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5章 渣男鬥渣女,想想都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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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雪莉聽得一愣,心頭在想交易?什麽交易?
    隻聽夜星宇繼續說道“我知道你喜歡錢,所以我打算讓你幫忙做件事,隻要你保證能把事情辦成,想要多少,你盡管開價!”
    鄭雪莉卻道“星宇哥,幫你做事我心甘情願,我不要你的錢!”
    夜星宇戲謔一笑“真的什麽都不要?”
    鄭雪莉猶豫了一下,才囁囁嚅嚅地說道“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你能原諒我!”
    夜星宇心中冷笑,嘴上卻答應道“行,幫我把事辦成,咱們既往不咎。”
    說是這樣說,夜星宇可沒打算跟她握手言和。
    一旦等到事情結束,你是你,我是我,橋歸橋,路歸路,咱們各走各的,老死不相往來。
    也不知道鄭雪莉有沒有看穿夜星宇的心思,她沒有再提出任何要求,隻是問道“星宇哥,你想讓我做什麽呢?”
    夜星宇告訴她“我想讓你去騙一個人,騙到他傾家蕩產,發瘋癲狂,就像上次那個在知味軒被你玩弄的傻逼!”
    他所說的“傻逼”,指的是尚武。
    雖然他不清楚尚武與鄭雪莉之間發生了什麽,但憑著他對鄭雪莉的認知,不難猜出大概情節。
    鄭雪莉聽了之後表示不滿,撅著嘴唇說道“我又不會騙人,你怎麽讓我去做這個?”
    夜星宇再次冷笑,問道“莫非你拒絕?”
    “我……”鄭雪莉低下頭去,表情委屈,動作扭捏,似乎猶豫不決。
    夜星宇也不催她,如果她要繼續裝,那麽就讓她下車,一拍兩散,然後自己倒回去找鄒耀,換一種簡單直接的方法來解決此事。
    好在,鄭雪莉並沒有讓夜星宇等太久,她很快就抬起頭來,仿佛下定了決心一般,很認真答應道“雖然我不想騙人,但是為了你,我什麽都願意做!”
    夜星宇冷哼一聲,懶得跟她對戲,直接講起正事“剛才那個男人,名叫鄒耀,是一個花言巧語的詐騙犯,不僅欺騙女人的感情,還要騙錢……”
    接下來,夜星宇就以“朋友的妹妹”為名,把侯曉的遭遇簡略說了一下,讓鄭雪莉了解到,剛才那個搭訕男是怎樣的一個人。
    “原來是個渣男,真可恨!”鄭雪莉表現出義憤填膺的樣子,握緊了拳頭,“放心吧,星宇哥,這種人我一定不會放過他!”
    看著渣女罵渣男,夜星宇不免生出荒誕之感,真特麽搞笑!
    不過,這就是夜星宇的計劃,他打算讓鄭雪莉去對付鄒耀,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鄒耀當初怎麽傷害侯曉,就用同樣的方式來償還,感受一下被人欺騙的痛苦。
    如果僅僅隻是把他抓住,揍他一頓,再讓他還錢,那就有點便宜他了。
    至於殺人,大可不必,在夜星宇看來,區區幾百萬不值一條人命,他又不是殺人不眨眼的魔頭,從來不會輕易奪走一個人的性命。
    更何況,在國家法律裏,詐騙的最高刑罰隻是無期,沒有死刑。
    因為死刑是刑罰中最嚴厲的一種,其適用範圍極為慎重,隻有不可饒恕的重罪,才會使用到死刑。
    歸根結底,詐騙是屬於財產型犯罪,侵犯的是財產權,在價值上要低於生命權。
    寫到這裏,恐怕又有杠精要跳出來了。
    ——毒!棄書!
    這種人不一刀砍死,留著惡心人?
    那就隻能說,你還是太年輕,想法簡單,自以為是。
    難道製定法律的那些人都沒有你的腦袋瓜子聰明?
    別人辛辛苦苦地弄出各種法律條款,是吃飽了撐著?
    絕大多數沒有係統學習過法律的人,從來不管什麽罪刑相適應原則,他們的刑罰觀隻呈現為兩種極端傾向,要麽無罪,要麽死刑。
    有罪的人,就必須得弄死,這樣就不會有人犯法,天下太平。
    對此,我隻能說,做你的春秋大夢!
    假如上班遲到就拉去槍斃,是不是以後就沒有人敢遲到了?
    並不會,沒有人敢去工作倒是真的,別人遲到是扣錢,你這裏遲到是要命。
    假如一次交通違規直接判處死刑,那是不是以後所有人都會遵守交通規則?
    也不會,沒人開車了,都寧願走路,汽車製造業全麵崩盤,交警全部下崗。
    諸如此類的例子,不勝枚舉。
    試想一下,生活在一個隨時隨地都可能掉腦袋的世界裏,真的會感到幸福嗎?
    一個濫用死刑的國家,漠視生命,真的能夠做到秩序穩定,不會被推翻統治?
    如果騙點錢就要被砍頭,那麽不如幹脆造反,說不定搏一搏,還能改寫曆史。
    意大利的法學家貝卡利亞,曾經提出一個著名的論斷“刑罰的威懾力不在於其嚴酷性,而在於其不可避免性。”
    這句話怎麽理解?
    簡單來說,刑罰的目的,不是為了給予對方最殘酷的懲罰,而是通過不可避免,來抹除犯罪人的僥幸心理。
    刑罰應該有個限度,有多大的罪,就受多大的刑,如果超過限度,那就是暴政。
    一個國家的刑法,若隨意將死刑加入某個罪名的處罰當中,那麽罪犯衝破死刑的界限也更加容易,極可能會引起多種犯罪行為。
    就比如詐騙,逮住就被判死刑的話,那麽沒被逮住的犯罪者就將變得肆無忌憚,進一步去幹更多犯法的事情,對社會造成更多的危害。
    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反正都要死,不如風風火火幹幾票,別說是騙錢,殺人都可以。
    殺一個不虧,殺兩個是賺,連殺七八個,雖死無遺憾。
    所以說,一味施加重刑是站不住腳的,隻會適得其反。
    從古至今,都講一個道理,那就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你拿走什麽,就償還什麽,不拿不償。
    而絕大多數的詐騙犯都罪不致死,因為他騙的是錢,不是命。
    如果靠著欺騙的手段奪走他人之性命,那就不屬於詐騙,是謀殺。
    夜星宇就想得很簡單,像鄒耀這種人,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以毒攻毒才是最佳手段。
    當然,他還抱著坐山觀虎鬥的看戲心思,反正是狗咬狗,無論鄒耀與鄭雪莉誰被騙得更慘,他都樂於接受。
    渣男鬥渣女,想想都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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