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406 重新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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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個人有了同樣的目的地,聊起來,也發現有著共同的話題(不知為什麽他們不約而同把老柯林斯排除在外)。
    每個人擅長的不同,這很能引起各式各樣的討論。
    比如蘿絲之前提到的,她擅長識破謊言。
    而金斯萊則為她補充,說這法子實際該有個學問高明的整理一番,沒準能成一本書——關於如何偵測謊言,莉莉安·蘿絲·範西塔特在這條路上走在許多人前頭。
    當然,即便誇讚,一些話讓蘿絲聽著也不大舒服。
    實在不善交流,金斯萊先生。
    之後,他又表示自己和莉莉安一樣,也有著遠超常人的能耐:
    他很容易注意到一些常人忽視的細節——不是刻意,而是總下意識,甚至連他自己都沒想過的地方,那些畫片一樣的在腦袋裏播放。
    他記性非常好,好到不可思議的程度:
    他能記起三年前讀過的某本書的某個詞,究竟在哪一頁、哪一行。
    蘿絲大為驚歎。
    接著。
    他又問羅蘭,問他有什麽擅長的。
    羅蘭說他擅長心碎。
    “你擅長油腔滑調,壞東西。”蘿絲白了他一眼,不想讓金斯萊看低羅蘭,替他答道:“我的朋友聽力非常靈敏——您也看見了,他的眼睛有些小不適,所以,耳朵靈極了。”
    沒想這話倒讓金斯萊更加…可以用狂熱嗎?
    他詳細地問了羅蘭聽覺方麵的問題,然後又說,他曾想過一個問題,倘若每個人的體重不同,鞋的材質不同,甚至性別不同導致的走路方式不同,那麽,發出的聲音也該不同,對不對?
    蘿絲完全不明白他在說什麽:“…對?”
    “那麽,和聲音一樣——腳印,是不是也可以這樣說?”
    羅蘭聽明白了。
    “您的意思是,通過腳印的大小和深淺,判斷一個人的體重和性別。”
    “沒錯,還有身高。”金斯萊揮了幾下手臂,絲毫沒察覺雪茄頭的白灰甩了自己一身:“身高,體重,步伐——我看過一些資料,先生,越高的人,腳越大,這其中有些少數派,但我想,至少大多數是這樣,對不對?”
    “我甚至推測,倘若每個人的行路方式不同…”
    “我們是不是可以通過腳印深淺,鎖定一個凶手?”
    “隻要有足夠龐大的記錄庫。”
    他越說越急,聲音激昂——可配上那副沒有表情的死人臉…
    就有點驚悚了。
    “看來我的朋友騙了我,他說煙草有助於穩定人的情緒。”羅蘭調侃了一句,笑道:“您該真正做個警察,而不是偵探。”
    金斯萊心裏的火焰來得快,去得也快。
    他塌了肩膀,又變回那不緊不慢的語氣:“哦,可我不喜歡那些‘帽子狗’,柯林斯先生。說實話,這些人除了浪費納稅人的錢外,他們究竟幹成幾件事?”
    “我看,非常好統計,對吧?”
    “一隻手就能數清。”
    此時,眯眼假寐的老柯林斯突然接了一句:“他說的沒錯,小混蛋。警察可沒他的能耐——那些成天在帽子上掛金標、徽章,裏麵藏票子硬幣的廢物,除了到妓女家搜羅錢時興奮,其他時候都像個剛完事兒的八十歲的老核桃。”
    “您是不是跟年紀大的人有仇。”
    老柯林斯撇了下嘴,沒搭理羅蘭,和那金斯萊對視:“你倒有點本事,該去倫敦開個偵探社什麽的…不說賺幾個錢,憑你的腦袋,總能進那個圈子。”
    “我不怎麽感興趣,先生。”
    “但你會對那圈子裏的狗屁事感興趣,”老柯林斯咂巴兩下嘴,拉著扶手,吃力起身,給自己也倒了一杯紅酒:“越高級,狗屁事越多——你這身份的人最應該清楚。”
    金斯萊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打扮:襯衫、馬甲、布褲,沒什麽特別的?
    “別看了,你要不是個富家少爺都怪,”他抓著玻璃杯,牛飲一樣咕嘟咕嘟將紅酒一飲而盡,胡子和嘴用手背囫圇抹了一下:“幹這行的,要麽是吃不起飯的下流胚子,要麽,是閑出屁的富家少爺。”
    “瞧瞧你,還有功夫慢條斯理的看懷表,你能吃不起飯?”
    金斯萊沉默片刻,點了點頭:“您看得準。我確實不愁吃穿。”
    老柯林斯用眼睛斜他:“你可不是‘不愁吃穿’,你是‘非常有錢’,少弄這把戲。我告訴你吧,我這雙眼睛還沒看錯過誰。”“是,”羅蘭幫腔:“我叔叔不僅看不錯人,還有各式各樣的能耐呢,比如寫詩,或者在屋子裏大聲吟誦那——”
    “你給我閉上嘴。”
    蘿絲就哈哈哈的樂個沒完。
    老柯林斯看了眼這沒裝半天就露原形的女孩,不禁惱火質問羅蘭:“她怎麽知道我在屋裏念詩?”
    蘿絲上氣不接下氣:“…我不知道…先、先生…我我隻是覺得您和羅蘭很有趣…我…我不知道…”
    “我可沒跟她說什麽,”羅蘭一臉坦誠:“但她現在應該都知道了。”
    的確。
    不僅她,金斯萊也知道了。
    …………
    ……
    四個人都要在一個站點下車,然後,乘坐馬車前往不同的地方。
    “我們因斯鎮見。”金斯萊摘下帽子,欠了欠身,開門上車。
    福克郡的天氣和往常一樣。
    夕陽從穹頂下沉,一路沉一路染。
    當羅蘭重新踏上這片土地時,一股奇妙的感覺湧上心頭。
    脆弱、怯懦的童年,痛苦又滿懷希望的少年,一些惡毒或善良的人,顛簸的風浪和夏日午後般安靜的生活…
    然後一封信。
    一段段奇妙的故事。
    一個儀式。
    一把火。
    一雙滿是疤痕的手。
    仿佛一個頭銜尾的圓環,羅蘭又重新回到了原點。
    但福克郡和他都不一樣了。
    那冒著陣陣黑煙的工廠打開籠門,放出流了一天血的家畜們。
    他們夾著煙卷,勾肩搭背地攀談,說髒話,吐唾沫;她們抱著木桶,裏麵是衣服和自認為得了便宜、從廠裏帶出來的‘零碎’——所有的一切都像往常一樣平淡。
    雅姆·瓊斯原本以為是這樣。
    直到,她在那條回家的道路盡頭,看見了一個不知等了多久的‘男孩’。
    金色的眼睛。
    自帽簷下梳理整齊的黑發。
    那張熟悉的臉。
    笑著。
    “…羅、羅蘭?”
    女人不敢置信地喊了一聲,扔了手裏的盆子,像個發狂的瘋人,跌跌撞撞跑起來。
    夕陽下,兩個人緊緊抱在一起。
    像傷口兩端的皮肉,終於重新愈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