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急轉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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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網址:..    顯然,羅蘭是一個會幹髒活,也擅長在有著自己另一套行之有效的規則的地下世界中攪風攪雨,這一點,他和老蝙蝠不謀而合,是能說到一起去的“知心人”。
    克拉克明顯就不行了,處理人類本身的事物他都不甚理解,更何況人類還搞出了許多【潛規則】、【言外之意】、【不能明說】,以及【你懂我意思吧】,多數情況下,擁有超級大腦的克拉克總是表現的像個十足的莽夫,可能是因為大多數時候,他都隻能也必須是個莽夫才行。
    這些拷問、栽贓、暗殺、嫁禍……都由羅蘭來做,反正他一副樂在其中的樣子,而真正的救死扶傷,挽黎民於水火的事情,還是克拉克做的更好一些。
    反正,他穿著的是羅蘭的衣服,扮成的是羅蘭的樣子,羅蘭還白得一個好名聲呢~
    於是,繼【那個殺人的瘋子】和【屋頂上的羅蘭】之後,羅蘭得到了自己第三個稱號:【瘋羅蘭】。
    “憑什麽啊!這不科學!”
    羅蘭自己當然是既不理解也不支持的,雖然做好事的的確不是我,但是克拉克可是一直打著我的名號去做的!
    你們憑什麽這麽說我!憑什麽看我的病例!
    本來他還指望著這手無心插柳的操作能給自己掙得一份名聲,在以後與【本世界關鍵劇情人物】接觸的時候,沒準兒能借到一份力,把好感度刷一刷。
    結果呢,就這?
    瘋羅蘭?這是什麽正麵人物麽!
    羅蘭覺得,自己有必要教導哥譚人民一下,什麽叫理智且客觀的稱讚,在克拉克勸說無果之後,羅蘭氣衝衝的殺入雨夜之中,半小時後像遭了瘟的小雞仔一樣濕漉漉的就回來了,雨傘丟了都不知道。
    “其實吧……他們說的也未嚐不對。”
    羅蘭的確是出去“調查”了一番,當然,他所說的調查就是隨機找路人揪著人家的脖領子問【瘋羅蘭】的事情。
    嘿,還的確讓他給問到了。
    原因就在他自己身上。
    克拉克以羅蘭二號的形象在哥譚各種做好人好事,的確狠狠的給羅蘭本尊刷了一波名聲,但……
    “……那個羅蘭是個瘋子!前半夜剛剛在薩維斯的地盤把他打死,後半夜就去碼頭幫忙拉大船。
    杜卡賓的麵包店失火後,那個羅蘭衝進火海救了他一家,第二天杜卡賓在公園的樹蔭處看見羅蘭激動的衝上去擁抱他,被羅蘭一個背摔放倒在地!
    他能為一隻在樹上下不來的貓而停留,也會當街搶小孩的冰激淩吃。
    能麵對持槍劫匪甘願去做人質,也會在第二次遇到相同狀況時怒罵路人:你讓我上,你怎麽不上呢!
    還有薩拉尼一家的事……圖卡夫工廠的事……拜亞小學……
    總之……那個羅蘭喜好不定,性格不定,善惡不定,風格不定……
    是個十足的瘋子。”
    真的,羅蘭問出這些的時候,連他自己都覺得他是人格分裂或者腦袋裏缺點什麽,抓著人家脖領子的手都不好意思用力了。
    搞了半天,就是因為他和克拉克做事的風格相差太多,而克拉克在努力做好人的時候,羅蘭也同時在一個一個的把人做掉,加上為了那個計劃,羅蘭每次做事都不進行什麽滅口之類的活動,有時候還主動在牆上留下血字:殺人者羅蘭,代企鵝人向你問好……
    出現這樣的結果,完全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了。
    “羅蘭……”
    當一臉羞澀的羅蘭講完這些之後,克拉克一臉替別人尷尬的問了他一句:“……你真的搶小孩冰激淩了嗎……”
    羅蘭的回答更加尷尬:“……攤主確實說那是最後一個冰激淩了……
    克拉克!你那滿臉嫌棄的表情是怎麽回事!你給我道歉,快呀!”
    自從這次羅蘭自爆之後,克拉克就再也不願意穿羅蘭的衣服去做好事了,誠然,他的這層身份的確如羅蘭本尊所說,是天衣無縫,絕對不會被人看破的,畢竟,任何一個對超人有一些了解的人,都絕對不會把懷疑的目光看向如此風評的瘋羅蘭。
    瘋羅蘭的真實身份其實是超人?嗬,我看你才是瘋了吧,說的什麽蠢話,超人要是能裝成這個,我直接吃!
    某種意義上來說,羅蘭獲得了更符合自己定位的通用代號,而克拉克也獲得了一個永遠不會被拆穿的馬甲。
    但克拉克實在受不了那些普通民眾看到他出現時的眼神了。
    原來的他,因為不敢過多的介入人類自己的事物之中而總是沉默寡言,不近人情,顯得神性太重,當他穿著超人戰衣挽救了一場災難時,那些被他所救的人望向他的眼神中並沒有多少感謝,更多的是崇拜,敬畏,以及隱藏著的……恐懼。
    克拉克一直不喜歡這樣的眼神,也一直希望得到改變。
    現在真的改變了,結果他又不願意了,在大街上走過,路邊的小孩看到他第一時間把手裏的糖往身後藏是什麽意思啊!
    想要拯救深夜街頭被流氓騷擾的孤身女性,結果他一出現,還沒說話呢,那女的就躲流氓身後去了,流氓還顫顫巍巍的整了一句:“別、別怕……咱們兩個都沒錢,他不會把我們怎麽樣的……吧?”
    有一說一,克拉克是真覺得頭疼。
    羅蘭你在哥譚怎麽是這麽個形象啊!
    這對嗎!
    就是從這次之後,克拉克就說什麽也不再當羅蘭二號了,無論羅蘭怎麽勸,克拉克就地上一坐,兩手抱膝,使勁搖頭。
    不過,這次扮演羅蘭的經曆,倒是的確讓“古板守舊”的克拉克打開了死路,換身份麽,隻要不是超人,不是羅蘭,不是換什麽都可以!
    想通了這一點,天開地闊,一片光明啊,克拉克做任務做的更起勁了,哥譚這個地圖都有些滿足不了他,開始想要去別的地方做一做事,甚至萌生了換一個全身有甲的身份,回大都會重操舊業的想法。
    而與此同時,隨著羅蘭在哥譚不斷的製造事端,好的壞的一大堆,在各種意義上的,他的名聲與日俱增,也是終於使計劃中的任務目標不得不主動向羅蘭伸出了友誼之手。
    他收到了一封來自企鵝人的“信件”,直白的刊登在報紙上的信件。
    不過,此時把報紙夾在腋下的羅蘭並沒把心思放在報紙上麵,他更關心的是……
    “家裏怎麽,遭了賊了?!
    克拉克。
    克拉克?
    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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