那裏打聽到了水手營子的由來。
    他也在其中分析出一些關鍵信息。
    常年跑船的人有一些特性。
    一,去過很多國家。
    雖然沒在那些國家長期生活,但見識肯定要比普通人強很多。
    正因為有這份見識,如果動歪腦筋,可能會做出一些別人無法想象的事情。
    二,這份工作會直接影響婚姻狀況。
    人是感情動物。
    盡管距離能產生美,小別勝新婚,但時間一長就不行了。
    女方在家會感到孤獨,或是受到外界的誘惑。
    男的常年在船上也受不了哇,在一些地方靠岸後,也容易被誘惑。
    在婚期間一方戴綠帽就夠嗆了,互相戴綠帽,那這日子還怎麽過。
    這也導致常年跑船的人,找對象越來越難。
    結合以上兩點,於大章得出了自己的判斷。
    這麽一群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卻定居在山上的一個荒村裏。
    不跑船了,他們的經濟來源是什麽?
    他們一定是找到了一條新的生財之道。
    為什麽選在山上?
    山高皇帝遠。
    他們那條生財之道多半是不合法的。
    用現在的話說:越是偏遠地區,人們的法律意識越淡薄。
    事實真是這樣嗎?
    就算法律意識淡薄,是非善惡還分辨不出來麽。
    所以,於大章在心裏得出了最後結論,山上那些人是蓄謀已久的。
    “森哥,把情況報告給支隊吧。”
    現在也隻能這樣了。
    於大章相信支隊領導得知情況後,自然會做出判斷。
    現在他們兩個是一個小組,上報前他當然要和張森知會一聲。
    “不繼續查了?”張森瞪著眼睛問道。
    看他的樣子,似乎還想繼續查下去。
    “該查的都查完了。”於大章歎了口氣:
    “你也看到了,所有的線索都指向水手營子村,可那地方不是咱倆能去的,剩下的交給隊裏吧。”
    看得出來,他也很無奈。
    同時他也知道張森是怎麽想的,無非是想親自找到直接證據,盡快將失聯警員救出來。
    說白了,張森是想救自己師父。
    這裏麵有個人感情因素在作怪。
    如果那兩名警員和張森隻是普通同事關係,他肯定不會去冒險。
    其實嚴格來說,張森都不應該參加這個案子的偵破。
    “為什麽不能去?”張森盯著於大章問道:
    “咱們兩個人兩把槍,還會怕他們?”
    失聯那倆警員也是這麽想的……於大章不想打擊他,隻能安撫道:
    “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別急,你這樣是會誤事的,個人英雄主義要不得啊。”
    “少跟我來這套。”張森翻臉了,指著他質問道:
    “你是不是怕了?!”
    於大章真想給他臉上來一拳。
    都是同事,關係挺好的,怎麽還用上激將法了。
    “是是是,我怕了,我怕了還不行嗎。”他強忍著怒氣,盡量用平和的語氣說道:
    “森哥啊,有些山村是世外桃源,可有些卻是……人間煉獄。”
    在普通人眼裏,拐賣就分兩種。
    1,基於婚姻為目的的婦女拐賣,。
    2,子嗣傳承為目的的兒童拐賣。
    實際上,這兩種是最表麵的。
    事實比這更複雜、更黑暗、也更殘酷。
    全球範圍內,每年大約有三十萬人被販賣到鷗洲。
    女的接客,男的做勞工。
    說勞工是美化用詞,其實就是奴隸。
    為什麽女性是被拐賣的主要群體?
    因為價格高,好管理。
    一個年輕女性能給人販子每月帶來至少十萬的收入。
    她們每天被迫接客,活在地獄中。
    現實真的很殘酷,在很多我們無法看到的地方,有許多令人不可思議的罪行。
    於大章之前就思考過一個問題。
    為什麽一直沒被警方發現?
    山高皇帝遠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但還不夠。
    最重要的是,銷路。
    如果他們將被拐來的受害人賣到全國各地,估計早就被發現了。
    國內每年破獲的拐賣案數都數不過來。
    隻要救出一兩個和這個山村有關係的受害人,這裏就暴露了。
    這個概率非常大。
    但要是將人弄到國外,那就是另一種結果了。
    對於國內來說,這個人就等同於人間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