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瘋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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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已慘死的大哥在大同還有個容姿遠勝過自己的美貌嫂子和幾十名美妾,她的神情不禁黯然。
以後該有多少女人爭寵呀?!
而且姑嫂共侍新夫,好羞人啊!貞娘會不會受不了?!就像幾位庶母那般投繯自盡?
想到可怕處,她不禁神傷。
……
從燕京到大同,一路上看到大量難民一夥一夥地向燕京緩行。
韃子入關後縱兵擄掠,殺人放火,光是王小龍車隊沿途經過的村莊,無一不被焚毀殆盡,村裏屍體無人收殮,發臭難聞,被鳥獸啄食,群鴉亂舞。
派在前麵的探馬當然不敢讓車隊進這些廢村過夜。
所以搞得他們隻能夠在遠離這些廢村的河邊或山丘地紮營過夜。
而無數家圍被毀的人,劫後餘生,無家可歸,又無衣無食,不得已抱團步行向燕京逃難。
途中還要飽受土匪潰兵威脅搶掠,實是人間慘事。
好多百姓聽說打跑韃子的大將軍要往大同上任,紛紛高舉手上小孩:「求求大將軍收留我的娃子吧!」
王小龍明白,逃難中的難民衣食無著,天寒地冷的,不凍死也得餓死,或是被匪徒搶去,生死不知。還不如投身到大將軍府,衣食反而無憂。
車隊中的女人們看到難民慘況都忍不住流淚哭了。
仿佛看到當年自己的親身經曆。
「唉!」王小龍鉄石心腸都化了:「有娃子的,都盡量把老幼都收留吧!」
原來,在西安收留的一對母嬰,還真的不是最慘的。
終於知道大明的王爺官宦富豪,可以公然依據大明律大量蓄奴,而這麽多奴隸是什麽來的了。
而且人們明知道一旦成為奴隸,戶籍即確定下來不得改變。一日為奴,終身、世代為奴。是作為苦力進行生產用的。良賤不得通婚。奴隸不可以與正常百姓結婚,隻能與奴隸結婚,所生子女叫家生孩兒,依然是奴隸。有的地方不許奴隸的子女讀書,有的地方禁止奴隸子女出仕。奴隸是其主人的私有財產,任由主人處置,如買賣等。奴隸犯法罪加一等。
這麽多對奴隸的逼害,若非已到了生死絕望關頭,誰願意賣身為奴啊?!
他有點後悔沒有把罪魁禍首韃靼小王子當場千刀萬剮了。
難怪曆史上當年明朝儒將袁崇煥被滿清韃酋以反間計害得被崇禎帝下令公開淩遲處死時,百姓人人爭相搶奪其割下來的碎肉當場生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