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九章 混沌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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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星鬥戰網,劉小梟盤膝坐在一顆巨大生命行星的一個冰火兩儀眼中,凝神內視。
眉心上丹田的精神核心、胸口中丹田的血脈核心、小腹下丹田的混沌漩渦正作為他體內三種能量的核心,各自獨立旋轉著的同時,也進行著鏈條式的交互。
而現在,他要將這三種能量統一,嚐試突破神級,積攢經驗,為之後現實世界中的突破做準備。
他體內的混沌之力開始循著創世神功的方式流動著,與神識、血脈之力開始融合。
劉小梟的突破,最根本的是要將神識、血脈之力、混沌之力完全融合,而要做到這一點,最直接的方式自然就是將三大核心融合為一,也就是用混沌漩渦去容納氣血之核與精神之核,讓三者徹底合一,從而誕生混沌元神,這與一般神元境強者將精神之核這一元魂與靈魂結合產生元神的過程是截然不同的。
這一過程也是最難的,因為他擁有的是混沌之力,想要突破神級,就必須麵臨混沌之力帶來的瓶頸。
以他對混沌之力的理解判斷,想要讓混沌漩渦容納氣血之核與精神之核,讓其吞噬二者,讓神識凝聚元神時具備混沌特質,並且將血脈烙印徹底融入元神之中,進而轉化為混沌元神,從此可滴血重生,哪怕肉身破碎,隻要元神不滅,即可一念複原,神力無邊,但這必須要對混沌法則有相當程度的領悟。
至於這領悟的程度,基本上相當於是執掌某種位麵法則,也就是領悟某種法則的八種以上法則奧義,又或者說是達到突破超神級的門檻。
雖然不是達到神王級門檻才能突破這點很讓人欣慰,但問題在於,需要領悟的不是其他法則,而是混沌法則。
宇宙法則包含無數法則,其中一切都可歸為創世法則,它又稱混沌法則。
混沌法則化分,便是陽之法則與陰之法則,這便是道生一、一生二的過程,陰陽本就是創造的分身,二者相合,便是混沌。
陰陽生而造化萬物,也便有了眾多法則,所有法則都分為陰陽兩麵,比例則不一定。其中最為核心的,則是眾多構成宇宙法則根基的本源法則。
生命法則、毀滅法則、靈識法則,這三者構成了宇宙的物質與精神的根基,而時空法則、命運法則、輪回法則則是宇宙的規則根基,是最本質的規律,連創世神也無法違背的規律,哪怕宇宙的創生與破滅也要遵循的規律,它們彼此交織,共同構成了這個世界。
這實際上隻是兩種不同的法則分類方法,生命法則、毀滅法則、靈識法則合一,即是混沌法則,而時空法則、命運法則、輪回法則合一,同樣是混沌法則,它們之間彼此是有交互的。每一種本源法則,都可以看作是眾多基礎法則融合所成,可以是某種法則的部分,也可以是其全部,甚至本源法則自身也是由本源法則融合而來。
生命法則與毀滅法則融合為輪回法則,生命法則與靈識法則構成時空法則,毀滅法則與靈識法則構成命運法則,而時空法則和輪回法則又能融合為毀滅法則,時空法則與命運法則能夠融合為生命法則,命運法則與輪回法則還能再度融合為靈識法則,兩組各三個的本源法則相互交織纏繞,支撐著這個浩瀚宇宙的存在,是混沌法則的基礎與根本。
而劉小梟擁有混沌之力,天然適合感悟混沌法則。他所感悟的法則,天然自帶創世二字,更貼近法則本源,必然是上位法則乃至本源法則。
像天譴之神,雖說是創世神的雙生子,但實際上也隻是宇宙毀滅法則本源的化身而已,擁有靈識法則所給予的靈識,乃至憑借位格本能地掌握了靈識法則,卻沒能讓兩種法則融合,而其與生命法則更是幾乎毫不相幹,這也是他和創世神相比要弱得多的原因。
創世神,幾乎掌握了創世法則,可唯獨毀滅法則,他沒掌握!
毀滅的反義詞是創造,而創造的最終目的就是創造生命,生命的本質是靈魂,而靈魂又依托於生命體,因而這三者構成了宇宙的物質與精神的根基。
創世神生來就是生命法則的化身,在漫長的宇宙輪回中,祂不隻是掌握了生命法則和靈識法則,還讓它們二者徹底融合,威能遠在單一法則之上。
盡管沒能掌握毀滅法則,創造世界、創造宇宙所需要的條件,他也已經湊齊了,創世神掌握了生命法則和靈識法則,前者代表成長與進化,後者代表了創造,這二者便代表了宇宙的繁榮,在無數個宇宙輪回中,他所創造的生命體也越來越擁有高等智慧與靈性,能夠像祂一樣進行思考,乃至於逐漸擁有了一定的創造能力。
隻不過這樣形成的宇宙並不穩定,他沒辦法掌握毀滅,因而宇宙的毀滅並不隨他操控,他無法阻止宇宙的毀滅,在輪回法則的規律影響下,大破滅必然在大繁榮之後到來,長期的穩定是不存在的。
而這一輪回時代,創造與毀滅相互對立,毀滅弱於創造,因而世界得以成型,毀滅成為了創造的附庸,為了更好地創造而存在,而非是單獨的毀滅,故而擁有了長久繁榮穩定的可能性。
再往下,則是各種上位法則。除了本源法則和融合法則外,所有法則都可以被視為基礎法則,其中又有上位和下位的劃分,這是從感悟難易程度與威能來進行區分的。
除了天之法則、大地法則、海之法則、五行法則、太極法則這樣的融合法則必然是上位法則外,像情緒法則、光明法則、黑暗法則、時間法則、空間法則,都是和靈識法則密切相關的,還有秩序法則、混亂法則、波動法則、統禦法則、真理法則、智慧法則、勇氣法則、憤怒法則、傲慢法則、悲傷法則、恐懼法則、破壞法則、穩固法則、隱秘法則、言靈法則、神聖法則、邪惡法則等偏向概念的法則,這些同樣都是上位法則,不過其中依然有層次的差別,隻是並沒有那麽大而已。
而再往下,就是構成世界基礎的根本,如水之法則、火之法則、風之法則、土之法則、金之法則、木之法則、雷之法則、電之法則、冰之法則、毒之法則、氣之法則、力量法則、速度法則等。
所謂宇宙的本源法則,在創世之前就已經誕生、分化了,哪怕是宇宙的創生與破滅,都受到本源法則支配,而各大基礎法則,則是在宇宙創造的那一刻才出現分化,以怎樣的法則為基礎,則演化出了無限的可能性。
事實上,真正最根本的法則並不多,大部分法則,都是由基礎法則交織而來,掌握了基礎法則,再將它們全部融合,也就等於掌握了所有法則。
當然,每一種法則都是深奧的,擁有眾多法則奧義分支,而奧義隻是法則最淺顯的部分,即便悟透某種法則的所有奧義,距離悟透法則也差得遠。
宇宙法則,是各種法則交織在一起形成的完整整體,而每一種宇宙法則,自身又由無數條法則之線交織構成其完整本質!這些法則之線在高維時空中組成的一種種法則之紋外顯,便是某些單獨的法則奧義,而每一種法則奧義之間又是有交互的,不同的法則之紋能夠組合成更大規模的法則之紋,最終構成其本質。
要悟透完整的法則,首先就需要將所有法則奧義圓滿融合,理解了法則的所有表象,然後才能開始解析法則的本質。
像能量法陣,就是法則本質的淺顯外化,可以視作法則之紋的低維投影,越是多重立體,越是複雜,其所承接的法則之力就越龐大。而法則的本質,又是無數高維度的法則之紋交織組合而成,需要從細節入手,層層深入,最終才能把握住其整體,去感悟法則本源。
單是感悟宇宙法則,將一種法則完整悟透,至少是六維生命那個層次,隻有那種層次的生命體才能觀察到足夠高維度的法則之紋,而悟透一種法則,甚至足以讓其將自己的法則完善至能夠晉升七維生命的層次。
四維生命隻是開始感悟宇宙法則,他們大多數時候隻有在位麵上才能動用該位麵的法則,到了其他位麵,這些法則感悟就沒意義了,哪怕是執掌某種位麵法則也一樣,隻有他們對宇宙法則的感悟才有意義,若是被位麵法則排斥甚至會實力大減乃至身隕。隻有擁有神祇之位,才能在神界管轄下的任意位麵內都動用法則,其法則的源頭來自神界而非主位麵。
而五維生命則能夠根據感悟的法則編織自身的法則,從而擁有屬於自身的、越來越多的宇宙法則,執掌宇宙中的某種法則所對應的權柄。
到了那個層次,即便不去感悟宇宙法則,也能一步步前進,創造屬於自身的法則,這被稱作法則大道。
而最終若是創造出全新的法則,再有足夠的能量供給,便能突破六維生命。
所謂全新的法則並不是多麽複雜的事,像武魂法則就是鬥羅星所獨有,天珠法則是浩天星所獨有,每一顆生命行星都有自身的獨有法則,隻不過,它們並不是生命體而是空間,其成長需要極為龐大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