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這案子我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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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積案調查小組的消息很快在支隊內傳開了。
    於大章懷疑這是李鈞在對他進行施壓。
    這件事隻有他們兩個知道,自己沒對別人說過,那也隻有他能將消息露出去。
    最近兩天,隊裏的人隻要一見他,就兩眼放光。
    就差貼上來獻殷勤了。
    為什麽這樣?
    想進調查小組唄。
    現在整個分局,誰都清楚這個胖子擁有破大案的能力,跟著這樣的人混,肯定沒有錯。
    想要晉升,光有警銜是不夠的。
    警銜隻代表資曆,而功勞才代表能力。
    絕大多數警員到最後都是警銜很高,但職務卻很低。
    造成這樣的結果,究其原因就是能力不足。
    警銜可以熬年頭,但職務就不行了。
    很多警察幹了一輩子,連個隊長都沒當上。
    眾所周知,警察也是最難升職的。
    於大章現在的情況是,資曆不夠,但功勞絕對是全局仰望的存在。
    這麽一個大寶貝兒就在眼前,是個人看了都心癢癢。
    在支隊這些刑警的眼裏,隻要進了於大章的調查小組,立功那就是板上釘釘了。
    破案能力在那擺著呢,誰不服站出來比比。
    這也在無形中對於大章造成了巨大壓力。
    要是最後一個積案都沒偵破,雖然不會對自己有影響,但肯定會讓同事們失望,搞不好還會被嘲笑。
    還是玩不過當領導的啊……於大章理解這是李鈞在用這種方式督促他。
    可這招也太損了。
    他不免有了幾分火氣。
    後來發展到,有人居然因為組員的名額吵起來了。
    做警察的,都是有著一腔熱血的人,說不想立功那絕對是虛偽。
    可大多數人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危險,就是能力差點。
    這時候怎麽辦?
    隻能向有能力的人靠攏。
    最後這事把吳局都給驚動了。
    吳局更絕,直接將這個難題拋給了於大章,讓他自己挑選組員。
    好好好,這麽玩是吧……於大章幹脆來了個不聞不問,一個組員都不選。
    等真有需要了再說,得罪人的事能不做就盡量不做。
    又過了兩天,於大章一直沒去檔案室調案宗。
    既然是積案,那就不能表現得太積極。
    他可不想讓別人誤以為他對這些積案胸有成竹、誌在必得,這樣隻會適得其反。
    而且他還有個程序沒有走完。
    就在這天,兩名督察來到分局,要找於大章談話。
    說白了,就是配合調查。
    之前遇襲的事,他畢竟開槍了,不止是他,馬健和另一名警員也在調查之列。
    “這才幾天啊,又見麵了。”
    兩名督察見到於大章,笑著調侃了一句。
    他們正是拐賣案那次找於大章談話的督察。
    這次再見麵也不陌生了。
    而且來之前他們就對這次事件做了調查,知道於大章是正當防衛。
    “巧了嗎這不是,又是您二位。”
    於大章對他們的印象不錯,上次談話就沒有刁難自己。
    不像有些督察,還沒等調查呢,就已經認為你有罪了。
    這也導致經常有刑警在被約談的時候情緒失控。
    在於大章看來,完全沒必要這樣。
    開槍之後,都會進行現場勘查,敘述的內容如果與事實不符,肯定會被識破。
    人會撒謊,但證據不會。
    這一次的談話依然很順利,麵對兩位督察的問題,於大章如實回答,每個細節都講述的明明白白。
    他本來就沒什麽可隱瞞的,也沒有必要去說謊。
    兩位督察走的時候,他還陪著送到了門口。
    “希望我們還會再見麵。”兩人和於大章依次握手。
    這話怎麽聽著這麽別扭呢……於大章是真心不想再見到他們了。
    和他們見麵得有個前提條件:自己又開槍殺人了。
    次日。
    於大章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檔案室調案宗。
    就算是積案也是有具體保留時限的。
    就拿治安案件來說。
    一般的案件辦理期限是三十天,複雜案件可以延長至六十天。
    刑事案件的保留時間那就複雜了。
    分為永久、長期、短期。
    以十五年為分界線,以下是短期,十五年至五十年為長期。
    到期後,經鑒定銷毀。
    重大和特殊案件則會進行永久保存。
    憑現在的刑偵手段,隻要立案,極少有不被偵破的。
    但凡事總有例外。
    少,不代表沒有。
    “就這四個?”
    於大章站在檔案室門口,看了看台子上的四份文件,隨即向屋內的女警員投去詢問的目光。
    “你還想要多少啊。”女警員有些不滿地回道:
    “就因為這四個案子,你知道領導被批了多少次嗎?”
    “光是我在崗期間,這幾起案子就被反反複複調取了二十多次。”
    聽到她的抱怨,於大章立刻意識到自己剛才的話不太妥當。
    哪有嫌自己局裏積案少的。
    換誰聽了也不能忍啊。
    “我是驚訝咱們局裏的辦案能力。”於大章趕緊解釋道:
    “我還以為最少得十多起積案呢,沒想到才四起,說明咱們局的刑警破案率很高嘛。”
    說著,他將手裏拎著的一個塑料袋放在了台子上:
    “你忙著,我回隊裏了。”
    於大章走後,女警員好奇地看了一眼塑料袋裏麵的東西。
    一瓶飲料和一袋開心果。
    回到支隊。
    於大章將四份文件擺在辦公桌上,先看了一眼檔案袋上麵的日期和編號。
    挑出時間距今最近的那一份,將裏麵的文件取出後仔細查閱起來。
    “劉正陽猝死案?”
    這個我熟啊……於大章立刻想起前世曾聽過這個案子。
    後來案件被偵破時,在局裏還引發了不小轟動。
    這個案子是2013年5月發生的,也就是去年。
    實際偵破時間卻是在2015年6月。
    說起來也不算是警方偵破的,而是嫌疑人做賊心虛跑路了,負責調查的警員這才確定目標。
    這算不算重生福利?
    於大章不由得有些暗自竊喜。
    案件還沒等接手呢,就提前知道嫌疑人是誰了,這不就等於玩遊戲開掛了麽。
    前世這件案子之所以轟動一時,純粹是因為該案的最後走向是誰都沒想到的。
    再加上被害人身份的特殊性,讓很多人對於這個案子格外關注。
    劉正陽,鬆海正陽集團創始人。
    國內知名企業家,在建築業和商界擁有舉足輕重的話語權。
    2013年5月7日,在家中暴斃身亡。
    後經法醫鑒定死亡原因是:心髒病突發,導致心髒驟停。
    說白了就是,自然死亡。
    無外力幹預的衰老死、疾病死,都屬於自然死亡範疇之內。
    因劉正陽本身就患有心髒病,並長期服用心髒類藥物,所以這個鑒定結果很合理。
    本來是件沒有爭議的事,卻偏偏有人站出來質疑並報警。
    報案人為劉正陽的女兒劉琪。
    據她給出的報案理由是……
    劉正陽死亡前半個月曾親口對她交待過,如果自己猝死,一定是被人害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