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5章 警察局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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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網址:..    到了銀行,人不少。
    張為民取了號,跟劉芳芳坐在長椅上等著叫號。
    劉芳芳心裏一直盤算著怎麽過今天這一關。
    終於聽到叫他們的號了,劉芳芳拿著存折坐到銀行櫃台前,張為民就站在她身後。
    “您好,辦理什麽業務?”
    “我取錢,五萬!”
    “存折裏不是有五萬五嗎?全取出來!”
    張為民對劉芳芳低吼。
    “能不能給我留上五千?”
    劉芳芳可憐巴巴地看著張為民。
    “不能,這些錢跟你半毛錢關係沒有!”
    張為民繼續低吼著。
    銀行櫃員察覺到了一些異常,問道:
    “這位先生,您是幹什麽的?”
    張為民說:“哦,我是她老公,陪她一起取錢的。”
    這時劉芳芳如同戲精附體一般,突然拍著銀行櫃台的玻璃大喊:
    “救命啊,他要殺我,他要搶我的錢,救命啊……”
    她這一嗓子,原本吵吵嚷嚷的銀行營業廳,一下安靜了,幾秒鍾後,營業廳裏的幾十號等著辦業務的人才反應過來,不知道誰又喊了一聲:
    “搶銀行啊,快跑……”
    營業廳裏的幾十號人像沒頭蒼蠅一樣,一窩蜂地向門口逃跑,有幾個膽小的,幾乎是連滾帶爬的逃走的。
    這時候,櫃台裏的工作人員也被嚇了一跳,立即按下了櫃台下麵的報警按鈕,而營業廳裏的兩名保安,抽出身上的橡膠棍子朝著張為民衝了過來……
    具體的不用說了,張為民被保安按在地上控製,派出所隨後到達,把張為民拷走……
    派出所內。
    對於一個普通的派出所,日常接到的報案大多數都是些治安案件,比如:鄰裏糾紛、打架鬥毆、小偷小摸、入室盜竊……偶爾碰上個攔路搶劫的,都算是大案子了。
    今天,搶劫銀行!這是多年都沒遇到過的大案子!
    所以,張為民受了特別的重視。
    不僅關押他的是個單間,就連審訊他的都不是普通民警了,而是派出所長親自出馬。
    張為民被拷在審訊椅上,四周都是軟包的牆麵,椅子是固定在地麵上的。
    審訊開始,所長看著眼前這個中年男人,有點納悶,就問值班的另一個民警:
    “就他一個人搶銀行?”
    民警回答道:
    “還有一個女的,據說是他老婆。”
    所長輕笑一聲:
    “這年頭還有雌雄大盜搶銀行?”
    民警:
    “不是,是那女的向銀行報告,這個男人強迫她去銀行取錢,並準備實施搶劫。”
    所長對張為民問道:
    “老實交待,為什麽在銀行搶劫?這可是重罪!至少十年起步!”
    張為民也是又氣又想笑:
    “警察同誌,您瞧我像是搶銀行的嗎,我是跟我老婆去取錢。你想想,哪有一個人,啥也不帶就去搶銀行的……”
    “嚴肅點兒!別嬉皮笑臉的!”
    民警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
    所長也覺得這事兒有點蹊蹺,就問民警:
    “那個女的呢?”
    “在隔壁審訊室做筆錄呢。”
    “好,我過去看看。”
    所長到了另外一間審訊室,一男一女兩個民警正在對劉芳芳進行筆錄。
    所長進入審訊室,拿起筆錄看了幾眼,問劉芳芳:
    “你跟那個男人是什麽關係?”
    “我們是兩口子,不過今天準備去離婚了。”
    “既然是兩口子,那你為什麽跟銀行的工作人員說他要殺你,還要搶你的錢?”
    劉芳芳有點慌:
    “警察同誌,他真的要殺我,在家裏他差點掐死我,是他逼我去銀行取錢的,取完錢他還要逼我去離婚……”
    派出所長越聽越迷糊:
    “這都什麽亂七八糟的。你說他要掐死你,而且對你使用了暴力,你有什麽證據嗎,身上有傷嗎?”
    “傷?沒有……但是他真的說要掐死我的。”
    劉芳芳摸了摸自己的身上,沒有一個地方覺得疼的。
    “兩口子吵架鬧矛盾很正常,偶爾說幾句過激的話,也不能說明他真的有動機要掐死你。還有,你在銀行裏大叫有人搶劫,引起了恐慌,這可是違反治安處罰法的!”
    劉芳芳不管這些,她隻關心張為民能關幾天,那怕隻關一天,她也有機會帶著錢跑了。
    “民警同誌,那您說,張為民那就不算搶劫?那他說要掐死我,這能關幾天?”
    “搶劫目前看算不上,一天也關不了。不過你在銀行整的那出,倒是可以拘留幾天的。”
    啊?_
    劉芳芳像個泄了氣的氣球癱在椅子上。
    這時候,審訊張為民的那個民警進來了:
    “所長,張為民說要報案,說他老婆婚內出軌,跟別人謀殺他。”
    所長有點崩潰,拍了一下自己的腦門兒:
    “這都什麽亂七八糟的,這種兩口子還是頭一回見到,倆人都想把對方送進監獄。”
    劉芳芳聽到這裏,心慌的一批,她自己清楚,她告張為民是子虛烏有,但張為民告他的可是事實啊。
    但她知道,這種事兒口說無憑,隻要她死不承認,誰也拿她沒辦法。
    民警繼續說道:
    “張為民說他有證據!”
    所長:
    “噢?這就有點意思了,我過去看看。”
    劉芳芳心裏更慌了:
    他能有什麽證據?
    所長跟民警又回到審訊張為民的審訊室。
    “張為民,我希望你老實點兒,有一說一,沒有證據的話不要瞎說,這裏可是派出所,你在這裏說的每一句話,都要負法律責任!”
    民警一臉嚴肅地說。
    張為民沉默了一會兒,心裏想:
    “事到如今了,一不做二不休,對待惡毒的人心慈手軟,就是對自己心狠手辣!”
    “民警同誌,我現在正式提出報案,劉芳芳婚內出軌我們廠的工會主席周長征,她兩還密謀殺害我,以騙取廠裏的死亡撫恤金。另外還有,廠長劉國賓,他的小舅子馬大利無證駕駛車輛,把我撞成植物人,劉國賓卻叫他的司機侯二勇替馬大利頂罪,騙取了保險賠償金,馬大利至今逍遙法外!”
    民警把張為民所說的一切,一字不差的記錄了下來。
    所長看著報案筆錄心想,這事兒也不比搶劫案小啊。
    “張為民,你說的這些都有證據嗎,如果沒有,這一切都無法成立,而你還要承擔誣告的法律責任,你知道嗎?”
    “警察同誌,我有證據,證據就在我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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