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起飛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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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這一天,是《東方日報》‘抽黃金’活動結束後的第一天,所以這一天的銷量至關重要。
為此,《東方日報》當天印刷了足足6萬份的報紙,來檢驗市場。
當然陳光良的預期是穩定在4萬份以上,便是巨大的成功。畢竟從28000份增長至40000份,僅廣告費就得賺很多錢,所以區區近15000大洋的活動費(黃金就12000大洋),根本不算什麽!
到了下午2點鍾,黃春蓀匆匆來到他的辦公室。
“陳經理,根據20個固定零售網點的調查統計,我們的報紙已經銷售掉七成出頭,看來我們的銷量至少是42000以上。這次大賺啊!”
陳光良大喜過望,畢竟之前他心裏也沒譜,要是很多人聽到不能抽獎後,就放棄《東方日報》,那他們真的是吃了個虧。
“好,大賺啊!”
黃春蓀點點頭,隨後說道:“應該能穩定在4.5萬份左右,如果《商報》並入《東方日報》,那麽我們的銷量就能突破五萬份。不過我建議,增加一張紙雖然成本增加,但《東方日報》不要急著漲價,畢竟我們還是新報。”
陳光良當即說道:“這是自然,漲價要慎重,《東方日報》作為一個優質的報紙,隻有保證擁有一批忠實的讀者後,在考慮漲價。今年,我們不要考慮賺多少錢了!”
他們的報紙才0.025元的零售價(2分5厘),低於《申報》的3分6厘,這也是一種優勢。明年,再考慮將價格提高至3分以上。
至於紙張數量,平常一般是出6張,周末兩天考慮出8張。
聊了幾句後,黃春蓀就離開了,陳光良也正要離開報社。
隻要銷量確定在四萬以上,陳光良接下來就不會將工作重心放在報社這邊,該將工作重心回歸到長江地產上了。
《東方日報》給他的是‘名’和‘勢’,長江地產則給他的是‘財富’,其餘產業自然也很重要。
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這點事業根本就不算什麽!
翌日,是4月份的第一天。
上午,陳光良跟著吳凱聲來到公共租界的工部局旗下的工務處。
公共租界的最高行政單位是‘工部局’,法租界的最高行政單位是‘公董局’。
而‘工務處’是專門管理建築、土地、道路、市政的部門,此次陳光良和吳凱聲來到工務處,不僅僅有工務處的官員,還有財稅處的官員。
關於‘分層銷售房屋’的許可,將有這些人給予最後的許可。
目前可以確定的是‘不違法’,沒有相關法律條例來說他是違法的,這一點敲定後,哪怕是工部局也沒有理由反駁‘分層銷售’,唯一被他們卡脖子的是‘房契’。
到了問詢的環節。
工務處的官員威廉詢問道:“如果是一幢三層樓的房子,頒發三本房契,該如何界定歸屬那一層?”
目前的情況是,一幢三層樓的房契,可以分三本房契,每本房契上麵標注1/3產權。
陳光良用流利的英文說道:“由地產企業出局的購房合同,可以證明是某一層的歸屬權,有律師館進行公正。政府收稅隻管按照房契上的產權比例收稅,不受任何影響,更重要的是,這樣有助於租界的稅收增加!”
此時,他看出這些人還有些猶豫,畢竟沒好處的事情,幹嘛那麽上心?
此言一出,財務局的官員特納馬上問道:“怎麽增加,莫非按層收稅,還能價稅不成?”
放屁,那自己豈不是是在坑害同胞。
不過也可以看出來,洋人對於收稅是非常重視的。
不然也不會發生:一些華界地區在用租界的水電,租界還想要向他們收稅的決心;不過,這裏麵已經涉及主權的問題,所以市政府寧願不讓華界居民用租界的水電。
陳光良隨後站立起來,發表了一番演講:“當然不是加稅,而是如果可以分層銷售,那麽可以大大的提高市場的購買能力,從而導致資本願意投資更多的房屋和建築。這樣一來,整個地產市場更加的活躍,建築投資的資金增加,房屋也增加,地皮交易增加,政府的收入自然也會增加。所以,我覺得這是對工部局一個好事!”
兩部門的官員和職員,紛紛露出認可的表情。
吳凱聲也補充道:“既然法律沒有說這樣違法,自然其本身也是合法性的,現在唯一需要工部做的事情,就是從原來的一房一本房契,可以按照分層的多本房契,這裏並不存在什麽問題!”
如果是分單元出售,那一定是現在行不通的!
就拿公寓來說,一層還有很多單元,那樣才會導致出現很多的問題,包括公共麵積的處理等。
前世的香港,是在1948年可以分層銷售,當時並沒有引起太大的市場變動;真正是在1954年,霍英棟的‘分期支付’、‘分單元銷售’才真正把地產激活。
最終,洋大人們商量一番後,由工務處的威廉回複道:“可行,等你們長江地產公司銷售房屋的時候,我們工務局會給你們分層的房契。”
“多謝”
這就意味著,其他人還沒有這個待遇!
當然,洋人的地產公司,根本不會對這個‘分層房契’感興趣。
他們要麽用於出租,要麽就是整幢出售,愛買不買,總歸有人購買。
另外一方麵,假設長江地產隻是搞定‘分層房契’,也是釋放不了太大的市場購買力;隻有‘分期支付’配合‘分層銷售’,才能取得最完美的結果。
回去的途中。
吳凱聲就問道:“陳老板,我也有個問題,如果是分層銷售的話,一層房屋的價格也是不菲。其實這對市場的改變並不大,但你為什麽如此有信心?”
一層房屋,價格總得5000大洋吧!
前麵長江地產的‘代建模式’,一層也是4000多的價格,說到底這哪裏有‘突破’?
吳凱聲最近研究了一下長江地產,確實沒有發現分層對長江地產有什麽好處?
陳光良笑道:“當然有,我們前麵的‘代建模式’,說到底隻是租二十年;而如今‘分層模式’就意味著業主擁有產權,僅是這方麵心理作用,就有更多的人願意投資。”
吳凱聲恍然,隨後說道:“有道理,畢竟一個是二十年後規還,一個是永久的家。”
分期支付,才是陳光良真正的殺手鐧。
就拿魯迅這樣的文人來說,他一個月可以賺500大洋的話,購買一層根本不費力,因為可以兩年付清。
倘若一次性叫他拿出5000大洋,本身他又喜歡買書,根本不可能有那麽多存款。
所以說,讓這些文人、中產階級都來當‘房奴’,也是蠻有趣的!
分開時,吳凱聲突然說道:“陳先生,阮玲玉小姐是你介紹到我這裏的?”
陳光良坦然說道:“是她遇到麻煩,所以我把名片轉遞給她。吳律師不會嫌棄是芝麻蒜皮的事情了吧?”
吳凱聲馬上說道:“這可不是芝麻蒜皮的事情,我們律師也需要一定的曝光度,替阮玲玉小姐這樣的人打官司,也有利我們律師的身價。所以,他還得感謝陳先生才對!”
這話說的很大方,沒有矯情!
“那就好,如果吳律師能給她一點幫助,也是很好的,畢竟也是個可憐人!”
“放心,既然阮小姐已經是我的客戶,我會盡力幫助他的。不過我可能過段時間要被南鯨政府派到國外,當然我會安排其他律師接手,如果沒有完成的話!”
“嗯,那祝吳律師前程似錦!”
相識一場,陳光良也感受到吳凱聲這個律師,還是非常正派的。
“多謝”
陳光良也是考慮到,前世吳凱聲能替胡蝶處理婚姻糾紛,那替阮玲玉處理婚姻糾紛也是一件保護事情。
順手的事情。
隻不過沒想到的是,阮玲玉真的考慮離婚了!
而且還是在其丈夫張達民,提告《東方日報》的時候。
挺好的,又是新聞素材了!
說不定還能改變曆史,挽救阮玲玉。
回到長江地產,陳光良立即召集幾名管理人員開會,包括副總經理郭德明、陸元台,財務部吳新河、建築開發部副經理嚴寬,行政辦公室經理孫耀開,一共是五人。
會議上裏,陳光良說道:“分層銷售的許可,我們已經拿到了,也就是工務處可以開具分層房契,按照一幢樓有幾層來開具幾分之一的房契。我想大家都明白,這意味著什麽?”
嚴寬隨即主動說道:“意味著購房的成本更低,購房的欲望更大。相比較我們前麵的代建模式,如今這樣一層房子真正屬於自己,擁有房契意味著就是一筆固定資產,所以中產階級的購買欲望會很大。”
其他紛紛點頭,知道這是老板在釋放購買力。
陳光良說道:“如果購買這樣的一套房子,我們再允許購買者先支付三成的首付,其餘資金在24個月即24期內還清,你們覺得,他又如何呢?”
給大家的無限思考,這樣才有利於團隊的成長。
吳新河馬上說道:“按照一層房子5000大洋計算,首付款1500大洋,24期每期隻需要還140多大洋一個月,購買者的壓力進一步縮小,哪怕是很多公司的管理層也可以購買一層。”
像長江地產的郭德明、陸元台,現在每月薪水是100大洋,年底享受分紅,購買起來都不是問題。
最近三年時間,長江地產每年的盈利可能高達百萬大洋,他會拿出3%的分紅,所以他們購入房子都不是問題了。
隻是隨後吳新河提出一個問題:“首付三成,後期如何保證業主定期交費?特別是入住後,業主拖欠該如何辦?”
陳光良理所當然的說道:“按照合同,我們自然是強製收取,再不行就隻能通過法律來解決。我們又不是洋人,收拾個人有什麽困難的!”
眾人心頭一震,這才想起老板是從車行出身,手底下有一批打手也是正常的。
其實在這方麵,洋人為什麽都喜歡請買辦,特別是沙遜洋行,他們旗下的租金全部是買辦收上來的,基本沒有拖欠的情況。因為這些買辦,是有辦法讓租客拿出租金的。
倘若是洋人直接收租,雖然在這上嗨灘勢大,但那權利總歸是高高在上,很難下到每一個租客身上。
郭德明說道:“按照一個樓盤的開發時間計算,差不多是一年時間,相當於顧客需要繳納12期的資金;剩下的12期,我建議我們將他們的房契進行集中保存,待他們還完錢,再發給他們。這樣一來,他們就不得不遵守規定。”
陳光良當即說道:“可行!辦理房契的時候,暫時保存他們的房契即可。”
一開始,並不會有銀行介入這種‘貸款’的,畢竟條件還不成熟。
隨著完善的方案越來越清晰,這些屬下也明白一件事——長江地產要起飛了,老板這個‘地產新貴’要變成真正的‘地產大亨’了。
長江地產的初步目標是:上半年先出售100幢樓!
“好,接下來大家準備要出售地盤的樓書,以及準備相應的工作!”
“是,老板!”
下班前,陳光良又趕到東方報社,詢問情況。
“今天穩定在46000以上,看樣子比預料的情況好很多!”黃春蓀也第一時間來給他匯報好消息。
陳光良也很滿意的說道:“原本的想法是穩定在三萬以上便是不虧,如果能上四萬便是大賺,如今來看,我們是賺得盆滿缽滿。”
這種商業手段,是前世香港報業的‘成功案例’。
‘香港的很多商業模式’,後世八十年代後到內地,都被稱之為‘教科書’。
所以陳光良在使用之前,一定是有些底氣的!
當然也並不是說‘香港各方麵都是祖師爺’,實際上在20~40年代的上海灘,才是香港很多方麵的祖師爺。
例如報紙上的一些八卦新聞,其實已經出來了,隻是比較隱晦,例如有雜誌諷刺陸小曼的事情。還有商業手段,上海灘也有很多地方都是祖師爺。
總之,這一時期的滬市,也有很多出彩的地方!
隨後,陳光良問道:“《商報》和《東方日報》合並一事,準備得怎麽樣了?”
黃春蓀回道:“將在4月中旬正式合並,提前十天刊出廣告,相信我們不漲價,一定會留住所有讀者的。”
“好好的給《商報》讀者告個別!”
“嗯”
原本買兩份,要4.5分錢,如今買一份合並的,也才2.5分錢,這就是優勢!
當然,《東方日報》之所以一直不考慮賺錢,無非就是股東都財大氣粗,特別是陳光良壓根不考慮賺錢的事情。
不過生意也不能一直這樣做,明年就是賺錢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