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 任何疑點都不能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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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大章急著問訊茹瑤和舒汝佳,其實是想知道方鵬是不是還有幫手。
    確定下來之後,他更疑惑了。
    方鵬是如何做到的?
    懂得結構工程,還會給人洗腦,但他所犯的那起搶劫案卻又愚蠢至極。
    凡事就怕較真兒。
    如果仔細去分析,會發現這根本就不是一個人能做出來的事。
    難道方鵬有精神分裂症?
    應該不是……於大章立刻否認了這個假設。
    他和方鵬麵對麵交談過,如果對方有類似的病症,他是可以看出來的。
    按理說,案子辦到這一步,可以往結案的方向走了。
    嫌犯供認不諱,藏人的地點也找到了,被害人也提供了相關證詞,可以說是鐵證如山,毫無反轉餘地。
    但卻在於大章這裏過不去。
    因為還有疑點。
    辦案就是要對所有不合理的地方進行針對性調查。
    既然方鵬身上還存在疑點,那就要繼續深挖下去。
    離開醫院,於大章回到分局。
    他先是找到李鈞。
    “李隊,之前隊裏調查的方鵬個人資料我要看一下。”
    既然要調查,肯定要先從方鵬的過往開始查起。
    他之前隻在李鈞這裏簡單看過方鵬的身份信息,其他內容並沒有詳細了解。
    “案子不是都已經查明了嗎?”李鈞有些疑惑他的反向操作:
    “現在看個人資料,你這是準備深挖?”
    於大章擺擺手,否認道:
    “沒有沒有,我是想重新建一份案宗,然後把三起積案匯總到一起,嫌犯的資料當然是越完整越好了。”
    目前對於方鵬的懷疑還隻是他的個人推測,並且於大章也沒有把握能查出其他線索。
    所以嘛,當然是要給自己留好餘地。
    李鈞聽後點點頭,隨即將桌上的一份文件遞給他:
    “這是隊裏對方鵬的調查資料,如果還需要對他繼續調查,我可以另外派人。”
    身為支隊長,他當然希望案子辦得越仔細越好,刑事案件可容不得任何一點紕漏。
    而且憑他對於大章的了解,這個案子應該還有些其他問題。
    “不用不用。”於大章擺手拒絕道:
    “我真的就是整理一下資料。”
    回到積案辦公室。
    於大章坐在辦公桌前,開始翻閱起方鵬的個人資料。
    開頭的個人信息他之前看過,所以這次隻是簡單的看一眼就略過了。
    方鵬的家庭背景也很簡單,現在隻剩他一個。
    往後翻,來到工作經曆那裏。
    方鵬最早是一家大集體企業中的普通員工,還曾給領導開過一年車。
    2006年企業改製,方鵬拿到一筆賠償金後就離開了。
    之後他給一家工廠開過兩年通勤車,再之後就開起了出租車。
    嗯?
    看到這裏,於大章發現了不對勁兒的地方。
    方鵬開通勤車的時間是2006年至2008年。
    開出租車的時間是2010年至2012年。
    從時間上看,少了一年。
    2009年沒有記錄。
    也就是說,這一年方鵬是沒有工作的。
    於大章拿出本子,將這一年寫了上去,並在後麵畫了個問號。
    這份資料還是不夠詳細,就算2009年方鵬沒有工作,最起碼也應該寫上大致原因。
    總不能沒有工作,這一年方鵬就什麽都沒做吧。
    而且看他以往的工作經曆,他不是一個習慣在家躺平的人,突然一年時間沒有工作,這本就不正常。
    再往後就沒了,方鵬的最後一份工作就是開出租車。
    後麵的事情於大章都知道了。
    茹瑤,舒汝佳,章馨月,在2012這一年相繼失蹤,被方鵬囚禁在了瑉江高中的地下。
    而那個地下室,是方鵬在2011年挖的。
    一想到這個,於大章就覺得不可思議。
    方鵬居然是一邊開出租車,一邊挖的地道,白天賺錢,晚上去廢棄學校忙業餘愛好。
    如此忙碌的生活,他居然堅持了將近一年。
    多麽充實的一個人啊。
    於大章在心裏算了算,方鵬今年46歲,2011年就是43歲。
    人要是到了這個年紀,身體機能會明顯地走下坡路,荷爾蒙分泌自然也會受影響。
    換句話說,女人都誘惑不了他了。
    可他卻為了囚禁女孩,用一年時間挖了個地下室。
    他哪來這麽大癮?
    難道是壓抑的太久了?
    不對,於大章覺得這個可能性太低了。
    40多年都挺過來了,方鵬要是有這方麵的想法,早就動手了。
    最讓於大章想不通的是,他哪裏來的勇氣將這些幻想變成現實的?
    一個沒有案底的人,突然之間犯下這麽大的案子,無論怎麽想都透露著詭異。
    而且將三個女孩囚禁之後,方鵬居然連出租車都不開了。
    就算他工作多年有些積蓄,也早晚會坐吃山空。
    隨後於大章又將方鵬的個人資料重新看了一遍。
    高中畢業,他之後的工作經曆也沒接觸過結構工程之類的行業。
    現在來看,就隻剩下沒有記錄的2009年了。
    那一年他去求學了?
    2009年方鵬41歲,這個年紀去學結構工程相關的知識?
    怎麽想也不可能。
    現在最好的辦法是直接去審問方鵬。
    但於大章想在去之前將一些事情梳理清楚,不然即使見到方鵬也不知該從何問起。
    就算是審問,也是要提前做好功課的。
    如果那一年他沒有特意去學習,還有什麽途徑能掌握相關知識?
    於大章此刻大腦快速運轉,各種可能性紛紛冒出,但又被他一一排除。
    最後他想到了一個詞。
    經驗!
    沒錯,就是經驗。
    有些技能不用學,直接上手去做,幹著幹著自然就會了。
    熟能生巧嘛。
    但是又有個新問題。
    假設方鵬2009年去做了和工程有關的工作,為什麽沒有這段工作經曆?
    也是在那一年之後,方鵬的膽子大了,都敢無視國家法律,直接對女孩下手了。
    那一年他經曆了什麽,才會讓他變化這麽大?
    當這兩個問題合並在一起後,於大章突然想起了葉智羽的那句話:
    人是可以被馴養的。
    我知道了……於大章眼前一亮,一個想法慢慢成形。
    方鵬曾經被馴養過!
    不對,應該說,方鵬在2009年,被人用同樣的方法囚禁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