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愛瘋4s,人生中的第一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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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上午,林天便辦理好了,出院的手續。
臨走時,窗口的護士說道:“下次可別再來了。”
林天記起來對方也是上回給自己辦理過手續,尷尬而又不失禮貌的一笑。
目送白雲提著肖家人送的補品上車,他開始往自己的小家去。
醫院裏,當柳青青來到空空如也的病房時,整個人都愣住了。
“什麽情況?”
她心裏有很多問號。
“難道這小子已經出院了?他瘋了嗎?!”
為了印證自己的猜想,她下樓去辦理窗口詢問。
果不其然,林天真的是已經出院了。
“握草!”
柳青青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往上攀的機會,就這麽白白的浪費掉了。
畢竟像林天這樣的小孩子心性隻會一天比一天少,今後就算再有機會,隻怕要想接近就更難了。
“厚禮蟹,早知道今天就早些來看他了,說不定還能勸助他多住院觀察一些時候。”
柳青青垂頭喪氣,就連接下來的工作都有些心不在焉了。
另一邊,此時的林元回到了老舊的小房子。
雖然看上去不咋地,但裏麵也不咋地,整個給人一種破敗蕭條的感覺。
好在林天壓根不在意,隻是勤快的打掃許久沒有過的清潔。
別的都可以忍,但一定要愛幹淨!
兩個多小時過後,他看著幹淨許多的屋子滿意地點點頭。
隨後拿出之前就已經放過來的包,將一套洗的發白且破了的衣服抱在懷裏去了洗浴間。
洗幹淨出來後,他特地在一麵落地鏡子前照了照,忍不住臭美道:“不愧是我!”
晚上七點,林天出門去吃飯,回來的時候被一間手機店給吸引。
看著店裏麵擺放著琳琅滿目的手機,各種各樣的款式像是在亂花漸欲迷人眼,令他眼前為之一亮。
“我是不是該買個手機通訊用?”
想了想,他覺得從長遠考慮這是很有必要的,畢竟今後要是沒個能打電話上網的通訊設備,總歸是差了些。
店員看著一個衣著樸素的少年像是劉姥姥進大觀園的神態東張西望,一下就了解了對方是個沒見過世麵的土包子。
“你好,請問這裏有沒有一百多塊錢的智能手機?”
“多少?”店員皺著眉頭,甚至以為是自己耳朵問出題了。
開什麽國際玩笑,店裏的品牌可以說是國貨之光,賣的主要都是高端產品。
一百多塊也配進來詢問買什麽手機?
“如果你是要問一百多塊錢能在這店裏買什麽,那我隻能給你推薦便宜的充電設備了。”
店員的話讓林天愣住了,過了一會才後知後覺的問:“你是說這裏沒有一百多塊錢的手機?”
“不然呢!”店員已經開始不耐煩了,“你出去打聽打聽,問別人這個品牌的手機能一百多塊錢賣給你?你是不是存心來找茬的!”
林天被說的有些慌了。
他之前從沒接觸過手機,哪知道還有品牌的劃分。
非要硬說一個,他也隻在孤兒院見過一部大哥大,專門用來打電話的。
店員見林天一言不發的呆在原地,還以為是被自己戳破了心事,接著催促道:“你到底買不買?不買請你出去。”
“那這裏最便宜的要多少錢?”林天試探性的詢問。
如果隻是超出他的預算多一點,那也不是不能接受。
“最便宜的是幾年前的老款,也得五百塊錢,當然你要是想買,本店可以給你打折。”
聽了店員的話,林天又問:“打了折是多少錢?”
“四百五十塊。”店員脫口而出。
“這……”林天聞言心裏有些為難。
買個手機最少要四百五,這多少是超出了他的認知。
“我就不該問你。”店員這下徹底的看不起林天,甚至心裏暗暗鄙視。
林天丟了麵子,臉上神情窘迫,半天說不上話,隻得默默走了出去。
回去的路上,他去了趟網吧,開了台機子操作。
以前有上過學校裏的計算機課,對於電腦比較熟悉,知道能在網上購物。
在比較熱門的紅色購物軟件上麵搜索了百元以內的便宜手機,登時出現了許多的商品。
而在這之中,林天一眼就相中了隻要四十九塊錢的愛瘋4s。
無他,這個價格對他太貼合了,而且看描述這部手機都已經十多年了似乎還能上網,也能打電話。
於是果斷下單,填寫好了地址,並用唯一的那張銀行卡付了費。
回去的時候,他被街邊架著台設備賣唱的人給吸引。
看了一會,隻覺得自己像個生活在上世紀的人。
就像是出了孤兒院就跟這個社會脫節了,格格不入的那種。
一到家,他就被先前在街上看到的一係列畫麵浮現在大腦,難以消去。
無奈,他為了摒棄雜念選擇再次打坐。
隨著眼睛一閉,身子越發輕鬆,小腹處像是有了團火焰在升騰,一路衝到脖子,然後又降下去,如此循環往複。
由此過了一夜,第二天醒來的林天覺得渾身舒暢,就連力氣都更有了一些。
吃完飯後,恰巧送快遞的小哥過來,簽收後,也是拿到人生中屬於自己的第一部手機。
“這就是4s嗎……”
摸了摸手機的機身,林天去營業廳辦理卡號。
移不動的店裏,店員頭也不抬的詢問道:“多大了。”
“滿十六了。”林天拿出身份證遞給了對方。
確認無誤後,店員為眼前的少年辦理了一張電話卡,並為其當麵激活了。
“這是你的卡,保管好。”
“謝謝。”
林天沒有在意店員拿著自己的愛瘋4s時的那種詫意的表情,收回手機便走出去。
“我的天呐,都什麽年代了,居然還有用愛瘋4s當主力機的……”
店員小聲感歎,隻覺得少年有些奇怪,並不會料到對方今後的成就也同樣令人匪夷所思。
林天沒有回家,而是趁著離開學還有幾天,選擇去了一趟市坊。
畢竟,這兒對他而言簡直就是白送錢的地方。
走到地方,他的眼底便已湧動出了一抹難掩的熾熱。(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