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被燒死的伯爵女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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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森王國,王宮議政大廳。
    國王艾森四世,三位親王,王國首席執政官,科爾曼將軍,以及四位公爵組成的議會團,正難得湊到一起議事。
    而議的自然就是女巫頻出。
    “不應該啊,以前雖然有碰到些許強悍的女巫,但最多也就是要麽會弄點毒,要麽力氣大點,同時真正能夠僥幸逃脫,並且沒被找到的數量相當稀少。
    奇怪,實在是太奇怪了。”
    哈曼公爵著實有點難以理解,有點厲害,還成功逃脫火刑架的女巫他不是沒見過,但真沒見過又能飛又能放火。
    甚至還殺了一千多個聖騎士的。
    哪怕是個組織,那也相當誇張。
    坐在他左邊的威爾森公爵,同樣點頭附和:“據我所知,當初獵巫行動那三年,總共才死了不到二十個聖騎士。
    其中還有一半是被暗殺而亡。
    女巫正麵殺死的總共四個。
    如今這死亡過千的數字,即便是當年發生聖戰之際都是極大傷亡,難不成當初提議要獵殺女巫的那位教皇,得到的真是光明神神諭,同時要獵殺的並不是那些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巫,而是如今這種又能飛,又能驅使火焰的女巫?”
    “現在有些事已經得到了證實。
    首先就是,這次動手的女巫並不止一個,具體數量不明,但是三五個想來是有的,因為有人親眼目睹過三個女巫共同出手,之前動手的都是一個女巫。
    最近動手的則都是三個女巫。
    目前原因不明。”
    首席執政官恩格斯沒有理會一些幹擾信息,而是根據收集到的那些,目前已經徹底確認為真的信息,總結起來:
    “其次就是這些女巫能飛,會驅使火焰,還有人目睹過有一個女巫降下大量的流水,澆滅了火刑架上的火,又有一個女巫手上揮灑出綠光,將那個下半身被燒傷的女巫恢複,把她腿治好了。
    所以她們還能驅動水和治愈能量。
    或者也可以稱為生命能量。
    說句大不敬的話,這些能力說是神跡都不算誇張,如今的光明教廷,包括教皇,沒有一個能施展出這等奇跡,我也沒見過教廷有能堪比於這些的神跡。
    即便有,最多在典籍裏出現過。
    在幾百幾千年前出現過!”
    這話說的,在場人等全都不由沉默了,因為光明神的神跡對他們而言,確實隻在過往典籍傳說當中出現,從來沒有親眼目睹過,教皇也從來沒有展現出什麽神跡,有的甚至六十多歲就死了。
    還美其名曰,神明急於召見他。
    對這些情況相當清楚的他們,理所當然認為首席執政官說的沒有問題,相比較於平平無奇,已經多年沒出現過靠譜神跡的教廷,這些女巫更像神眷者。
    “很多年前我就覺得不靠譜了。
    有瘟疫,並且認為那些瘟疫都是女巫帶來的,沒問題,我能接受。可把女巫和得瘟疫的人都燒死,這像什麽話?
    要真有能耐難道不應該施展神跡。
    治好那些得瘟疫的人嗎?
    而且那些連火刑架都逃脫不了的女巫,又有什麽能耐,造就偌大瘟疫!”
    國王艾森四世也是不滿吐槽著。
    當國王的,就沒有誰願意自己頭上坐個太上皇,有些強大帝國的國王,更是不止一次打壓過教廷。而艾森四世雖然沒能力打壓教廷,但是對教廷不滿是肯定的,此時也就是正好趁光明教廷因此威嚴掃地,才有膽子直接發泄不滿。
    之後他們幾人又討論了很多。
    比如說,糾結之前大量獵殺女巫的時候,為什麽沒這麽厲害的女巫阻止?
    這些女巫到底是哪來的?
    當然了,最後他們的討論重點主要還是集中在要不要幫助教廷鎮壓女巫。
    還是說盡量的坐壁旁觀,不管。
    “我覺得還是不管為妙,畢竟先前死的那些女巫,還有可能不是教廷認定的真女巫,可這次出現的女巫,絕對符合教廷定義的女巫標準。麵對這些堪比神明的女巫,我們這些凡人能有什麽辦法?當然得教皇他們這些神眷者對付。
    正好也能借此逼一逼教廷。
    看看他們是不是真能施展神跡。”
    “沒錯,對付女巫這等惡魔,當然得他們這些神職者出麵,我們信仰再怎麽虔誠也隻是凡人,得神父主教去。”
    “聽說神父主教死了二十幾個。”
    “我也覺得我們不用管,照如今的情形看,即便教廷能成功鎮壓女巫,也必然損失慘重,到時候肯定是我們獲取的利益更大。前提是我們不能出兵,如果我們出兵的話,教廷那邊肯定會讓我們手下的騎士做炮灰,頂在前頭掩護。
    隻要我們不出兵,那我們損失就能降到最低,而教廷那邊必然損失慘重。
    相當於間接提升了我們的實力。
    而情況最差最差,無非就是那些女巫成功戰勝了教廷,頂替原先教廷的位置,那樣一來,我們其實也沒有損失。
    而且要是那些女巫上位的話。
    我覺得她們興許還沒教廷貪婪!”
    “對哦,那些女巫主要針對的其實是教廷,畢竟沒有教廷的神職人員參與其中,根本無法認定某一個人是女巫。
    我們的騎士雖然被誤殺了些。
    但他們有幫助教廷。
    所以此時,確實是我們盡量兩不相幫,不要被牽扯進糾紛中利益最大。”
    “可就怕教廷強行征兵!”
    “這就得王上在前麵,幫助我們頂住壓力了,如果頂不住的話,我們可以設法與周邊其他國家聯絡一下,大家聯起手來一起參與。這樣即便最後是光明教廷勝利,也不怕教皇他們翻舊賬。”
    “我還有一個更好的辦法,王上可以派遣使臣,跟隔壁的蒂麗王國協商一下,在邊界打一場仗。雙方都多調動一些騎士到邊境,同時也不需要真打,每天花點時間假裝打一兩次就行,雖然需要花錢,但就有正當理由拒絕征兵了。
    哪怕事後真的是光明教廷勝利。
    翻舊賬也翻不到我們這。”
    “這個辦法好,這個辦法應該算是最安全的了,但是交戰的錢誰出呢!”
    “呃,我領地欠收!”
    “我是拿死工資的,沒啥錢。”
    “您可是國王,這錢肯定通過稅收支付,我想並不用過於糾結什麽吧。”
    如此淺顯的情況,但凡不傻的貴族和國王都能看出來,所以在教廷還沒有開始向各個王國征兵之際,他們就相當有默契的決定不幫這忙,同時還開始彼此通氣,為無法征兵找理由,編借口。
    教廷那邊暫時還不知情。
    他們正焦急協商,該怎麽對付這些突然出現,仿佛真有惡魔相助的女巫。
    教皇很清楚,他們的成功是建立在神跡之上,建立在信仰之上,近幾百年神跡不在,他們勉強還能夠靠與貴族合作共享稅收,愚弄百姓,以及數量龐大的聖騎士軍隊,來勉強維持自身地位。
    但如今這些女巫的出現。
    對他們的地位打擊是極其致命的。
    因為這些女巫展現出來的能力,與他們立足根基幾乎沒有什麽區別,都可以稱之為神跡。而他們的神跡已經是過去式了,這些女巫展現出來的神跡卻是現在,稱她們為異端神靈都沒有問題。
    雙方根本就不可能共存。
    都不用調查,教皇就很清楚如今絕大多數百姓勉強還算穩定,但是貴族們絕對已經對他們產生了動搖。現在他們迫切需要一場勝利,穩定人心的同時。
    也方便他們向其他王國征兵。
    就如貴族們都不傻一樣,教廷那邊也沒多少蠢貨,他們相當清楚貴族們的德性,都是不見兔子不撒鷹的家夥,看不到勝利可能,他們是絕不會幫忙的。
    隻有見到有極大希望勝利。
    他們才會願意幫忙。
    並在勝利之後一起瓜分好處。
    所以如今光明神殿那邊,協商的根本問題是要不惜代價的打一場勝仗,然後向其他王國征兵,還是裝模作樣的隨便弄死一個女人,對外宣布那就是惡魔女巫中的一個,依舊向其他王國征兵。
    “我覺得還是得打一場勝仗,不僅可以穩定局麵,也能夠順利獲得一具女巫的屍體。想辦法了解,她們為什麽能有那些奇特能力,要是能夠奪取更好。
    成功奪取那些能力的我們。
    才算真正名副其實的神眷者。”
    “說的輕鬆,做了幾十年紅衣主教的你該不會是忘了,我們憑什麽才能擁有如今的地位,光明神也就隻能糊弄糊弄那些普通百姓,各國國王可不太信。
    若是我們的聖騎士軍隊損失慘重。
    他們還會像現在這樣聽話嗎?
    想要成功獵殺一個真正的惡魔火焰女巫,還不知得犧牲多少聖騎士,若是聖騎士犧牲數量太多,我們拿什麽震懾各國國王,又憑什麽要求他們聽話?”
    “是啊,當年向東的聖戰失敗,損失近二十萬聖騎士,各國國王都陽奉陰違成什麽樣子了,甚至出現了很多拒絕教皇加冕,直接自己登基稱王的情況。
    再往前追溯,當年萊奧帝國沒有崩潰的時候,萊奧一世甚至能直接廢立教皇。可見全靠光明神的威望,是鎮壓不住貴族和國王的,還是得有足夠的武力震懾才行。我也不怕說句聽起來有些大逆不道的話,寧願與女巫和解,也絕不能導致大量聖騎士犧牲,絕對不能。”
    “你也真是敢說,與女巫和解,全天下的百姓該怎麽看待我們?光明神的信仰又該怎麽辦?更別說過去那些年我們還獵殺了那麽多女巫,你確定那些個惡魔女巫,真的願意與我們和解嗎?”
    “為什麽不呢?
    那些個女巫具體是不是女巫,別人不清楚,我們還能不清楚嗎?我就不信那些擁有神奇能力的女巫,會視自己為凡人,視那些我們定義的女巫為同類。
    貴族都不覺得他們與平民是同類。
    更別說那些有神奇能力的女巫了。
    我猜測她們之所以會動手,大概率是不滿於我們對女巫的魔化,不滿於我們將大量毫無反抗能力的女人定義為女巫,顯得她們好像很弱,這才會出手。
    隻要我們願意再也不獵殺女巫。
    想來還是有和談可能的。”
    “教皇,他們說的話有道理啊。
    我們這些年遇到些什麽大事,都是盡量從各大王國調兵解決,不就是因為生怕重蹈當年聖戰覆轍,大量聖騎士隕落,導致我教廷統治地位不穩嘛。所以在沒把握動用少量聖騎士就能成功拿下一位女巫的情況下,還是得慎重啊!”
    “我倒覺得,也許可能沒必要那麽麻煩,到目前為止,那些女巫從來沒有主動出擊過,每次出現必然是因為我們要燒死某一位女巫,不管是不是女巫。
    反正我們將之定義為女巫了。
    所以有沒有可能,如果我們停止任何針對女巫的行動,那些女巫就不會再有動作了。雖然如今負麵影響還在,可隻要那些女巫不再有任何動作,我們還是能遮掩下的,大不了近幾年低調些。
    過些年,時間會令人淡忘一切。”
    “要是在最開始我們這麽做,興許還行,可如今我們教廷已經死了上千名聖騎士,如果就這麽認慫的話,負麵影響還是有些太大,再者我們怎麽解釋?
    難不成說我們跟女巫們和解了?
    以前都殺錯了,之前全是誤會?”
    “我們可以說,先前被解救了的那些女巫都是無辜的,所以才會有光明神的使者出麵救下她們,調動聖騎士妄圖殺害她們的教廷人員被惡魔蠱惑墮魔。
    已經嚴厲懲罰,並將他們淨化。
    先前我們陷入了一個誤區,那就是為什麽要把這些有特殊能力,救走被我們定義為女巫的存在,認定為女巫呢?
    我們完全可以把她們定義為神使。
    隻要她們不反駁的話,這事不但能夠十分順利的平緩過渡,還能再一次證明,我光明教廷神跡是真實不虛的。”
    “這……倒是個好主意。”
    “也是,隻要稍微犧牲幾個直接負責此事的大主教就行,而且並不一定非要他們死,讓他們假死退出,隨便找個地方買幾十頃地,過富貴日子便是。”
    “這確實是最好的辦法。”
    “現在就隻剩一個問題,如果那些女巫站出來反駁我們該怎麽辦?所以要不還是想辦法,先跟那些女巫聯係上。
    與她們談判,讓她們不要反駁。
    甚至如果能合作更好。
    雖然我們直接這麽幹,她們也不一定會站出來反駁,但我覺得還是跟她們商量好了,更安全,更能夠平緩過渡。
    如果真能跟她們合作的話。
    對我們教廷也是有好處的。
    從此後我們就再也不缺神跡了。”
    “可是,就算我們想找她們商量和談,也找不到她們啊,每次隻有我們要淨化女巫的時候她們才會突然出現,出現後更是一句話不說,隻救人,如果我們反擊,她們才會動手殺我們的人。”
    “這還不簡單,找個偏僻無人的地方,假裝再燒一次女巫,然後大聲招呼她們,看看能不能讓她們下來商談。”
    “如果不這麽做的話,那恐怕就隻能賭,她們不會站出來反駁我們了。”
    “我建議雙管齊下,一邊嚐試引誘她們出麵,然後與她們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和談,一邊讓所有主教神父共同宣傳,說教皇剛收到光明神神諭,那些能飛的,都是神使而非女巫,而她們解救的,也都是被汙蔑為女巫的可憐人。
    就是按剛剛商量的來宣傳。
    我們教廷的宣傳能力,可遠不是她們幾個人所能比的,說句不客氣的,哪怕她們真的站出來反駁,又能告訴多少人,以及影響多大範圍呢,最起碼與我們是根本無法比的,你們說是吧……”
    “是這個理!”
    “教皇冕下,您怎麽看?”
    但凡經曆過興衰起伏的勢力,都知道適當的妥協退讓,以及改變,遠比頭硬頭鐵,更加有利於自家的生存發展。
    儒家就是如此。
    皇帝喜歡啥樣,他們就能變啥樣。
    皇帝喜歡怎麽解釋,他們就能努力曲解聖賢本義,往皇帝喜歡的方向改!
    方能得以長盛不衰。
    過去千年教廷並非一直鼎盛,難免有衰敗,也有妥協的時候,隻要能保住地位,妥協對他們而言不算難以接受。
    所以在有人提出,否認丁水她們女巫的身份,將她們定義為神使,並且大力宣傳,以此來扭轉不利局麵之際。不論是教皇,還是其他樞機主教,又或者紅衣主教,全都覺得這才是最佳方案。
    於是這個方案當然是立刻被采納。
    緊接著,他們討論的主要是如何將這個方案弄得更完美些,使得各方麵邏輯能夠成功閉環,不會有太大的漏洞。
    與此同時,丁水當然不知道教廷會這麽不要臉,她正在一邊挑選更多被拯救下來的女巫,將其中感覺合格的轉變成為真女巫。一邊教已經成為女巫的哈莉她們,最新研究出來的瘟疫治療術。
    她們在拯救火刑架上女巫的路上。
    有看到不少地方正在發生瘟疫,出於感性,也出於憐憫,有嚐試利用木屬性巫術或者水屬性巫術治療,但是治療效果很差,遠遠比不上治療燒傷疤痕。
    於是便去求助丁水。
    而丁水想了想,也覺得女巫消弭瘟疫,解救眾生,更能打臉教廷他們說瘟疫是女巫弄出來的這一謬論,再加上救人也不是什麽壞事,所以便特地針對常見瘟疫,研究出了專門的瘟疫治療術。
    這不是單屬性巫術。
    需要水木兩種屬性配合。
    施展起來比較複雜,涉及到些許微觀層次,即便丁水能直接將相關知識灌輸給她們,她們也需要一定時間熟練。
    直到努力練習了三天之後,她們這才熟練掌握,並立刻飛往瘟疫區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