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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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不抓?
    刑警是個被架在火上烤的職業,經常會麵臨道德和法律上兩難全的案件,不管選哪一邊都是錯,所以導致退役警察抑鬱率極高。
    算上老人嬰兒,人均抑鬱率在十四分之一左右,隻算成年人和青年的話估摸著能提高到八分之一左右。
    而警察,因這種案子導致抑鬱率是這個數字的五倍!
    李建業深吸一口氣,眼中流露出堅決。
    “抓!”
    “怎麽抓?”趙水掃了眼周圍的雨,眉頭一蹙。
    怎麽抓?
    案情到現在被梳理的很清晰了,但有關對方行蹤的實際線索卻依舊沒有。
    “李隊,這就不用我來說了吧。”
    徐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隻覺得有種精神鬆懈下的舒適感。
    李建業扭頭看向身後一堆人。
    “趙水。”
    “在。”趙水連忙道。
    “通知三中隊,三中隊留在案發現場維護秩序以及勘察工作。”
    “一中隊迅速去監管四位死者家屬,同時調集四年前家屬的搬家的時間點。”
    “二中隊跟著我,隨時待命。”
    李建業眼中微微一凝,銳氣十足。
    “走!”
    一聲令下,雨天中,那身穿黑色雨披,站在一起的眾人瞬間四散而開。
    眾人頓時忙碌起來,紛紛按照囑咐進行行動。
    三個中隊有條不紊的多線同時運作,四個死者的雙親被暫時性監管,同時聯絡蓬萊市調取對方當時的檔案信息。
    至於李建業會如何查......
    “怎麽查的?案情是清晰了,但這些線索好像抓不到他吧。”
    站在一旁的楚夕,見沒了動靜便放下手中的筆記與筆,看著周圍臉上露出一絲疑惑。
    徐謔想了想,開口道:“一根鴨腿。”
    楚夕聞言,掏出錢包細細算了算,剛準備答應,卻見徐謔滿臉無奈的擺手。
    “算了,不要鴨腿了。”
    “找人的方法很多,最有效的方法便是針對對方的身份進行搜查。”
    舉個例子。
    你知道一個學生叫什麽,知道他長什麽樣,那該怎麽找?
    在正常生活軌跡下,自然是去學校,或是在去學校的路上來蹲守,而不是去飯店,去足浴店,又或是去大海找。
    同理,針對一個流浪漢來說,你沒道理去五星級飯店找,也不能去頂級大學。
    而是要在角落,在垃圾桶附近。
    以身份為篩選目標,必然能篩下一大批無用的雜亂信息!
    “也就是說,隻要瞄定這些地區,派出警察去找就行了?”
    楚夕那呆愣的小臉露出恍然,但想了想,又蹙起秀眉。
    “但,江三市這麽大的地方,就算隻有......”
    “不是江三市,是江東區,甚至就是十字路口的周圍。”
    徐謔開口打斷。
    “仇恨會隨著發泄而消失,但內心的傷痕不會。”
    “就像殺人藏屍的人會守在屍體附近,害怕屍體被發現一樣。”
    “他也會守在屍體附近!”
    周圍是十字路口,道路口兩側是開門營業的商鋪,雖然路口被封,但依舊有許多人來來往往,不斷在周圍觀摩。
    陰沉的天幕點著雨滴,耳邊是淅淅瀝瀝的啪嗒,徐謔默默看著那十字路口中心的屍體。
    “他也怕......”
    “怕屍體沒人會發現。”
    “所以,他跑不遠,即便警察在周圍,但依舊跑不遠。”
    “他的仇恨發泄消失,但怨恨沒有,而怨恨的來源則是......”
    徐謔看著楚夕,看著對方身上的警服。
    “警察。”
    因為怨恨,所以四具屍體被擺在了十字路口,而他的怨是立案無果,反過來則是解開怨恨的解藥,但若是反過來......
    立案有果!
    他可能主觀意識沒有這個概念,但潛意識卻期望如此。
    “放心,他跑不遠。”
    “也不會跑遠。”
    ......
    ......
    李建業的速度很快。
    當天下午,警方便針對此采取了很多行動。
    其中為核心的便是一中隊,跟隨李建業對凶手應該落點的地方進行搜查。
    他們不是盲目搜查。
    李建業針對凶手的流浪漢身份進行了細致分析,得出三個點。
    一,凶手四年內無法懷揣著仇恨一邊找人一邊改變身份地位,所以大概率還是個流浪漢。
    二,不管是什麽人,想活下去就得吃飯喝水,流浪漢必然也要吃飯喝水,即會翻找垃圾桶等行為。
    三,對方還在江東區,甚至可能就在十字路口周遭!
    下午五點。
    李建業又讓屬下帶來一人。
    “李二毛,你真沒見過?”
    李建業看著麵前邋裏邋遢,渾身散發惡臭的男人皺眉詢問。
    “沒有,現在流浪漢哪有什麽陌生的,這玩意又不是什麽好職業,五六年也沒一個陌生的,我要是見過肯定能記住。”李二毛搖搖頭。
    麵前這是個是乞丐。
    乞丐在古代被稱為下九流的職業,這些人對地盤的意識很充足,和野獸一樣,每個地方都有固定的流浪漢,其他的流浪漢不能輕易去翻垃圾。
    現代雖然不至如此,但地盤劃分也是潛規則了。
    類似的還有小偷,又或是偷車的,經常入警局被關著,有時候警方查案需要線索也會找他們。
    “真不知道?”李建業眉頭一蹙。
    “真沒有,我這地盤也不大,裏麵又沒多少人,就算住在這,我沒見過他也不知道啊。”李二毛苦著臉說道。
    “怪了怪了......”
    李建業眉頭一蹙,他掃視著周圍的環境。
    這裏距離十字路口約莫兩公裏,是一個大型超市外死胡同,十分隱蔽,有輕微生活痕跡。
    根據李二毛所說,這附近有小區,驅趕流浪漢,且每個垃圾點都有固定的閑著沒事翻垃圾的大爺大媽,這幫人的地盤意識比他還嚴重,為了幾個塑料瓶都打好幾次架了。
    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會有人來,詢問過手下幾人後也確實沒人來過,那這隻能是第三方人員留下的痕跡。
    一瞬間,李建業就聯想到了凶手!
    但可惜,也隻找到了這麽一點有關對方的蹤跡。
    並且也不知在何時離開此地。
    “對方是前不久才走的。”
    李建業收回眼神,“他去了哪?”
    “他又能去哪!?”
    “還是說...他知道警察來抓他了?”
    為什麽外出?
    沒吃飽?
    地上有輕微的食物殘渣,一旁還有未吃完的食物和水,這代表對方暫時並不需要外出搜集食物。
    警察來抓更是不可能,警方全程都是保密偵查,下午的行動速度又很快,不可能被對方發覺,且從線索來看對方也不屬於逃跑行為。
    那為什麽?
    如果不是為了食物也不為了逃跑,一個乞丐,外出還能做什麽?
    他又能去哪?
    恍然間,徐謔轉過身,他伸手指向一個較高,看起來很突兀的建築。
    “那裏你們去過嗎?”
    李二毛搖頭,“那不是我的地盤。”
    李建業左右調整視角,好半晌才在縫隙中看到點什麽,隨即一頓,和徐謔對視一眼,默默向那走去。
    那裏有什麽?
    一個和周圍風格不符的建築。
    上麵有個顯眼標誌。
    這是個紅色十字架。
    凶手身上,也有一個十字架。
    那裏是......
    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