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誰開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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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柄黑色的槍,自然就是麻雀之前悄悄塞給我的那個東西。
    這種玩意兒,可不是一般人敢拿的!
    當時我很震驚,本能的就想拒絕,但麻雀告訴我沒關係,身後的人已經幫我鋪好路了,還說楊開山不老實,那就玩一把大的,讓他知道什麽叫大小王。
    話都這麽說了,那我肯定照辦。
    槍,單說民間的保有量,在以前那個混亂的年代或許很常見,但在當今這個時代肯定是鳳毛麟角、極其罕有的。
    之前老狼在北郊的賭場拿出來,都能把包誌強這種級別的大佬嚇一跳,更不用說幾個還沒徹底脫離學校的學生了!
    毛暢自然傻了,呆呆地看著我,張浩然等人也紋絲不動,生怕一不小心引得我扣動扳機。
    “劈啊,怎麽不劈了?”
    我冷笑著,瞥了一眼毛暢手裏的刀。
    “……你拿個玩具,嚇唬誰呢?”
    毛暢愣了一會兒,硬著頭皮說出這句話來。
    這也正常,當代大部分人看到這個玩意兒的第一反應就是假的。
    畢竟除了警察,一般人確實很難拿得到!
    “玩具?”
    我冷笑了一聲,突然把槍舉過頭頂。
    扣動扳機。
    “砰!”
    一道極其震耳的槍聲響起,迅速傳遍了整個雲職上空。
    一陣極嗆人的硝煙和火藥味也在四周彌漫。
    這幾天我也沒閑著,有空就跟麻雀到深山裏練習槍法,幾天下來雖然技術不至於多高超,心不慌、手不抖起碼是基本的。
    這麽劇烈的槍聲響起,肯定會有人報警的,但是我不在乎。
    “玩具?你再說一個試試?”
    我邪笑著,又將槍口對準了毛暢的腦袋。
    涼風吹過,遍地的雜草起伏,清冷的月光下麵,毛暢的腦門上慢慢淌下汗來,一張臉自然也煞白到不行了。
    張浩然等人仍舊一動都不敢動。
    “別……別走了火……”
    毛暢努力擠出一絲笑容:“我跟你鬧著玩的……”
    “誰他媽跟你鬧著玩!”
    我沉沉地說了一句:“跪下!”
    “噗通——”
    毛暢立刻跪了下來,這家夥雖然是個硬骨頭,但不是個傻子,很懂能屈能伸的道理,所以沒有任何猶豫。
    “怎麽,沒說你們啊?”
    我的眼睛又瞥向另外幾個職院的天。
    “噗通——噗通——”
    張浩然等人同樣沒有絲毫猶豫,紛紛在雜草地裏跪了下來,一個個都麵色煞白。
    “哎,這就對了嘛。”
    如此,我才幽幽的將手槍收起,順便還給自己點了支煊赫門。
    說起來,我以為毛暢會帶一些社會人,沒想到帶了另外幾個職院的天,應該是楊開山鐵了心要把自己摘出去,所以才讓一群學生露麵和出頭。
    真是一條狡猾的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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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警察“劈裏啪啦”地撲上來,有把我按倒在地的,有迅速收繳了槍的,緊接著又給我上了背銬,確保我一動都不能動了才稍稍鬆了口氣。
    “走!”
    警察押著我,將我往警車上推。
    確定我已落入法網,毛暢等人才站起來,一個個痛罵道:“什麽年代了還敢玩槍,在牢裏好好待幾年吧!”
    被押上警車的瞬間,我回了下頭,笑著說道:“你們幾個別嘚瑟啊……半小時以後見!”
    幾人麵色頓時一僵,很想痛斥我是吹牛,可又擔心這事真的實現,所以一個個啞了火,什麽話都不敢說了。
    “對了……”
    坐進警車,我又繼續說道:“半小時後,在公安局門口接我……讓楊開山也一起來,不然我就親自去找他了!”
    幾人仍舊沒有說話,一個個臉上露出難以言喻的複雜神色。
    ……持槍行凶,這已經不是派出所能搞定的了,所以我直接被拉到了雲城的公安局。
    提審我的是駱隊長,大名叫駱星文——對,就是齊恒的舅舅。
    之前和齊恒打架鬧進公安局的時候,就是這位駱隊長親自審訊的我,所以算是老相識了。
    審訊室裏。
    駱星文觀察著手裏的槍,彈夾已經取下來了,保險也退出了,所以不用擔心走火,至少十幾分鍾以後,才歎著氣說:“初步觀測,p229型手槍,正宗的德國貨,彈夾容量12發,有效射程50米……當然,到底是不是,還要技術科做進一步的鑒定。”
    說到這裏,他抬起頭,看向鎖在審訊椅中的我:“不論怎樣,你非法持槍的罪名逃不脫了,就是我們楊局出麵也撈不動你……這玩意兒屬於最嚴格的管製品,更何況還是外國貨,你從哪弄來的?多大仇啊,竟然動用這個東西!”
    他搖搖頭:“找誰出麵也不行了,請個好點的律師,爭取少判幾年吧!”
    我沒說話,默默低下了頭。
    麻雀隻告訴我,如果警察來了,盡管讓他們抓,最多不超過半小時就出來了——如此,才能顯示出我背後的力量到底有多強大!
    本來是挺有底氣的,但真正坐到這椅子上,一顆心還是忍不住砰砰直跳,生怕哪個環節不對真給我關進去了。
    大好的青春年華,就要在牢中度過了!
    “你不交代槍支來源的話,法庭肯定會從重處罰的……自己考慮下吧!”
    駱星文搖了搖頭,抓起那支手槍轉身離開。
    審訊室裏,隻剩我和一個負責記錄的小警察。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著,也不知道過了多久,駱星文返了回來。
    我立刻抬起頭,觀察著他麵部的每一個表情。
    沒有表情。
    他麵色嚴肅地說:“鑒定過了,你那槍是假的……玩具而已!
    現場響起的槍聲,其實是二踢腳對吧?都查過了,沒問題的,你能走了!”
    負責記錄的小警察倒是驚了,一臉詫異地看向他。
    “辦完手續……你就能離開了!”
    駱星文走過來,親自將我從審訊椅中放出,還友善地拍了拍我的胳膊,“不好意思啊,都是一場誤會……”
    就這樣,我糊裏糊塗地簽了字,又糊裏糊塗地從審訊室裏出來,朝公安局的大門去了,一路都有駱星文護送著。
    甩棍、手機和錢包都還給我了。
    我還特意看了一下時間,不多不少正好半個小時!
    “槍呢?”
    快走到大門口的時候,我忍不住低聲問了一句。
    “……不知道,好像是被人收走了!”
    駱星文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下落。”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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