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一級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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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大章已經不知道說什麽好了。
    這就是領導的關懷啊。
    體恤下屬,以德服人。
    “對了。”
    吳局似乎想起了什麽,又將目光落到於大章身上:
    “你們積案小組還沒有辦公地點吧?”
    於大章本能地點點頭,不明白領導為何突然問這個。
    “你去找一間辦公室,作為積案小組的辦公點。”吳局對李鈞命令道:
    “電腦和辦公用品都要配齊。”
    “好的。”李鈞答應道。
    怎麽感覺他們兩個在演雙簧……於大章很快發現了不對勁兒的地方。
    眼前的一幕就像是彩排過一樣。
    驚喜一個接著一個。
    很顯然這是吳局和李隊兩人提前就商量好的。
    報銷油費這種事,確實是吳局一句話就能決定的。
    但安排辦公室就不一樣了。
    首先得有現成的空置辦公室才行。
    李鈞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肯定是已經找好了。
    還有就是經費,聽吳局的意思,不管是電腦和辦公用品都要給配全新的。
    此刻的於大章有了一種受寵若驚的感覺。
    有時候被人特殊關照,未必是一件好事。
    這些關照會在不知不覺間變成枷鎖,將人約束住,讓其無法掙脫。
    局領導對你這麽好,你好意思調走麽。
    給你設立單獨辦公室,油費都給你報銷了,你不努力辦案對得起領導的信任麽。
    於大章甚至都覺得最近的工作有些懈怠了。
    這哪是在關照下屬,這是在攻心啊!
    時光匆匆。
    轉眼一個月過去了。
    雖然積案小組有了自己的辦公地點,也得到了局領導的特殊關照,但案情卻沒有實際進展。
    於大章對於手頭上的三件案子也很無奈。
    兩件失蹤案,最近的一起也要追溯到兩年之前。
    而且失蹤人員還不是鬆海本地人,全都是外地來鬆海的務工人員。
    一個是剛到鬆海的當天就與家人失去了聯係。
    另一個是家人與其兩個多月沒有聯係,等想起來聯係時,發現其已經失蹤了一個多月。
    兩個案子有個共同點,最後的失蹤地點都是在宏口區。
    類似這樣的失蹤案,其實並不少見。
    尤其是鬆海這種流動性大,人口密集的超一線城市,發生失蹤案的概率要遠遠高於那些二三線城市。
    另一件無名屍體案也是發生在兩年以前。
    發現屍體的地方是一處剛進行拆遷的老舊居民區。
    經法醫鑒定,死因是由於長時間饑餓導致多器官衰竭而死。
    通俗點說,就是餓死的。
    因死者不是原居民區住戶,且疑似被人拋屍在此,警方經過初步調查,決定立案偵辦。
    這一查就是兩年。
    當初發現屍體的老舊居民區已經蓋起了高樓。
    而屍體經過民政官網公告15日後,也進行了火化處理。
    所以目前留給於大章的線索可以說少得可憐,而且還無從查起。
    這一個多月時間,他和馬健,劉淼三人都是在找尋線索之中度過的。
    分析案宗,查驗當時的監控錄像……
    反反複複地看,試圖找出些新的線索。
    奈何一點收獲都沒有,以至於最近他們都有點想要放棄了。
    積案小組辦公室內。
    “大章,這都一個多月了,再這麽查下去估計也是無濟於事,不如就算了吧。”
    說話的是馬健。
    他提的建議也不無道理,再繼續下去,隊裏其他人就會認為他們是在故意摸魚。查了一個多月都毫無進展,這種情況肯定是要停下來放一放的。
    三個在職刑警,總不能一直在積案上麵耗著。
    “是啊大章,我覺得老馬說得對。”劉淼也附和道:
    “再繼續下去,隊裏其他人可能會有意見。”
    實際上,隊裏已經有風言風語了。
    他們之所以沒明說,就是在照顧於大章的麵子。
    “我們辦案是為了什麽?”
    於大章眼睛一瞪:
    “是為了給同事們看的嗎,遇到困難就放棄,那還要我們幹什麽。”
    他比馬健和劉淼都著急。
    可辦案就是這樣,哪有一帆風順的。
    更何況這種積案本就難查,再加上時間久遠,證據就更難搜尋了。
    “那……行吧。”
    跟著於大章久了,馬健已經將他當成了自己的領導。
    而且兩人是願意跟著於大章辦案的。
    之所以提出暫時放棄,也是為了他著想。
    “這樣吧。”於大章想了想,說道:
    “再查半個月,如果實在找不到新線索,我就和隊裏說明情況,到時候咱們三個重新回支隊。”
    這也是無奈之舉。
    就算他不提出來,隊裏也不會讓他們無限期地查下去。
    領導一直沒過問,那是對積案小組的信任。
    但這個信任也是有期限的。
    又過了一天。
    於大章剛來到辦公室就接到了李鈞的電話。
    “來我辦公室。”
    他的聲音有些急促,語氣也不怎麽好,像是發生了什麽嚴重的事情。
    出於對李鈞的了解,於大章不敢耽擱,立刻來到支隊長辦公室。
    “李隊,什麽情況?”於大章看著李鈞問道。
    說話間,他來到辦公桌前,坐在了椅子上。
    “一級刑事案件。”
    李鈞神情嚴肅,將手中的香煙放在嘴邊,深吸了一口後,吐出一團煙霧。
    “咱們區發生的?”於大章臉色一變。
    按理說,宏口區發生這麽大的案子,他早就應該聽說了。
    能被定為一級刑事案件,那得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
    起步就得是重大或者特大,甚至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最開始是一起綁架案。”
    李鈞又抽了一口煙,才緩緩說道:
    “四天前,一大隊接到了一起疑似綁架案。”
    “被害人在回家的途中被人劫持,失蹤了。”
    “監控拍到凶手將被害人打暈後,直接拖上車子離開現場,並沒有與被害人有任何交流。”
    簡單粗暴……於大章立刻在心裏做出判斷。
    凶手一定是事先就踩好點了,然後埋伏在被害人回家的必經之路。
    不然不會這麽順利地將人擄走。
    將人打暈,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可不那麽容易。
    必須是武力達到碾壓的程度,並掌握一定的格鬥技巧才能做到。
    有小夥伴問了。
    哪有那麽複雜,照著後腦來一棍子不就行了?
    真要那樣做,就是要人命了。
    腦幹就位於後腦,一旦腦幹受損,那就是致命傷。
    見李鈞又抽上了,於大章催促道:
    “後來呢,怎麽就成了一級刑事案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