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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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木棍相繼砸下。
薑鴻微睜雙眼,半蹲馬步紋絲不動,被砸部位完好無損。
眾人再次驚呆了。
“呼……”
薑鴻舒展雙手收起功法,抱拳道:“不好意思,賴某不才,學了一點本馬戲團的‘熊人功’,但僅能維持短暫的抗擊打能力,讓大家見笑了。”
其實薑鴻之所以收功,是因為看到有人正默默地提起了扳手、鐵鉗之類的重器。
真怕他們用鐵器砸過來!
若說抗住拳腳棍棒的擊打有六成把握,對於抗住金屬器件擊打則不足一成。
咱不能去冒那個險!
況且對這群人渣,露這一手足以震懾他們了。
薑鴻收功後,恢複了全身血液循環,隻覺得身上被擊打的部位還是有些疼痛感,估計軟組織有輕微挫傷。
雖然自己運功之時身體會變得堅硬一些,痛覺神經也不敏感,但終究並非“鐵布衫”,重擊之下還是會受傷的。
薑鴻掃視眾人。
大家原先那凝視、輕蔑的目光變得柔和了許多,甚至看到一些人顯露出了佩服的神情。
這讓薑鴻很受用,暗想著第一步考驗算是勉強通過了。
接下來隻要獲得這群人渣的認可,便可以隨同人渣們一同去犯罪了。
要獲得犯罪分子的認可,最好的辦法就是首先讓自己變成罪犯。
成為他們同流合汙的一員。
很快,場外的助攻來了。
倉庫電視大屏幕突然插播了一條新聞。
漂亮的新聞主播小姐姐一臉嚴肅,娓娓道來:“本市怡情小區今天上午發生一起持刀殺人案。據現場目擊者和警方證實,疑犯是在本市巡回演出的‘星星馬戲團’成員賴墨,23歲,身高約178,體重約70kg,警方已經發出了通緝令,提醒廣大市民注意,積極提供案情線索……”
隨之,屏幕左上角出現了薑鴻的肖像畫。
整個倉庫的人立即圍觀了這條新聞。
然後,眾人驚奇地看向薑鴻。
薑鴻一臉沮喪。
原來眼前的這位,果真是持刀殺人犯!
實錘了!
八哥看著電視畫麵感歎:“這人真是賴墨,當街殺人,厲害了!”
沙雕拍著薑鴻肩膀,讚許地點頭:“小賴,老大沒看錯,敢作敢當是條漢子。”
焦皮朝薑鴻豎起了大拇指:“賴老弟,有種!”
小柒直接跑到了薑鴻身邊,一臉殷勤:“賴兄,剛才多有得罪。看還有什麽需要盡管吩咐,都是自己人,千萬別客氣……”
不覺間,薑鴻感到自己的地位在上升。
畢竟在一群文物、走私販子堆裏,突然混進來一名殺人犯,這來頭和名氣顯然要響亮得多。
重刑犯比輕刑犯值錢!
罪孽越深,越受人尊重!
從判決結果上來看,也是從坐上十年八年牢房的罪行,突然飆升到了終身監禁和死刑犯立即執行的級別。
薑鴻“偽殺人犯”地位唰唰地往上漲了。
地位上來了,接下來便是享受應有的待遇。
薑鴻毫無爭議,名正言順地入住了全倉庫最豪華單間,還得到了獨家飯菜直接被送上餐桌的高規格接待。
甚至晚上連洗腳水都有人幫忙倒好。
匪窩就是一個崇尚強者的地方!
薑鴻無所事事地待了兩天。
沒人安排做事,也就整天看大家搗鼓摩托車。
第三天,淩晨三點。
薑鴻正在床上打坐修煉,門外沙雕呼喚自己出去。
隻好裝作打著嗬欠,從倉庫走出來。
此時,門口停放著一輛嶄新的豪華摩托車。
“這車,認識嗎?”沙雕咧嘴問道。
薑鴻仔細打量了一番,感歎道:“哇,這不最新款的‘哈雷戴維斯520旗艦’麽,好像還是全球限量版,真酷!”
“吆喝,懂哥呀!還知道是限量版。”
沙雕驚訝之餘又問:“知道這車的價值嗎?”
“至少30萬元吧!”薑鴻隨口答道,自己接任務前其實對摩托車行情是做了功課的。
“看來你不懂行情。車價早就翻番了!現在60萬元起步!”沙雕肯定道。
“這麽值錢。”
“物以稀為貴,你看這c拉杆、玻纖座蓋、全鈦合金尾段、103排量90°v4型四缸爆改發動機……”
“這輛……是我們公司的?”
“算是吧!會不會騎!”
“會,當然會。我連獨輪車都會騎,何況這是兩個輪子的。”薑鴻早已迫不及待躍躍欲試。
“那上車,帶著我兜一圈,看看你的車技。”
“好咧!”
薑鴻抬腿就騎了上去,戴上頭盔,發動了引擎。
沙雕也坐到了摩托車後座。
那轟鳴的馬達聲讓薑鴻極其興奮。
說實在的,這麽貴的豪摩以前真沒摸過,而此刻正親自駕駛著,風馳電掣地行駛在空曠的道路上。
後座的沙雕一臉詭笑,從容地指引著薑鴻按指定線路行駛。
薑鴻一門心思地感受著v4暴改發動機的澎湃動力。
那份酸爽,就像個大孩子終於玩到了以前很想玩,卻一直拿不到手的玩具。
兩人騎著摩托車駛進了一片別墅區。
這片應該算是富人聚集區,零散地分布著許多獨門獨院的各式豪華樓房。
此刻月色如勾,四野寂靜,畢竟是淩晨幾點鍾。
“停車!”沙雕急呼道。
吱嘎!
薑鴻操縱摩托車緊急刹車,並甩出一個帥氣的180度弧形反轉尾旋後,穩穩地停住了。
自覺車技還行,畢竟在警校受過警用摩托的專業駕駛技能訓練。
“嗯!”
沙雕下車後,指著前方道:“看到前方那幢帶院子的樓房了嗎?”
“看到了。”
“衝進去!”
“什麽?”
“我說,你駕車給衝進去!”
“那有圍牆一人多高,院子門是鎖著的,怎麽衝進去?”
“繞到右邊圍牆,那有個土包,開上土包可以飛進院子!”沙雕口氣不容置疑。
薑鴻思緒飛轉。
幹嗎!
這是想繼續考驗我?!
還是要進院子去樓房盜竊?打劫?!
不管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自己此時身份就是個“重刑犯”,他沙雕葫蘆裏賣啥藥,咱不都得先吃?!
再說,共同犯罪以此取得信任,不正是自己所渴望的嗎?
我是警察我怕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