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還得是專業人士,懂的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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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屍案他是知道的,當初把於大章調過去幫忙也是他同意的。
    當初他以為這個案子不大,無非就是有點離譜。
    調過去一個機靈點的,再加上幾名老刑警的輔助,應該很快就能破案。
    誰能想到,那個胖子又玩出了新花樣,將跑屍案給升級了。
    好家夥,讓他去清普分局幫忙查案,他查來查去,居然又回到宏口區,將整個殯儀館給連窩端了!
    “是的。”刑偵隊長用肯定的語氣說道:
    “在抓捕之前轉回去的,但案子還是於大章主要負責。”
    這話就得分誰聽了。
    普通人聽不出什麽問題,隻當是正常匯報。
    但在劉局那裏卻聽出了另一層意思:於大章和清普分局鬧掰了。
    而且是在抓捕這件事上產生的分歧。
    職位越高,越不能將話說得太明白,有些話點到為止最好,這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比如:
    我原則上同意……其實就是不同意。
    你這個人很老實……有點缺心眼。
    好好幹,你很有潛力……所謂的潛力就是你現在沒能力。
    很顯然,刑偵隊長也發現了問題,但他沒直說,而是婉轉的表達了出來。
    “讓清普分局的紀斌來市局一趟。”劉局對負責聯絡的警員說道。
    雖然他已經猜出了事情的大概,但有些事還是當麵問清楚好。
    刑偵隊長其實就是在告狀。
    劉局在用這種方式回應他:我聽明白了,但我得親自核實。
    “繼續匯報吧。”
    “好的,於大章到達青浦分局後,當晚將運屍車司機抓捕歸案……”
    .
    宏口分局。
    會議室內,於大章率先提問:
    “那些無名屍被運走後,去哪找的骨灰替代他們?”
    昨晚他正常下班回家休息,但審訊一直沒停。
    分局內的警員兩班倒,輪換不間斷地對嫌疑人進行審訊。
    這起案子的嫌犯人數過多,所以也隻能用這種方法。
    上午開會就是為了信息同步。
    “用其他死者的骨灰來冒充。”昨晚一名負責審訊的警員回答道:
    “將遺體火化後,火化工會將骨架敲碎磨成粉,家屬會支付一筆幾十元的撿灰費。”
    “而骨灰是沒有重量標準的,有的人多些,有的人少些。”
    “火化工正是利用這一點,每次撿灰時,都會留下一些。”
    “大概湊夠了一具遺體的重量,就將骨灰交給殯儀館的人。”
    這招挺損啊……於大章聽的直咋舌。
    這不就是在偷骨灰賣麽。
    骨灰不完整,那就和不留全屍沒什麽區別了。
    隻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
    這些人為了錢,真是什麽招都能想出來。
    “火化幾具遺體能多湊出一個人的骨灰量?”於大章追問道。
    “最少也要火化十具遺體。”那名警員說著,將一份口供資料遞給他:
    “大多時候要十五具左右,因為骨灰的數量本就不多,所以一次最多隻能留下十分之一的量。”
    “留的多了,很容易被死者家屬發現。”
    “結果這次還沒將骨灰湊齊,火葬場就被查了,火化工也被抓了。”
    剩下的事,於大章都知道了。
    在冊的遺體數量對不上,也沒有相應的骨灰,殯儀館隻能另想辦法。
    而存放屍體的地方,除了殯儀館就隻剩下太平間了。
    “他們為什麽不用動物的骨灰替代?”
    於大章覺得這也是一個辦法,反正都燒成灰了,應該沒人會注意到這種細節。
    “你當是烤全羊呢!”
    說話的是錢程,他是代表技術科那邊過來開會的。
    因為和於大章很熟悉,所以他說話也沒什麽忌諱,直接就開懟:
    “溫度達到800攝氏度以上,才會徹底分解和燃燒屍體中的有機物質。”
    “火葬場使用的是特殊火源,能夠達到指定溫度。”
    “相比之下,就算使用汽油燃燒,都不足以燒毀屍體中的組織。”
    還得是專業人士,連這個都懂……於大章被錢程懟了,不但沒生氣,反而感覺思路更清晰了。
    前世他曾參與破獲過一起凶手案。
    凶手將人殺死後,拉到一處荒地進行焚燒,企圖毀屍滅跡。
    當時的現場他也去了,屍體被燒得麵目全非,就像是焦炭一樣,根本看不出原來的樣子。
    凶手供述,他整整燒了三個多小時,即使這樣也沒將屍體燒成灰。
    究其原因就是溫度不夠。
    所以骨灰也不是想燒就能燒出來的。
    “就不能把動物的屍體拉到火葬場去燒嗎?”於大章繼續提出疑問:
    “這樣就可以燒成灰了,敲碎磨成粉後,誰也看不出來。”
    此話一出,在場眾人都將目光投向他。
    就連李鈞都忍不住皺起眉頭。
    抬杠是不是?
    把動物的屍體拉進火化間,傻子都知道要幹什麽。
    燒小動物沒有用,隻有燒豬牛羊這樣的動物才行。
    這種體型的動物屍體根本就藏不住,除非火葬場的監控攝像頭是擺設,否則拍到了就是直接證據。
    “我的意思是,將動物屍體拆解,然後一點一點帶進去。”
    於大章被眾人盯的渾身難受,隻好硬著頭皮解釋道:
    “這樣就能瞞過監控進入火化間,據我所知,火化間裏麵是沒有監控的。”
    他之所以揪著這個問題不放,就是在排除一切合理性懷疑。
    所有疑點都要在結案之前解釋清楚,這是證據鏈完整性的最高要求。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吧。”
    錢程太了解於大章了,不將事情弄明白,他是不會罷休的。
    “就算能將動物的骨骼帶入火化間也沒有用。”
    “首先,操作焚化爐是有記錄的,不是你們家羊肉串爐子,想什麽時候用就什麽時候用。”
    “而且遺體火化的檔案保管期是五十年,想拖時間將記錄銷毀都不可能。”
    “其次,雖然骨灰被火燒過,隻剩下一些無機鹽,無法檢測DNA,但還是可以分辨出是否是人骨。”
    這回於大章聽明白了。
    用動物替代的方法根本就不可取,漏洞太多。
    這就能解釋,為什麽火化工被抓後,殯儀館想到的解決方法就隻有偷屍體了。
    確實,想瞞過刑偵的調查,也隻有這個方法是最直接、簡單而且有效的。
    既然這樣,那四具遺體……
    於大章看向昨晚負責審訊的警員:
    “被偷的遺體,他們是怎麽處理的?”
    那名警員無奈地搖搖頭:
    “被當做無名屍焚燒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