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415 別扭的偵探

字數:5390   加入書籤

A+A-




    傍晚。
    氣氛正酣。
    「燒烤手」裏的人們大杯大杯飲著,也不在意啤酒裏的渣滓和讓喉嚨不適的劣等酒液——他們的娛樂不多,酒水是最好的選擇。
    能讓人做一場沒那麽痛苦的夢。
    有人拍著桌子,聊起最近那位至高無上的,又幹了什麽至高無上的蠢事。
    有人四處打聽誰的男人斷了腿,誰的妻子又和誰睡了,在一聲聲叫罵和尖笑中痛飲滿杯。
    孩子們在桌子與桌子的空隙間到處亂竄,時不時從某個籃子裏抓出半塊麵包或剩下的薯條,塞進嘴裏怎麽打也不鬆。
    年輕些的姑娘,意圖更加明顯,總是‘不經意’路過羅蘭,然後和他打上幾次招呼。
    佩姬大笑,蘿絲惱火,金斯萊則麵無表情,像一具雕塑。
    “每天都這樣熱鬧嗎?”
    羅蘭嚷著問。
    “每周一天。”佩姬嚷著回答。
    金斯萊忽然開口:“這也難怪。”
    “什麽‘難怪’?”
    “礦區的物價不會這麽低,小姐。這酒館的定價不正常——特別是最劣等的食物和酒水。我們是旅行者,您認為我們沒見過其他城市的物價?”
    金斯萊雙眸沉沉:“所以,怪不得這些人有錢天天到這兒享受。”
    一大塊黑麵包才要四分之一便士,配上啤酒還有優惠。
    一筐子薯條配炸魚才要兩個便士,若礦工更有優惠——可到這兒吃喝的還能有其他人嗎?
    這酒館每禮拜要賠多少錢?
    金斯萊盯著那盤死不瞑目的魚,陷入沉思。
    佩姬皺眉,言語間有了尖銳:“這算‘享受’?先生,您知道礦工平時都幹些什麽嗎?喝點最低檔次的啤酒,吃上幾塊黑麵包和死魚,就叫‘享受’?”
    金斯萊的回答略顯冷漠:“對於他們來說,這就是享受了。”
    常喝酒的人清楚,一開始的熱鬧並不算熱鬧。
    真正的狂歡要到所有人都喝得東倒西歪,說話顛三倒四的時候——還沒徹底趴下,心兒和腦袋瓜一塊飄起來,無論白日裏多麽嚴肅,現在也隻剩下了憨笑。
    這時候,才是真正快樂的時光。
    蘿絲喝得有點多。
    “這都怪你…”
    她抱著木杯,雙頰紅潤,眼神也變得濕潤粘稠,像扯不斷的絲線粘在羅蘭臉上。
    ——當有人到桌前和羅蘭攀談邀飲時,這飛賊就像護食一樣端起酒一口喝淨,惹得其他姑娘癡笑個不停。
    羅蘭也灌了不少,肚子裏叮呤咣啷。
    “來吧!到時間了!”
    有人吆喝。
    老摩爾在眾人的起哄中將那特大號杯裏的啤酒仰頭喝幹,抹了把嘴,從吧台後拿出一把琴,朝佩姬招了招手。
    “礦山的巧雀!”
    “我們的佩姬!”
    “快點!快來吧!”
    佩姬酒量驚人,到現在也看不出絲毫醉意。她抱了羅蘭一下,在他耳邊嚷嚷:
    “看我給你表演,道森。”
    她在尖叫中站起來,向各方致意,在目光和呼喊吹捧中一路走上前台,屈膝一跳,坐到木吧台上。
    接過老摩爾的琴。
    這個動作讓酒館瞬息間安靜下來——除了羅蘭一行,其他人仿佛都知道將要發生什麽。
    她開始彈琴了。
    有著一把好嗓子的姑娘開始彈琴,在琴聲中穿插歌聲。
    是因斯鎮的童謠。
    “…有什麽了不起的。”
    蘿絲瞥了眼吧台上眾人矚目的少女,嘟囔:“這又沒多難。”
    金斯萊卻看了眼羅蘭。
    當那把琴出現,他就立刻察覺到了不協調的地方:
    一個礦工的女兒是絕不會彈琴的。
    她這輩子能彈的最多隻有她丈夫的那根小煙卷。
    再看這位‘佩姬’小姐受歡迎的程度…
    顯然,她不像自己說的那樣普通。
    “金斯萊先生。”“羅…道森?”
    “你幹這行多久了?”羅蘭端著酒杯問。
    “不到五年。”
    “哦,”羅蘭點點頭:“那麽,三個月?”
    金斯萊那張冰臉上終於融了些冷淡,露出一絲笑容:“確切說,四個半月。”
    “在這裏,我們最好一起行動。”
    金斯萊微微蹙眉,不解:“我有槍,拳腳也足以放倒壯漢。倒是你和你的朋友最好跟著我。”
    羅蘭注意到,他很在意真相,關注於自己的‘愛好’——卻並不在意言語來往中的輸贏。
    所以,這句話的潛台詞是:
    「為什麽這樣說。」
    或者,羅蘭究竟發現了什麽。
    “我現在可以斷定,你必然是背著父親或母親參與到一些高風險的案件裏了。”緊閉雙眸的青年失笑:“他們沒有叮囑過你,有些事可不要像貓一樣好奇地湊上去。”
    “我見過更危險的事。”金斯萊喝了口酒:“比如,妖怪。”
    他說。
    “妖怪?”
    “對,畸形的怪物。”金斯萊沉默片刻,猶豫要如何對羅蘭描述那東西,“…不見陽光的,在地窖裏。”
    他說。
    那是個吃人的,明明看上去醜陋不堪,卻又總給人一種‘美麗’的錯覺…
    “後來呢。”蘿絲追問。
    “後來,有些專門處理怪物的人士,用聖水和子彈殺死了它——所以,先生,小姐,我要告訴你們:我並非沒見識的人。我見識過不少恐怖大案。”
    金斯萊說。
    他沒做偵探太久,自畢業前,專門研究屍體,和醫生搭邊。
    但無論屍體、醫生還是偵探,都不是個體麵活。
    真正體麵的,應該是‘不幹活’。
    “…我父親倒希望我連醫生都別碰,幹脆躺著,等那繼承的金子落在我腦袋上,砸得我暈頭轉向。”金斯萊嗤笑:“可人總得有點自己的想法,想要的,追逐的。”
    “人和獵犬的區別在於,我們用自己的腦袋思考,往哪一邊去。”
    金斯萊說。
    羅蘭沒表示讚同或反對,隻在這話後接了一句:“…實際上,人和獵犬也沒什麽分別,金斯萊先生。獵犬聽從主人的號令,人往往聽從牆壁的號令。”
    “牆壁?”
    “是啊,你看不見的那一堵堵牆壁,它們說:隻有這一條路,你其實沒什麽選擇。”
    金斯萊不能明白羅蘭的意思。
    在他看來,許多事都任由人選擇,即便下流如這些礦工,也可以選擇是否要幹這活——如果他們腦袋足夠好使,就該清楚,可以辭去這樣危險、不賺錢的,轉而去經營一些更安全、得利更多的行當。
    像他父親一樣。
    比如賣些什麽,讓手裏的錢越來越多。
    然後買上幾條船。
    一輩子就不愁吃喝了。
    他這樣想,也是這樣對羅蘭說的。
    “真希望世界如你口中描述那樣燦爛。”羅蘭笑了笑,用酒杯碰了他的,“願你的願望成真。”
    金斯萊皺眉:“你不這麽認為?人隻要努力——”
    “我不認為,但不妨礙我們成為朋友,金斯萊先生。”羅蘭舉了舉酒杯:“把狂歡還給狂歡吧,冬天夠冷,你不必在室內下雪了。”
    偵探先生看了看手裏的酒。
    一飲而盡。
    “我的確…認為你,以及這小姐擁有些不同尋常的智慧,我樂意和你們成為朋友。”
    他幹巴巴說了一句。
    蘿絲默默翻了個白眼。
    看吧。
    有些人就是這樣。
    結識人都要向下伸手,誇獎中都必要帶上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