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MONEY是自由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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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曆了一天的協助辦案之後,專案大組部分人下班了。陸行舟離開園林路小隊的會議室,來到停車場準備離去。他發現水生在車前等著自己。

    作為線索和物證提供者,水生這回不需要接受羈押。在時間上,他可以自行安排,有需要的時候配合筆錄即可。

    “你等我有事?”陸行舟問。

    “有事。”水生說著,將手裏的一本書遞了過去。

    陸行舟一看,那本書書名叫做“東華國刑事法”。

    “看這裏。”水生指著書中的一個折頁處。陸行舟看去,那一頁上的一段話底下被用筆劃了橫線。

    那段話大概的意思是,當行凶者已經死亡後,應當停止追究凶手的刑事責任。受害人有權追究其民事侵權責任,對凶手產生的侵權之債,該侵權之債由凶手的繼承人承擔。被侵權者有權要求凶手的繼承人以其繼承的財產進行賠償。

    “什麽意思?”陸行舟問。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一般案件裏受害者都會得到一大筆的賠償。”水生說道,“六年前,這個叫常寶的人進入我的屋裏行凶,我一度被他打成重傷,差點當場嗝屁嘎掉。我遭受到了嚴重的身體上和心理上的侵害。因此,我想要申請他的財物賠償。”

    原來是這事啊。

    陸行舟眼光一動:“你很需要錢?”

    這不廢話嘛,行走在這個殘酷的世間,誰不需要錢?不發工資給你,你陸大科長願意免費給“天庭”組織打工嘛。

    “one是個好東西啊,它是自由的前提。”水生笑道,“沒有了錢,人就像被拴在繩子上的狗,就不會有自由。”

    “誰給你灌輸的這種理論。”陸行舟又好氣又好笑。

    其實不用灌輸,自小在漁村自食其力的水生,比誰都知道錢的可愛之處。

    在燕園生活,他亦勤工儉學,盡力減少對燕園的依賴。

    常寶襲擊自己那天,燕家醫生那句“那藥可貴”深深刺痛了一個少年敏感的心。

    遊曆東華國三年,曆盡人世冷暖風霜,無錢寸步難行。

    整修雪陽湖的別墅,還需要大量的財物投入。

    答應給文克庭等人的梅山的收益分成,還沒有實現。

    後續“水神俱樂部”的經營,亦需要追加投入等。

    “生活啊,這是殘酷的生活教給我的至理名言。”水生說。

    陸行舟見他如此認真,自己便也思索了一下。常寶已死,戶籍資料顯示他的直係親屬中父母已死,沒有配偶或子女。至目前多年,沒有其它親戚要求申領過他的遺物。他們甚至都未曾現身收殮其屍體。屍體還是自己帶著人用公費給火化的。

    現在找到了常寶的遺物,如果無人認領的話,用於給被他侵害者作為民事賠償,法律上其實是支持的。

    “這樣吧,你去寫一份民事賠償申請,我跟物證科的魏科長研究一下,向領導報告後再做決定。”他說。

    水生大喜,這話一聽就有門。

    “另外,加個聊天好友吧。”陸行舟說,“你有什麽不明白的可以問我。”

    其實他現在還沒有放棄爭取這個青年人加入“天庭”組織的想法。有了直接的聯係方式,再徐徐圖之也是可以的。

    逆水行舟:逆水行舟加您為好友。

    水生點擊了通過驗證。

    “另外還有個事,常寶的一輛越野車,無牌證的,被我從廢車場撈了回來,還大修過,花了不少錢。就是開過來停在園林路上的那輛藍色的。它原來就沒有掛在常寶名下。現在已經上了臨時牌,記在了我的名下。”水生說,“我想,它現在不用做物證吧。我現在缺個交通工具。”

    看他如此懇切,也想著先給他點甜頭,陸行舟同意了。

    真的不能給他留下一個大隊過於摳門的印象,這樣不利於以後工作的開展。

    第二天專案組工作繼續開展。上午水生把申請民意賠償的表格遞給了專案組。經過研究並向大隊報告得到同意,常寶的物品,除了對案件調查有用的手機、銀行卡、證件之類的東西外,20萬元的現金、那把不知道什麽材質的短棍和兩把異鐵匕首,都給了水生。三件武器在異能者商店或市場上可以換一大筆錢。

    對於這個結果,水生先生表示非常滿意。他回頭就將錢存入銀行,通過電子轉賬的方式,給了文克庭、文克蘭、朱福貴、王向東每人5萬。

    轉賬附言:梅山收益的分成。

    辦完這事之後,他心中才算放下了一件事。

    稍頃,他就收到了各人在群裏發來的消息。

    他大家建立了一個“梅山水神小隊”的群,五個人都在群中。

    烈火芝蘭(文克蘭):謝謝水生哥!這些錢頂我在停車場幹半年的!

    福貴要發達(朱福貴):才十幾天賺了這麽多!

    王向東:收到。

    文克庭:謝謝。

    文克庭:阿蘭、胖子,你們不要一副沒見過世麵的鄉下小鎮青年模樣好不好,真丟我們橡角鎮的人。

    真水至上:因為現在我這邊的別墅整修需要的錢太多,所以沒能給大家太多的報酬。抱歉抱歉。

    烈火芝蘭(激動):別墅!這是真的嗎?

    真水至上:(圖片)

    圖片上正是他曾發給燕若薰等人的有“水神俱樂部”招牌的別墅照片。

    烈火芝蘭:(激動)水生哥,我要到福靈市跟你混!住大別墅!

    福貴要發達:水生先生,我也要跟你混。住別墅是其次的,主要是有錢賺。

    烈火芝蘭:明天我就出發,坐動車去福靈市!

    福貴要發達:我也是!

    文克庭:(無語)

    真水至上:阿蘭,福貴,你們說真的啊?

    烈火芝蘭:自然是真的!我早就有這個想法了!看著庭哥跟你混,吃香的喝辣的,我們在這山裏喝西北風,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福貴要發達:是啊,庭哥太不夠意思了。他在那邊住別墅,我們這裏呢,自從梅山界點事件完事之後,來自各方異能者們大多數都撤走了,就剩下少少的人善後,鎮上又跟以前一樣的冷清......跟之前對比起來天差地遠,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啊!

    確實,一個窮人,見識過世間的繁華再想著像以前安貧樂道,根本不可能。

    他們兩個人隻怕早有這心思了。

    水生便給文克庭打了個電話,詢問他對於這事的意見。

    “他們到福靈來,我沒什麽意見。”文克庭說,“如果要把水神俱樂部的真正搞好,光靠我們兩個人是不夠的。肯定需要增加人手。他們兩個人我了解,雖然性格各有缺點,本性是好的,不會出些亂七八糟的事或什麽幺蛾子。”

    這話就代表了他同意二人的到來。

    “就是那個什麽要住別墅的事就不要了,這裏是水生先生你的私產。後麵我肯定也要搬出去,他們也不能住在這裏。”文克庭說。

    “沒事沒事,這裏上上下下快有十個房間了吧,上千平方米的建築空間,足夠大家住的!這都不是事!”水生說。

    真水至上:水神俱樂部張開溫暖的懷抱,歡迎大家的到來!

    真水至上:我們一起工作,一起賺錢,一起發達,一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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