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萍姐兒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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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了許久,萍姐兒也冷靜了,心中隱隱有些後悔。
    可她還是怨恨母親。
    明明解決矛盾的方法有很多,她卻選擇了最極端的這種。
    見祖母要帶自己回家,她隻是淡淡地“嗯”了一聲,便不說話了。
    東市繁華,汪夫人找了一間車坊,付了銀錢,雇了馬夫,便帶著孫女坐上馬車回了常樂坊。
    還未入門,她便迎麵撞上汪明,手背被荊條劃傷了。
    汪夫人詫異道:“明兒,你這是要做什麽?上齊國公府負荊請罪?”
    汪明點頭。
    “我看母親被齊雲霽抓走,便回了老宅,問祖父討了主意。母親可否陪我走一遭?”
    想到今日諸事不順,一股莫名的恐懼感在心中蔓延——她總覺得繼續去國公府會出事。
    汪夫人搖頭勸道:“你也別急著去了,國公夫人正病著呢!正因如此,齊家暫時不計較,我才僥幸回來。”
    她取出手帕,擦拭手背的血珠,又看了一眼兒子背後的荊條,紮進衣服裏卻沒紮出血來,眼眸閃了閃,忙岔開話題:“你祖母呢?”
    汪明一愣,訕笑:“應該還在宅子裏。”
    汪夫人抓住機會,擺出一副擔憂的神情:“你怎麽能讓你祖母一個人待在那兒?我先去接母親了。”
    說罷,她把萍姐兒丟給兒子,轉身又上了馬車。
    開什麽玩笑——
    那齊家母女邪乎得很,今日對話,好幾次她要占據上風了,卻又突然就掉入坑裏。
    尤其是剛找回來的阮小姐,那巴掌扇人是真的疼啊!
    她才不要跟著去遭罪呢!
    萍姐兒看著祖母的馬車越走越遠,心中悄然誕生了一股被拋人棄的委屈。她看向爹爹,弱弱道:“娘親是不是不要我們了?”
    汪明臉色一沉,下意識想罵“你個沒用的東西,連你母親都挽留不住”,眼前卻自動浮現出齊雲歡舍不得與女兒分離的神情,習以為常地擠出虛偽的微笑,摸了摸女兒的頭。
    “你是爹爹的心頭寶,你娘親怎麽可能不要你?”
    萍姐兒無辜地看著爹爹:“那我們一起去找娘親,好不好?”
    汪明猶豫了。
    二叔即將升遷,堂弟今年剛考取進士,被選為庶吉士,進入翰林院,堂妹還在議親,若是自己此時與齊氏和離,必定禍及家人。而且,他的庶妹是晉王側妃,晉王素有賢名,未嚐不想爭一爭那個位置。
    所以,不管是哪方勢力,都希望他去國公府求得原諒。
    可齊氏傷成這樣,還讓外人看了熱鬧,此時若去國公府,必定會被那些庶民笑話。
    想到祖父為了汪家的利益,毫不猶豫地犧牲自己,汪明。心裏還生出幾分怨懟——若是齊氏懂事些,哪有這麽多禍事!
    管事見少爺還在門口愣神,立即出言提醒:“少爺,老爺吩咐,您今日必須背著荊條從常樂坊走到崇仁坊,求得國公府原諒。老爺正在備禮,過些時候也回去國公府。汪家得罪不起國公府,少爺莫要意氣用事——無論如何,你都不能與齊氏和離。”
    “好!”汪明咬牙,牽起女兒的手轉身就走。
    虎落平陽被犬欺。
    從常樂坊走到崇仁坊,要被多少世家公子看了熱鬧?
    他以後還怎麽做人?
    不如抄近道,免得丟人。
    打定主意後,汪明決定穿過東市,從常樂坊到崇仁坊。
    可天不遂人願。
    還沒靠近東市,吃瓜群眾就把路堵死了。
    “是不是他?”
    “我又沒見過汪家公子,我怎麽知道這人是不是?”
    “你是不是傻?他牽著的小女孩不就是齊家外孫女嘛!”
    “對啊!”
    “快快快,把王姨請來。”
    汪明被這陣仗嚇到了,心中的不安感愈發強烈。萍姐兒躲在父親身後,悄悄蒙住了臉。
    隻見一個四五十歲、滿頭銀發的婦人在幾人的擁簇下走過來,一看到汪明的臉,老婦人就發了狠,一口往汪明的手臂咬去——
    “就是你害死了我的女兒!”
    汪明一腳把老婦人踢開,用了七成的力氣。老婦人癱坐在地,捂著腰,嘴裏“誒呦”著。
    汪明指著老婦人,恨恨道:“你可不要血口噴人!”
    圍觀者仗義執言:“我瞧得清楚,他去過宣平坊的宅子!”
    “是宣平坊靠近安邑坊的宅子嗎?我好似也見過他。”
    聽到“宣平坊”三字,汪明隻覺得手心溫熱,開始冒汗。
    老婦人揉著腰,啞聲道:“就是那座宅子!幾個月前,媒婆說,有位官爺看上了我閨女,要納她為妾,隔了幾日就把人抬進了宅子。我前些天去宅子探望女兒,門房死活不放我進去。我向鄰裏打聽了,才知道——”
    老婦人語氣逐漸哽咽,泣不成聲:“才知道,我可憐的閨女,已經被送去亂葬崗了!”
    “你血口噴人!”汪明瞬間鎮靜,他毆打的女子都是從妹夫手上買來的,怎麽可能是請媒人求取的!
    更何況,那宅子不在他名下,是同宗族弟的。他每次打死了人,都讓心腹在夜裏把人丟到亂葬崗。
    如此謹慎,怎會被人發現?
    “你們這些賤民,知道陷害朝廷命官該當何罪嗎?”
    聽到“該當何罪”,老婦人眉毛不自覺一跳——
    旁人不知情況,她清楚地很,她就是收錢辦事。
    她忙回憶那人的話,一字一句地在腦中過了幾遍,心神逐漸安定了。
    “更夫!”老婦人急忙道,“他們是聽更夫說的。”
    東市被一群人圍堵著,不少行人停下來湊熱鬧,其中就有宣平坊人戶的家仆。
    一人作證:“我確實聽更夫說過,有戶人家連夜送走一具女屍,那女屍身上都是淤青。”
    有人附和:“我也聽過這事,我還特地留意過那宅子是誰住的,曾看到一個穿著綠衣的官爺進去。”
    “我還把這件事稟告了我家老爺,聽他說,這房子的地契屬於一戶姓汪的人家。”
    “……”
    你一言,我一語,吃瓜群眾硬生生把“真相”拚湊出來了——
    更夫發現,一個姓汪的六品或者七品官打死了女眷。
    汪明如啞巴吃黃連,隻恨母親行事太大意,為何不把宅子記在表兄名下,這樣也不至於因為姓氏被攀咬。
    等他回過神,驚詫發現,女兒居然掙脫了他的手——
    跑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