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無辜慘死女知青(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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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丁水也沒什麽異議。
    畢竟相比較於人死後,無處索要賠償,這一點,是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的。
    對多數人而言,針對部分犯人不進行死刑,大家是能夠接受的,但前提是要讓那些犯人們在痛苦中活著,而不是讓他們舒舒服服躺在監獄裏,啥也不幹或者幹點輕鬆的活,隔三差五再減刑。
    而此時的犯人待遇。
    丁水相信不會出現上述情況。
    故而才會毫無異議。
    處理完最為棘手的王魏紅後,接下來針對朱大全的討論就要相對輕鬆許多了,一番討論之後,定下來的是五年。
    同時需要給予丁水適當補償。
    半年滿工分外帶些許錢票補償。
    當然了,這隻是初步商討,結果接下來還需要提交給上麵審核,確定證據鏈無誤,才會由相關部門正式下發審判令,現在隻能暫時先將他們羈押起來。
    至此,此次協商不過勉強過半。
    因為有關於王魏紅和朱大全未來如何,他們在場的這三個部門都不怎麽需要操心。反倒是剩餘知青的狀況,他們需要操心,萬萬不能再出事,或者再死幾個了,不然他們是真怕上麵會問責。
    知青安全與村民間的矛盾調和。
    上麵是一再強調。
    畢竟現在已經不是過去,不是前幾年少量知青下鄉,是大量知青下鄉,人一多,便不可避免地會多生出事端來。
    他們也頭疼,但沒辦法。
    大方針大政策得執行。
    這麽多無業遊民,不下鄉,讓他們幹活啥的找點事幹,放在城裏更完蛋。
    所以接下來,他們討論的主要是如何給丁水他們修繕知青院,如何給他們提供些幫扶,好讓他們順利度過冬天!
    快入冬了,床單被褥啥的全都被燒幹淨,家裏有能力提供幫助,給他們寄些棉花,或者棉花票之類的東西,可能還能夠撐得下去,沒能力的呢!是吧?
    不過出於考慮到對王魏紅勞改過程當中富裕勞動力的懷疑,也就是說,擔心王魏紅未來還不上這筆錢。公社負責人與知青辦負責人討論相關補償的時候相當克製,就是說,要盡量減少花銷。
    但同時又不能讓知青們因此出事。
    後續他們還把支書朱洪叫上,讓他也負責承擔一些責任,或者說最起碼稍微出一些人力,幫忙修繕知青院,減少公社的花銷。如此近乎於爭吵般的討論了兩個小時之後,他們這才總算吵出一個,目前所有人都勉強能接受的結果。
    知青辦給所有知青,免費提供一套床單被褥和過冬衣服,以確保他們能夠順利度過這個冬天,這筆錢未來由王魏紅所在的那監獄,或者說勞改農場還。
    知青辦屬於墊付。
    同時能不能成功還不確定,因為接下來需要與供銷社那邊協商,必要的時候可能還需要公社介入下,畢竟這年頭計劃外的物資,流動還是相當嚴苛的。
    私底下偷偷搞可能還會方便一點。
    但要拿到明麵上,流程少不了。
    其次就是,公社出錢修知青院,富陽大隊需要出人手幫忙,沒有工錢也沒有夥食的出手幫忙。公社負責人特地許諾接下來三年,不給富陽大隊分知青。
    不少大隊對知青是沒啥好感的。
    特別是土地本來就不多的大隊,每多來一個知青,就要分薄他們的口糧。
    所以三年不分知青一出。
    支書朱洪便立刻同意了。
    緊接著當然就是散會,辦案機構的負責人把王魏紅和朱大全兩個人帶回去羈押,提交相關證據,口供等等,等待上級的最終審判,再把他們送去勞改。
    朱洪則是帶著公社幹部回大隊。
    去大隊考察一下知青院那邊的損失情況,需要提供多少塊磚,多少塊瓦。
    多少水泥等等一係列建築用品。
    至於丁水他們這些知青,則是暫時沒有回去,而是原地解散,讓他們用自己手裏殘存下來的錢票稍微買點東西。
    今天就不用他們下地幹活了。
    哪怕丁水也不得不表示,自己貼身藏了些錢票沒有被燒掉。因為她那間屋被燒得幹幹淨淨,隻剩些許半熟不熟的板栗和熟透了的板栗,不買點東西,回去洗漱恐怕都沒辦法當別人的麵進行。
    接下來就是回大隊的回大隊。
    買東西的買東西。
    丁水正好也趁機把自己前段時間賣了六頭野豬換來的三百斤全國糧票,外帶著一百塊現金,都塞到信封裏,又加了些精神暗示,並帶到郵局寄了出去。
    在有糧票的情況下,糧食的價格並不貴,低於兩毛錢一斤,即便是精糧。
    一般也不會超過三毛錢一斤。
    所以一百塊錢足夠了。
    甚至於就這些,丁水都寫了兩千多個字專門解釋,編了一大堆理由表示自己這些全國糧票和錢的獲得並不危險。
    讓他們放心使用,不用擔心。
    寄完信後,丁水又在供銷社外麵找到專門負責倒票的,從他手裏買了些生活必需用品的票,緊接著便去供銷社將那些東西買好,拎著大包小包回大隊。
    回到大隊後,工分的事很好解決。
    直接由大隊將半年滿工分劃撥到丁水的名下就可以了,不需要朱大全和黃招娣兩人同意,就能直接從朱大全的名下,劃撥整整一千八百個工分給丁水。
    有這筆工分在,哪怕丁水接下來半年不上工,也不用擔心沒有糧食可分。
    或者分糧食時工分不夠,要補錢。
    麻煩的是錢票補償,黃招娣是死活不願意拿出來,直接癱坐在大隊辦公室門口又哭又鬧,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這時,丁水想了想,說道:
    “黃大嬸,你這樣就沒意思了,而且也沒有任何意義,但我能夠理解你。
    這樣,你隻要答應我一件事。
    那錢和票我就不要了!
    立字據,大家一起做個見證吧!”
    “行行行,沒問題!”黃招娣可謂是忙不迭同意,隻要不要錢,啥都好說。
    “我需要你在朱大全傷好後,再像之前打他那樣打他兩頓,一頓抵錢,一頓抵票怎麽樣?雖然他要坐牢,但他是在本地坐牢,我想你們應該有能力,讓他在勞改期間,回來歇上兩三天吧。”
    丁水這次突然有點想做好人了。
    髒手的事自己不幹,讓別人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