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我要一個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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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得不說,這個提議非常有誠意。
    你不是怕當炮灰嗎?
    我把身邊人派給你,讓你隨便指揮,看你還有什麽理由拒絕。
    於大章腦子嗡嗡響。
    還是被算計了。
    他居然知道自己怕什麽。
    這個提議,對方在自己來之前就已經想好了。
    就在他不知道該如何回應時,葉琳上前一步,對著於大章就是一個標準的軍禮。
    “葉琳,國安特別行動小組,四組組員,擅長近身格鬥、射擊、反偵察、爆破……”
    “哎哎哎,你別……”於大章急得從沙發上站起,連連擺手:
    “我還沒答應呢,你們這是幹嘛。”
    這該死的儀式感,讓人看著就熱血沸騰啊。
    要不是他早有準備,剛才就答應了。
    “我認為你沒有理由拒絕。”
    李明釗說著,拿出一份文件,遞給於大章:
    “先看看吧,看完再做決定。”
    於大章接過後,快速翻閱起來。
    文件內容不複雜,是對一個小團體的調查記錄。
    這個團體是一群二代組成的,說是團體,其實就三個人。
    2004年5月,涉嫌殺害一名17歲少年,後經調查,無罪釋放。
    2005年初,涉嫌公路飆車造成兩死七傷,調查過程中,三人均提供出不在場證明,後期另有他人主動投案自首。
    2006年7月,涉嫌用藥物控製未成年少女……
    於大章越翻越慢,翻到最後,臉色陰沉的可怕。
    “為什麽不抓?”他冷聲問道。
    看得出來,這些案子是國安剛剛匯總出來的。
    是通過對這個小團體的調查才發現的端倪。
    涉嫌這麽多起案子,最後都脫罪了。
    天下有這麽巧的事嗎?
    答案不言而喻!
    他們絕非普通人,或者說,身後的背景不是於大章可以想象的。
    如果不是國安調查,他們這些人的身上甚至都找不出汙點。
    “調查的同時我們就已經安排人抓捕了。”李明釗看起來有些無奈:
    “可還是晚了一步。”
    “我是說……”於大章深吸了口氣:
    “之前為什麽不抓?”
    他的意思很明顯,這個小團體這麽多年做了這麽多傷天害理的事,為什麽還能逍遙法外。
    早給抓了,也就沒有後來這些事了。
    “你不會真以為我們國安無所不能吧。”李明釗用看白癡的眼神看著他:
    “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職責範圍,就算我們想進行幹涉,也得知道才行吧。”
    “這次之所以注意到他們,是因為這三個人是醫院最初的投資人,也是占股百分之六十的大股東。”
    於大章當然知道自己剛才的問題很幼稚,但他就是氣不過。
    這種時候不找個人,質問一下,總感覺缺點什麽。
    有小夥伴問了。
    能有這麽離譜的事嗎?
    何止有,還……
    哎,手咋抖了一下。
    說一個很多人都知道的,孫曉果。
    判了死刑都能出獄,而且還能換個名字繼續生活,這樣的事都能發生,還有什麽不可能的。
    而且他父母還不是那種特別有能量的人。
    再說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楠案。
    這個案子之所以破不了,是因為警方突破不了別墅群。
    而住在這個地方的人非富即貴。
    那是省會城市。
    警方在沒有絕對證據的情況下是進不了那裏的。
    周圍的飯店都給翻爛了,毫無線索,最後也隻能成了懸案。
    推理中少了重要的一環,想破案基本不可能。
    眼前這個案子和這兩起案子很相似。
    這個由二代組成的小團體,有錢有人有背景。
    常規手段很難拿下他們。
    於大章合上文件,看向李明釗:
    “這活我接了,但我要一個保證……”
    “我知道。”李明釗插話道:
    “我保證他們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領導,你太能扯蛋了……於大章差點將這話說出來。
    有句話叫:法理不外乎人情。
    這就是法律最大的漏洞!
    隻要這一句話存在,並有人相信,法律就永遠做不到絕對公平。
    國安的承諾他信,他隻是不相信最後的審判結果。
    “我不在乎這個,這也不是我能管的。”於大章嚴肅地說道:
    “這件事,我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不管發生什麽事,你都得保下我。”
    “哪怕最後沒抓到人,也不能對我有任何影響。”
    這事必須要說在前麵。
    那些二代什麽都幹得出來,麵對這樣的人,背後必須要有人給自己撐腰才行。
    不是於大章膽小,這叫防患於未然。
    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所以提前上個保險是很有必要的。
    “可以,我現在就可以答應你。”李明釗想都沒想就答應道:
    “你盡可以輕裝上陣,不要有任何思想負擔。”
    這就行了……於大章聽到這話,心裏踏實多了。
    不過他還有一件事要確定。
    “葉琳是吧。”於大章看向她,問道:
    “能做到絕對服從嗎?”
    李明釗之前說過,她是自己的槍。
    這個比喻也可以理解成:指哪打哪。
    於大章現在就想試試,這把槍是不是真的這麽聽話。
    “當然!”葉琳站得筆直,聲音清脆而洪亮:
    “時刻準備著!”
    “好。”於大章滿意地點點頭。
    部隊出來的就是不一樣,氣魄十足。
    一看就是血氣很足的樣子。
    “你踢他。”於大章指著坐在對麵的李明釗:
    “現在就動手。”
    葉琳:????
    李明釗:!!!!
    他算準了葉琳不敢動手。
    李明釗可是她的頂頭上司。
    而且一看葉琳就是部隊出來的,襲擊領導這種事,嚇死她也不敢幹。
    於大章這麽做就是想告訴對方,自己是個敢於打破規則的人。
    所以,不要總想著給自己下套。
    也不要在自己麵前玩慷慨激昂、英勇無畏的戲碼,絕對服從也要看什麽事。
    你要真是我的槍,你踢一腳讓我看看……於大章盯著葉琳,臉上滿滿都是嘲諷的笑意。
    葉琳還真就沒動。
    不過她在聽到命令的那一刻沒有去看於大章,而是把目光放在了李明釗身上。
    一秒、兩秒……
    葉琳彎腰弓身,雙腿微微彎曲,身體前傾。
    她在觀察對方破綻……於大章立刻注意到了她的小動作。
    難道她真的敢?
    於大章剛要出聲阻止,就見葉琳猶如雌豹一般,猛然向著李明釗衝了過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