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簽合同不是請客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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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談判曆來就是一件艱苦卓絕的事情。商業合同的製定更是錙銖必較,分毫必爭,嚴格而繁複,卻容不下一丁點的模棱兩可。

    但好在5200元一小時的法律谘詢費沒有白花,這位陸采薇律師的專業技術十分過硬。一路和企鵝公司法務部的七名骨幹奮戰到晚上8點多,把合同的大致條款都確認了下來。剩下的都是細枝末節,以後慢慢再談就是了。

    這次製定的是李昂之前提出的遊戲代理合同。

    遊戲代理合同有很多種,一種是代理權買斷,一年給多少錢或者三年給多少錢之類,買斷之後,遊戲賺多少錢就和那些開發公司沒什麽關係了。第二種的買斷加分成,不僅僅需要花錢購買代理權,還需要每年按照營收分給遊戲開發公司一定數額的利潤。

    當然,能達成這種合同的,自然都是最頂尖遊戲開發公司的最頂尖的遊戲。比如說,當年的《魔獸·世界》。當年養豬場為了從酒城公司手中搶得它的代理權,不僅僅一下子拿出了2億多米金的買斷金買斷了《魔獸·世界》三年的代理權,還每年向《魔獸·世界》的開發商,米利堅爆血公司分成大筆的遊戲利潤。

    隨著多人在線角色扮演遊戲(MMORPG)的衰敗,《魔獸·世界》的情況也每況愈下,養豬場事實上在這個項目上並沒有獲得多少利潤。不過,由於和米利堅爆血公司打好了關係,在其他合作的遊戲項目上還是大賺了一筆的。

    而李昂的天昂遊戲公司和企鵝公司簽訂的代理合同則屬於第三種,純分成類的代理合同。遊戲所獲得的純利潤,以六四開的比率,每季度進行一場分成。

    當然,是企鵝公司六,天昂公司四。

    現在的遊戲界,渠道為王!

    以手遊舉個例子,最著名的水果手機,一款手機遊戲想要登上水果手機的應用商店,供給水果手機用戶下載,消費。那所有的消費金額,無論是付費下載費用,遊戲內充值費用,米利堅水果公司都要抽成30%。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水果公司從各種付費軟件,遊戲內購上賺的錢,絲毫不比他們賣手機賺的錢要少。

    當然,國內的其他智能手機平台也是一樣,比如說大米手機軟件平台,魑族手機軟件平台,夏為手機軟件平台,上麵下載的各種軟件或者遊戲同樣要付給這些遊戲平台的擁有者,那些手機商錢,這也就是傳說中的渠道費,差不多也是30%左右。

    所謂做渠道,就是賣平台用戶,水果軟件商店賣的就是水果手機的用戶,大米軟件平台賣的就是大米手機的用戶,你的用戶越多,你這個平台也就越值錢,越賺錢。

    所謂渠道費,就是買用戶的錢,買這些平台的用戶,買這些用戶中那一部分看到自己的遊戲,下載自己的遊戲,玩自己的遊戲,往自己的遊戲裏充錢!

    有些軟件平台不僅僅賣用戶,收渠道費,還賣軟件平台上的推薦位,排行榜位,還能賺一筆廣告費。

    電腦端也是差不多,就以G胖家的斯迪姆來講,現在上架一款遊戲就得交699米金上架錢,之後的銷售還得被收取30%的渠道費。所以,僅僅憑借這個全世界最大的遊戲平台,哪怕接下來什麽都不做,G胖都能吃得腦滿腸肥。

    而在華國,最大的渠道商就是企鵝公司。它擁有數以億計的扣扣用戶,以及,數千萬的企鵝遊戲平台用戶。在華國,在華國遊戲圈,企鵝公司是無可置疑的頭把交椅!業內龍頭!

    這樣一個用戶數量海量的超級渠道,自然受到了無數大大小小遊戲公司的覬覦。但想要進入企鵝遊戲平台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現在企鵝遊戲平台主打精品化運營政策,不僅僅刪除了原有的一些品質低下的遊戲,其他沒有達到一定品質要求的遊戲,也是不可能在平台上發布的。

    但是想要達到這個品質要求又何其困難呢?小公司資金少,技術低,自然達不到要求。大公司又自有渠道,也不需要和企鵝合作,被企鵝盤剝。而那些不大不小的公司,又一個個心比天高,想要吸納資本,做大做強,自建渠道。

    而對於那些難得拿遊戲過去合作的公司,企鵝又貪婪得很,借著渠道優勢,動輒就要收取50%乃至於更高的渠道費。這樣時間一長,當然沒有多少公司願意再過來合作。所以,現在企鵝遊戲平台上大多都是代理的遊戲,企鵝自研的遊戲,或者已經被企鵝收購的那些遊戲開發工作室的作品。

    當然,由於《山海戰》這款極其遊戲出色的遊戲品質,企鵝公司在渠道費上做出了讓步,和現在業內標準一樣,隻收取30%。

    但這一次並不是僅僅渠道費的問題,企鵝公司是代理運營,還需要投入遊戲服務器,安排遊戲運營人員,維護人員,提供宣傳資源,乃至於舉辦讓利活動,這些東西當然都不是免費的,都是需要企鵝公司投錢的,持續不斷的投錢的。

    所以,六,四分賬對於天昂公司來講,已經是非常優厚的了。

    而除了六,四分賬的代理合同,李昂還和企鵝公司簽訂了一份額外合同。

    合同內容很簡單,企鵝公司將在合同簽訂後的三天內,先期預支給李昂500萬元,該款項將在之後的遊戲盈利分紅中分三次扣除。

    出於對《山海戰》這款遊戲未來前景的看好,孫部長還是同意了這個要求,和李昂簽訂了這個額外合同。

    李昂要這500萬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快要沒錢了,就像今天的律師費,從早上九點開到晚上八點半,11個半鍾頭,按每小時5200元計算,就是差不多6萬元。而之後幾天還有很多合同上的細節需要處理,到時候還要支出更多的律師費。而李昂隻有50萬,可撐不了多久。

    而且,青年公寓的房子月底就要到期了,李昂還要重新租房子住。還有公司,再怎麽的,也得先住個辦公場所,把公司的框子搭起來吧。

    萬一以後企鵝公司的人心血來潮,要來天昂公司考察,難道帶他們到青年公寓自己家裏去麽?

    夜色已深,李昂和陸采薇律師離開了企鵝大樓,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陸律師,今天真是辛苦你了,要不我請你吃個飯吧。”李昂一臉的誠懇,指著旁邊一家看上去蠻高檔的餐館道。

    他是真的非常真心實意的,如果今天沒有陸律師和企鵝法務部的人周旋,逼迫他們修改合同條款,那一個個隱藏在細微條款中的陷阱打死李昂也看不來,到時候被賣了都不知道了。

    陸律師上下打量了李昂一下,臉色依舊嚴肅認真:“我一般和人吃飯,分收費或者不收費兩種。”

    “那我是?”李昂表示不解。

    “你是收費的那種,屬於客戶,收法律谘詢費。”陸律師直言相告:“這樣,你還願意請我吃飯麽?”

    “呃……”聽了她的話,李昂一下子沉默了下來。

    好半天,李昂才道:“我們今天的谘詢服務時間是11個半小時,是吧。”

    “是的。”陸律師確認道。

    “那這樣。”李昂緩緩道:“今天的谘詢服務時間就算13個小時!其中一個小時是你的吃飯時間,另外半個小時算飯錢。嗯……我就不去了。再見!”

    說罷,李昂就加快步伐,走向了不遠處的地鐵站。(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