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509 案件

字數:4647   加入書籤

A+A-




    蘭道夫幫羅蘭尋找在售的土地需要一段時間——不是隨時隨刻都有人售賣地塊,尤其是明珠般的倫敦,尤其是明珠般的倫敦城裏的西區那條最棒的‘富人’大道。
    這需要一定時間,等個倒黴蛋家破人亡,或者染上了什麽高尚但成癮的小愛好。
    譬如賭博,投資,服用那些當下時髦的‘醫療補劑’,熱衷探險或給自己找上十來個永遠吃不飽的情人——據蘭道夫說,通常沉迷賭博的最容易鬆口,但後續的麻煩多。
    投資,以及‘探險家’是最優選,這批人的家屬非常好滿足。
    至於給自己找十來個,或者二三十個情人的最好別碰。
    如果你不想某天家門口出現幾個抱著嬰兒的女人。
    羅蘭說這種挑揀‘家破人亡’目標的行為實在讓他大開眼界,蘭道夫說當然,因為他們付錢。無論什麽時代,付錢的人都該掌握主動權。
    羅蘭說既然這樣,能不能找個外出探險不慎喪於龍吻的。
    蘭道夫讓他滾蛋。
    總之,房子的事倒不著急,正好留些時間,讓老柯林斯同鄰居告別——說是告別,實際上應該叫炫耀。
    ‘日安…什麽?您竟然看出來我要搬走了?’
    ‘一份玫瑰瓣,請您可珍惜著用——不不,我的意思是,再見麵,就是西區了,女士。’
    ‘給我四顆土豆,對,謝謝。真希望西區的土豆價格也這樣實惠。’
    ‘啊呀!當然,當然!我最近的確憔悴的厲害,是不是?我猜,我臉上絕對寫滿了離別吧?’
    然後循環到第一句。
    據雅姆形容,近日來的普休·柯林斯十分討人厭。
    無論談什麽,他都能準確並不留痕跡(或者不要臉)地繞到‘要搬走’這件事上,同時,擺出的那副悲傷、複雜的神色,好像暗示著一場該收到無數‘抱歉’與‘我很遺憾’的悲劇。
    可當人問起,他就立刻變了臉,喜氣洋洋地告訴對方自己要去西區,並強調自己的‘不情願’,‘舍不得相伴多年的鄰居’,‘厭惡終日以社交辭令為伍’——這等好事很難讓聽眾‘心滿意足’。
    總之,討厭極了。
    羅蘭認為他有做政客的資質,並和雅姆商量,要不要在這裏多住上半年,並告訴老柯林斯,自己生意不好,沒有錢買大房子了——他非常想看大話精的下場。
    雅姆說你這麽幹容易把自己叔叔氣死。
    羅蘭說你這樣維護一個陌生男人,應該不怎麽愛我了對嗎。
    氣的雅姆也讓他滾蛋。
    不過。
    得了兩次滾蛋的閑人柯林斯先生,很快就要忙起來了。
    ‘終於痊愈’的費南德斯,花街萬事通隊長找上了門。
    一個案子。
    解除了他的臨時‘監禁’。
    “也不是什麽大案子。”
    隊長如是說。
    “但你也知道,最近…”
    費南德斯指的是一段時間前發生的大事:象幫覆滅前,倫敦城曾丟失過許多嬰兒的案子。
    這影響非常不好。
    “邪教徒?”羅蘭問。
    “也許不是。”
    費南德斯說,這次並不如上次那麽瘋狂。比起邪教徒或別的什麽組織,他認為更像是某單打獨鬥的瘋子的‘小愛好’。
    “之前可是半個月內出現了上百名失蹤者。”隊長告訴羅蘭,這一次隻有零星幾個,並且,最早發現的是永寂之環——他們接到報告,說近郊的墓地被掘開,丟的都是嬰兒屍體。
    “掘墓人?”
    “說不通。”費南德斯搖頭:“褻瀆死者的目的隻有兩種。要麽貪圖陪葬品,要麽,盜走屍體,舉行儀式——一側凡人,一側儀式者。”
    這裏就有個問題了。需要「屍體」舉行的儀式,和需要「嬰兒屍體」舉行的儀式完全不一樣。
    無論凡人世界的科學,還是儀式者世界的神秘學,這二者都天差地別。
    ——對於儀式者來說,如果你膽敢在材料上糊弄,儀式也敢在效果上糊弄你。
    而據費南德斯所知,用到「嬰兒屍體」的儀式寥寥無幾,大多都屬永寂之環的「大儀式」——即唯「哀歌」和「枯骨」才能沐浴的力量。
    所以。
    盜竊嬰兒的有可能是踏在這兩條道路上的儀式者…嗎?
    不一定。
    因為在墓地被掘開,丟失死嬰後,南區一戶夫妻報了警,聲稱家裏丟了剛滿八個月的男嬰。
    活的。
    這就很奇怪了。
    因為在倫敦城,是能夠買到死嬰這種儀式材料(萬物之父,原諒他這樣說),並不需要通過永寂之環。
    這不違儀式者的法,也不違凡人的法——活嬰才違法。
    隻有永寂之環的成員才有權利‘合法’(凡人和儀式者的法)購入‘活嬰素材’。
    “所以,倘若盜墓賊是個「枯骨」或「哀歌」,他理應先從合法的,不大引人注意的方麵入手,比如…”
    “先合法購買一些死嬰,最後,再竊走違法的活嬰——如果他真是這兩條道路上的儀式者,同時也沒加入永寂之環,這麽幹是最簡單,也最符合邏輯,最不會給自己惹麻煩的。”
    費南德斯說。
    “我不認為他為了省這點錢,就連續觸碰永寂之環的底線。”
    要知道,一切死者皆歸於荒原白冠主。
    信仰祂的,靈魂前往死國。
    而異教徒,他們留在塵世的、隨時間腐爛的血肉也將由荒原白冠主的信徒接手——當然,這單指某個群體。
    某個連葬禮都辦不風光的,修不起好墓穴,埋不到那些‘特殊的’、‘受祂庇護’的墓地裏的群體。
    明思·克洛伊是個例外。
    他留在塵世的軀殼本該被妥善保管,直到世界的終結——就像那座墓園裏的其他死者一樣。
    他父親付了錢,永寂之環的教徒們絕不會碰屍體一下,多看一眼。
    他們有信譽,也遵守教義。
    隻是出了點令人遺憾的小意外而已。
    小小的,關於路燈和胡蘿卜的意外。
    費南德斯說,這凶徒的行為等同於捏了一下那些玩屍體的髒佬的蛋,並且,他還打算繼續捏。
    “就像你不許偷兒光顧自己的房子一樣,他們也不許非教徒觸碰‘他們的’所有物。”
    羅蘭聽出了話裏的諷意,不由感歎:
    “我很難想象,自己死後的屍體會被這些人擺在石台上觀賞、剝皮,煉成油或用什麽奇奇怪怪的辦法吞服…”
    費南德斯聳了聳肩:“你交喪葬俱樂部的會員費了嗎?”
    “沒有。怎麽了?”
    “我猜你都沒有去問過,”他告訴羅蘭:“你可以買下最高一檔,我們的工資足夠。這樣一來,不僅死後會有一個還算說得過去的葬禮,一座受骨白鴿庇護的墓穴,肉體也會永遠享受‘靜默’。”
    費南德斯頓了頓:“意思就是,那些髒佬不會碰你的屍體。”
    羅蘭說,他寧可把錢用來養老鼠,也不會給那些人一個子兒。
    “那等你死了可怎麽辦?”
    “您應該比我先考慮這個問題,德溫森隊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