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半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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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隻孽鬼酋長就足有100精魄,也就是說,再擊殺兩隻孽鬼酋長,伊凡就可以化身成為這種孽鬼的領導者,甚至可以指揮野生的孽鬼幫他作戰。
    不過,孽鬼族群誕生酋長的幾率極低,想要再找到兩隻可不容易。
    同樣的,水鬼也有對應的升級。
    水鬼——溺鬼——泥巴鬼。
    在獵魔人的書籍分類中,這三者都屬於食屍生物中的水鬼分類。隻不過,水鬼天生低智,即便是最高等級的泥巴鬼,也隻是戰力更強一些而已,並沒有孽鬼酋長這樣號令所有水鬼的能力。
    “靠!”伊凡拍了拍自己的腦袋,有些懊悔起來。
    早知道自己殺死這二十幾隻孽鬼就解鎖了化身,就不直接將它們的巢穴給炸塌了。
    萬一可以化身成孽鬼,進入它們的巢穴,尋找裏麵是否有它們收集的寶物呢?
    雖然獵魔人的書籍中並沒有記載過孽鬼有這樣的習性,進入裏麵大概率隻有腐爛的血肉。但是,萬一呢?
    畢竟沒有哪個獵魔人前輩會選擇爬著進入孽鬼的巢穴裏探索,有這樣的習性也發現不了,對吧。
    搖了搖頭,將這種天馬行空的想法從自己的腦袋中驅逐出去。伊凡彎下腰,尋找著商人車隊遇害的痕跡。
    自己實際上的委托是尋回他的貨物,並不是狩獵孽鬼,清理孽鬼的巢穴隻是不得已而為之。
    不多時,順著車轍的痕跡,伊凡就找到了幾隻死去的馬匹和散落一地的貨箱。
    馬匹的下半截身子已經被孽鬼啃得隻剩森森白骨,骨骼上留著清晰的牙印,觸目驚心。
    貨箱也都被蠻橫的打開,裏麵的東西被翻得亂七八糟。看樣子是孽鬼的手筆。伊凡猜測,應該是它們用利爪打開貨箱後,發現裏麵並沒有食物,便將它們隨意的丟在了地上。
    伊凡蹲在地上,隨意翻了翻散落在地上的貨物。
    “這是什麽,樹皮?這種東西難道也能賣出高價?”
    他皺了皺眉,又看向另一堆:“等等,那邊的如果我沒看錯的話,是甲蟲吧?”
    “這些東西看起來倒是正常了一些,是奶酪吧。不過,這上麵都長白毛了啊喂!還能吃嗎?!”
    無論在哪個世界,他都是個純粹的商業白癡,所以,他完全不理解這些東西有什麽倒賣的價值。
    “算了,任務已經完成了,他賣什麽貨都和我無關。”伊凡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塵。
    “回去,領錢!”
    沒走幾步,他就嘟囔起來:“看來是時候買一匹好馬了,這樣走路實在是太浪費時間了!”
    話音剛落,他周身升起一陣煙霧,身影迅速模糊。下一刻,伊凡已化作狼刺客的模樣,飛速的朝目標方向疾奔而去。
    “獵魔人,你是說,那群畜生已經被你一個人全部解決了?”
    旅店的豪華房間內,伊凡對麵坐著一個身材矮小,身著綠色華服的人。他的鼻尖通紅,眼神有些狐疑的盯著伊凡的貓眼。
    他有所懷疑也不無道理,畢竟,現在的伊凡實在是太過從容了。
    不僅身上的衣服幹幹淨淨,沒有一絲血跡,甚至連褶皺都不見半分,仿佛他並不是從危險的孽鬼巢穴歸來,而隻是悠閑的散了個步而已。
    更令人費解的是,他的表情平靜如水,毫無緊張或疲憊之色,甚至還有閑情端起茶杯,慢條斯理的抿了一口。
    不過,很快他就看到伊凡的眉毛皺了起來,似乎對這杯茶的味道並不滿意。
    “獵魔人,你確定你沒有在開玩笑?那群孽鬼可不好對付!我的護衛隊中可是有幾個人被永遠的留在了那裏”商人的語速非常快,似乎是個著急的性子。
    “你派幾個手下過去看一看不就知道了?”伊凡聳了聳肩,打斷了他的話。“對了,不要忘記帶著馬車,你的貨箱全被孽鬼翻得亂七八糟,現在還散落在地上呢。”
    聽到伊凡的話,商人立刻從椅子上跳了下來——之所以說跳,是因為他的個子實在是太矮了,大概隻比六七歲的孩童稍高一些。他赤著毛茸茸的腳,轉身喚來了他的手下。
    半身人。
    伊凡後仰躺在豪華客房舒適的軟椅上,終於明白了這個商人的身份。
    半身人,類人種族。
    第一次見到這名商人時,伊凡還以為他患了侏儒症,直到現在看到他那長滿卷毛且和身材比例明顯不符的巨大腳掌,這才意識到,對方原來是個半身人。
    根據導師們傳授的知識,半身人早在人類很久之前就來到了這片大陸上。
    後來,隨著人類的到來,很快便成為了這片大陸的統治者。與精靈和矮人不同的是,絕大多數半身人都很快接受了這個現實,心甘情願的接受了那些“大人”們的統治。所以,半身人也是融入人類生活最為成功的類人種族。
    半身人的身高大概在06到12米之間,看起來就像是個人類的孩子,卻長著一張成熟的大人麵孔。
    他們最顯著的特征便是那雙碩大的腳掌:不僅寬厚結實,還長滿了卷曲的長毛,極具辨識度。
    得益於這雙腳掌,半身人的身手非常敏捷,無論是崎嶇的山地還是茂密的叢林,他們都能如履平地,甚至比許多人類的獵手更加靈巧。
    此外,他們還有個共同的習慣:非常非常討厭穿鞋子。
    “一名半身人,居然選擇成為一名遊商嗎?這倒是有些罕見啊。”伊凡摸著自己的的下巴,暗中思索。
    半身人是個淳樸的種族,非常勤勞且愛好和平,這也是他們和人類很少起衝突的原因。然而,美中不足的是,他們的腦筋大都不太靈活,也就是說,不太適合做複雜的生意。
    大部分半身人都選擇定居在人類的鄉村,以務農或畜牧為生。
    剩下的少部分則進入城市從事商業活動,但也都是些簡單的小生意,比如釀酒、旅店和小型工坊之類的。
    可現在,這名半身人居然在北境,橫跨眾多國家,搞起了跨境貿易?
    以他們的性格和處事方式,真的不怕被這一路上的諸多牛鬼蛇神給吃幹抹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