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知縣葉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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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必清。
    梅縣知縣。
    他此刻正在戶房的檔庫埋頭翻閱文書。
    上任大半年,可往年夏秋稅糧、各項雜課、明暗收支,仍是查不清的糊塗賬。
    梅縣去年的法定賦稅是18000元,實際以鼠耗、火耗、以及其他常例名義,每征銀一元就會額外加征六角四分,但多征的11520元不知去向。
    正稅之外,更有大量諸如“兵稅”、“災稅”等特別稅種,主要用於支付西洋列國之巨額賠款。
    光梅縣一地。
    就多繳了2萬銀元。
    還有大量非稅收的苛捐支出。
    例如去年修繕皇陵僅梅縣就捐了5000元。
    而葉必清翻遍稅租簿曆、易知由單卻發現,鄉紳地主納稅反而比過去更少,以上種種的錢糧稅賦,由什麽人承擔就可想而知了。
    今年朝廷又添新敗。
    大景巨資打造的水師,不僅在海上被東倭國打得全軍覆沒,再欠一筆數億兩白銀的巨額戰爭賠款,所以梅縣的兵稅預計還要加倍!
    同時。
    為了百歲壽辰。
    乾皇要大興土木建造豪華園林。
    自然也是需要地方削減公用、增加稅賦。
    梅縣財政已被壓縮到極致,書院、水利、道路、橋梁、匪患等,無一不急需用銀,卻皆無錢可用,就連采購兵甲設施、修繕城牆都難以為繼!
    現在何止是無錢。
    常平倉的儲糧都被上任給掏空了。
    此倉之糧乃是各地官方儲糧,是應對天災的最後一道保障,如今裏麵填滿的,都是欲蓋彌彰的沙土,一旦發生災害不堪設想。
    “朝廷積弊腐敗、病入膏肓,安有不亡之理乎?”
    葉必清仿佛看到了餓殍遍野,他忍不住歎了一口氣:“可憐大景八萬萬百姓!”
    “葉大人!”
    一位三十歲左右、身穿深藍官服的男子走進來,是梅縣的縣丞高誌。
    葉必清支開書吏:“查的如何了?”
    高誌說:“小河鎮的劉長貴確實勾結土匪企圖暗殺餘曉,不料餘曉早有防備,不僅挫敗此次陰謀,親手打死了石虎寨的鄭老鷹後,更利用民憤殺死了劉長貴一家。”
    葉知縣皺起眉。
    石虎寨鄭老鷹是亡命徒、
    至少背了十數條人命,殺之有功無過。
    而餘曉親手將此匪擊殺,無疑會令聲望更上一層樓。
    可劉長貴父子不一樣。
    兩人有功名在身,祖輩是三甲進士,是不能隨隨便便殺死的!
    可餘曉沒有親自動手殺人。
    他也從來沒有下達殺人的命令。
    劉老爺勾結土匪,村民集體“義憤”,自發圍剿劉家,最後導致了這一結果,有道是法不責眾、皇權不下縣,還真不好處理啊!
    高誌繼續說。
    “劉長貴父子死後,家產被旁支瓜分,以市價賣給了餘家,流程合法挑不出問題。”
    “而小河鎮另一位張地主,本就對出售土地之事有所意動,當見到劉長貴父子的下場之後,立刻以先前談定價格,出讓了所有的田產店鋪。”
    葉必清:“這麽說餘少爺成了小河鎮唯一的大地主?”
    高誌:“不錯,餘曉當眾宣布,今後三年之內,所有鄉民的佃租,一律降低八成,現在十裏八鄉都恨不得將他供起來。”
    餘少不僅富得流油。
    其手段、魄力、慷慨更令人歎服。
    他私自建立武裝,殺了劉長貴一脈,兼並了全鎮田產,細究起來問題很大,而這種事可大可小,縣衙卻偏偏很難插手其中。
    尤其減免佃租的操作。
    讓十裏八鄉、數以萬計鄉民。
    無不成了餘曉的忠誠擁躉與捍衛者。
    葉知縣也不敢貿然與此勢對抗,否則一旦激起大規模民變,那可就不是一個小小知縣能把握得住的場麵了。
    更何況。
    餘曉有錢有聲望。
    手底下更有幾百號宗族血脈維係的可靠武裝。
    每一個手裏都拿著先進洋槍,這樣的火力足以讓縣衙巡捕望而怯步。
    任何縣令轄區出了這麽一個刺頭,若無法從知府求來強援介入,就隻能示弱討好委屈求全。
    “此子有錢有手段,而且仗義疏財,膽敢藐視大景律令,又從小生活在海外底子幹淨,學習過西洋先進的理論思想,倒是一個不可多得的豪傑之士!”
    高誌頓了頓問:“何不邀請他加入大夏會?”
    葉必清聞言。
    臉色頓時變了。
    忙做出一個噤聲的手勢。
    他壓低聲音說:“我大夏會背負再造乾坤之使命,對新成員的招募必須慎重,這餘曉確實是一個很好的發展對象,但是再觀察一些時日也不遲。”
    高誌:“那這事應當怎麽處理?餘曉鬧得如此之大,劉家在嘉應府也有一些人脈,知府很快就會知道這件事。”
    “法不責眾,劉長貴之死,又不是餘曉動手,而他勾結土匪死有餘辜……”
    葉必清想了想繼續說:“不過私下組織武裝民兵,雖是自家親族,但終究不合法,這件事不是輕易能糊弄過去的。”
    “那葉大人的意思是……”
    葉必清說:“石虎寨土匪肆虐鄉鄰數年,縣衙數次剿匪皆無功而返,此番與餘曉也已結下了仇怨,不如就請他組建保民團為民除害吧。”
    高誌:“哈哈,妙哉妙哉,若餘少承諾為縣剿匪,不僅有望解決一個心腹大患,這保民團的建立也可以名正言順。”
    此舉可謂多贏。
    葉必清立刻讓高誌前去溝通。
    當天下午。
    高誌就回來了。
    “葉大人,辦妥了。”
    雖然早猜到餘曉不會拒絕,但也沒想到會答應的這麽爽快。
    葉必清:“好,借此機會,我們可以更仔細觀察一番,此人到底適不適合參與到改天換日、再造天命的這場大事之中!”
    高誌:“另外還有一件喜事!”
    “什麽?”
    “餘曉願意捐出5000元,援助梅縣書院教學,以及水利道路城牆的修繕。”
    “當真?!”
    五千元對普通人來說是天大巨款。
    就算解決不了梅縣的財政問題,也足以暫時緩解眼前的燃眉之急!
    葉必清在確認以後立刻大喜,附近鄉紳都是鐵公雞一毛不拔,平時別說讓他們募捐,就連稅都很難收的上來。
    這餘曉倒好。
    他剛花了數萬元兼並劉老爺、張老爺的資產,竟還能隨手給縣裏捐出這麽一筆巨款!
    顯然。
    他對本次知縣處理方式感到滿意!
    這筆錢就相當於打賞。
    此外順便表達:老子還有的是錢,也從來不吝嗇花錢,所以今後請務必好好配合,隻要把我服務好服務舒服,少不了你們縣衙的好處!
    財大氣粗!
    就是這麽豪橫!
    正所謂有錢能使鬼推磨!
    甭管是貪官、還是清流,隻要還在縣衙主事,恐怕都很難與這種超級大財主撕破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