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大囗四方的惡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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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雷克瞪大了眼睛,即使以他在哥譚市混過這麽久的閱曆,也從來沒有見過如此重量級的超級鐵棺材:“也就是說,這輛車上起碼死過五個人?”
“倒也不是”
“跟兄弟交個底,這車到底是什麽情況?”德雷克追問道:“我在你這幹了這麽久,連一次都沒見過這輛車。”
老板大概也自知這台殺器賣不出去了,於是歎了口氣:“你們別往外說啊,這台車之前是法爾科內幫派的某個小頭目的,他開著車出了事以後,這車就被轉手賣出去了。之前一直在他們家族的黑幫產業手下往外賣,買一次就出一次問題,最慘的那一回,車裏的四個人被兩發霰彈槍直接爆掉了腦袋。”
“林林總總買了三次,車子的買主掛了六個人,從車禍到火並,無一不包。最絕的那一次,是一個車販子找了個沒人的地方把這輛車扔了,然後他當天中午就出了車禍,被送到韋恩醫院,下午就進了停屍間。”
“法爾科內家族的人都嫌這輛車邪門,給了我兩千美元硬是扔到了我這裏。我翻修這輛車,自己還貼了五百多美元,好不容易把這車從裏到外弄了一遍,扒拉出來的子彈都特麽快有半斤。”
“我能有什麽辦法?又賣了一次,車給送回來了,好歹隻是碎了玻璃,壞了輪胎,再多出來一點小磕碰,最後車裏再搭上兩條命。”
“算下來,這輛車上也有九條命了,我真不想成為第十個。你們如果知道有什麽不怕死的人想買車,都介紹過來,這車我不要錢,直接給他”
“不行。”
?
被打斷了講話的車販子迷茫地看了看四周,動作和旁邊搖頭晃腦的德雷克幾乎百分百同步。
“不行。”站在一邊的馬昭迪重複道:“起碼三千。”
“wtf,你在幹什麽啊
o!”德雷克眼睛瞪大像銅鈴,看著一邊鎮定自若的馬昭迪:“這車上有九條命啊
o,不是你自己有九條命啊!”
“碼的!太好了!一言為定!”一邊的車販子欣喜若狂:“誰也不許反悔,我這就給你拿鑰匙!”
“記得把錢一塊拿上。”
“啊?”
馬昭迪重複道:“我說,記得把三千美元一塊拿上,不然我就不要車了。”
“啊???”
“臥槽你真是個人才啊!”德雷克再驚:“你特麽拿他的車還要問他要三千塊錢?”
“我是拿我的命救他的命,再問他要三千美元。”馬昭迪糾正道:“這麽危險的事情,給我三千美元根本就不貴吧。”
“你確定自己的祖上沒有優太人血統嗎?”
“你就說賣不賣吧。”馬昭迪從煙盒裏彈出一根ockey叼到嘴裏:“搞快點,不答應的話我就先走了,等這輛車找到下一個車販子,我就拿今天的錄音敲賺他五千美元。”
“”
車販子的臉色陰晴不定,過了好一會,他才轉身去拿了三千美元現金和一把車鑰匙來。
“你踏馬最好祈禱自己”
“說話注意點,要是我沒了,車還要回到這來。”
“你踏馬最好福如東海長流水壽比南山不老鬆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與天地兮同壽與日月兮同光仙居十二樓之上大壽八千歲乃春”
馬昭迪聳了聳肩:“我最欣賞哥譚的就是這種地方,市民情緒都很穩定,也比較彬彬有禮,碰到事都願意好好談一談”
“辣是真滴流批。”
在車販子那裏花了兩百美元給車順便換了輪胎之後,馬昭迪坐在車裏,德雷克站在車外,兩個人大眼瞪小眼。
“你不回去了嗎?上車啊?”
“我打車回去。”
“?”
“看我幹什麽,你自己開回去啊。”德雷克一邊說著,一邊將馬昭迪的手機從他口袋拿了出來給他展示:“記好這個一鍵撥號,這是打給韋恩醫院的。”
馬昭迪嗬嗬冷笑,拿回手機之後,順手拿出一枚銀光閃閃的車鑰匙發動汽車,一腳油門就將德雷克遠遠甩在身後。
“一次性囚靈車鑰匙
價格:300美元
注釋:惡靈啊,從它的身體裏滾出來!
惡靈:你先從它的身體裏真奇怪,總感覺以前附身小男孩的時候也有過這樣的對話。
注釋2:到底是哪個天才想到把車鑰匙做成聖器的?”
當那把閃著銀光的鑰匙插入這輛車的時候,馬昭迪似乎隱隱約約聽到車體內響起一聲淒厲而怨毒的慘叫,短短幾秒內,車內的陰冷氛圍一掃而空。
“滴,滴,你個xx蛋!”
這家夥罵人像是在撒嬌。
馬昭迪不以為意,順手再次打開車載空調,這次從其中吹出的是單純的暖風,之前襲來的冰冷血霧就像是幻覺一樣消失無蹤。
他在路邊停下車,拔出那把銀色的車鑰匙,短短幾秒時間,它已經完全變成了陰暗的灰黑色。
再次展開係統界麵,此時上麵的文字說明已經有所變化。
“支線任務:與時俱進
簡介:還在用傳統的附身囗人法?那也太過時了,一個會囗人的人怎麽能比得上一台會囗人的車呢?
我們的惡靈先生就已經在這輛車上大囗四方了,而且看上去正在尋找第十個要囗的人。
教堂裏的神父也許未必願意接下給一輛汽車除靈的任務,但你,我的朋友,你很清楚什麽叫與時俱進,不是嗎?
狀態:已完成
獎勵:捕捉惡靈後,可將其交易為護身符,生效次數九次。”
馬昭迪順手選擇了交易,黑色的鑰匙憑空消失,一個閃閃發光的十字架項鏈取而代之出現在他的手中,雖然是鐵質,但摸起來卻並不冰冷,而是有一股淡淡的暖意。
他稍微打量了兩眼,便把項鏈掛在了脖子上,繼續開著車往家裏行駛。
這枚十字架在係統商城裏的估價是五千美元資產點,而馬昭迪剛好對商城裏的祝聖車鑰匙記憶猶新,因此他毫不猶豫接下了這個任務,小賺了一筆。
至於把項鏈換成資產點,他暫時沒有那個想法,在哥譚生活時,運氣顯然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