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男主權謀文裏的背景板炮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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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衙。
一大早,縣令就讓衙役帶著吳氏、元瑞、劉員外和人牙子出發了。四個人都被圈在木檻車裏,帶著枷鎖,就連吳氏也給戴上了。元瑞除外,因為他現在尚有功名在身,不能給他披枷帶鎖。
縣令倒是想給他戴,覺得戴上更能讓殺手大俠滿意,但是,他也怕自己在這件事情上會被人揪住小辮子,那也是個麻煩事。到時候天下讀書人對他群起而攻之,他可招架不住!
事實上,他現在的做法已經會引起讀書人的不滿了。因為元瑞有秀才功名在身,按理來說,要逮捕、關押他,要等到革除他功名的決定下來之後再說。
這是有功名在身的讀書人的特權。
但元瑞這個案子又很特殊,他是被殺手收拾的丟了九成命之後送來的。元瑞如今的遭遇,並不能算是他陶某人的錯。
所以,臨出發前,縣令在屋子裏自言自語,講明讓元瑞戴枷鎖可能引發的問題,小心翼翼地詢問是否可以不讓他戴,問完了就抱著腦袋,等待飛刀來襲。
元初大發慈悲,說了一個字:“可。”
縣令一愣,隨即竟然產生了一點受寵若驚的感覺。還以為又是一把飛刀呢,沒想到殺手直接開口了。嗨呀!他是一個和殺手有過直接交流的縣令了。別說,這殺手聽聲音還挺年輕。
“多謝女俠體諒。”
之前看字,她的字寫得遒勁有力、龍飛鳳舞,無法從中分辨寫字的人是男是女,但是剛才那個聲音他聽出來了,明顯是位年輕女俠。縣令立刻就改了稱呼。
元初又說道:“縣令大人隻管辦案,如果天下讀書人要攻訐你,隻管往本大俠頭上推。本大俠倒要看看,這世道能不能給元大丫這個弱女子一個公道!本大俠別的本事沒有,殺人最是在行。不行就都殺了。”
縣令抽了抽嘴角,這可真是年紀不大,口氣不小,天底下那麽多人呐,都殺了,殺得完嗎?那不得血流成河呀?
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走到那一步。
“女俠言重了。要相信世間還是有公道可尋的。本官雖然隻是個小小縣令,一定竭盡所能,為元大丫討公道,還請女俠不要著急,給本官一點時間。”
“那就有勞陶縣令了。”
講完這句,元初不再說話。
縣令吩咐人拉著四個犯人去遊街普法了。
木檻車剛離開縣衙沒多久,馬王村保正帶著一群人又來了。
縣令看見他就頭大,“何事?”
“一樁陳年舊案。”
“陳年舊案?”
保正麵色發苦,把當年孫大狗調戲村裏的寡婦杏花,杏花不從,鬧出來,村裏人卻傳杏花的閑話,最終,杏花不堪其擾跳水自盡的事講了一遍。
“當年沒太當回事,孫大狗言語調戲,並未得逞,村裏人說了幾句‘蒼蠅不叮無縫蛋’之類的話,杏花的婆家和娘家人也苛責了她,杏花想不開,就自盡了。
說起來,雖然這事大家都有責任,但是杏花畢竟是自盡的,便沒有報官。沒成想,昨天夜裏,馬王村突發異事,杏花的鬼魂回來了。”
縣令一口茶噴了出來,“你說什麽?子不語怪力亂神,你想好了再說。”
保正跪在地上,“大人,這事全村人都看見了,並非是草民隨意編排。昨天半夜,孫大狗突然發出淒厲慘叫,求杏花饒他一命。
村裏人聽見動靜紛紛出來觀看,就見孫大狗被吊在龍王廟前的一棵大樹上,杏花就在他旁邊飄著,數根藤蔓從地底下鑽出來,開始抽打村民,雖然大家都挨了打,但是當初苛責杏花最嚴重的她的婆家人和娘家人被打的最厲害。
她還說,讓我們立刻將孫大狗送官,給她報仇,給她討公道,錯的不是她,是孫大狗。如果討不來公道,就讓馬王村村民給她陪葬!”
最後一句是保正自己的理解,他說出來,希望能引起縣令大人的重視。
杏花娘家人和婆家人都跪在地上磕頭,“大人,保正說的是真的。杏花她真的回來了。”
縣令:“……”
這個世界這是要癲成他不認識的樣子了嗎?
先是一位殺手女俠,再來一位女鬼申冤,為什麽這種事都讓他趕上了啊?
“她說要把孫大狗送官,孫大狗呢?”
“在車上。”
“還讓他坐車來?”
“大人,不坐不行。杏花不知道對他做了什麽,這人全身都軟成一灘泥了,除了腦袋還算正常,其他地方血肉骨頭應該都混一塊了,他坐都坐不了,隻能癱在那兒。”
縣令看了保正一眼,起身走到了板車前,師爺亦步亦趨的跟著他,後麵又跟著保正等人,大家到了板車前,縣令本想親自動手看看情況,但是看到孫大狗那張醜臉,頓時把手縮了回去,跟師爺說:“你提溜他一下試試。”
師爺癟了癟嘴,直接伸出了拳頭,輕輕一拳砸下去,軟綿綿一個坑就出來了。
師爺嚇得差點尖叫,他也隻是個文弱書生啊喂!為什麽要讓他遭受這樣的事。
縣令捋著胡須,沉吟半晌,問孫大狗:“當年你調戲杏花使其不得不自盡身亡,可有此事?”
他試探一問,畢竟罪犯都不怎麽愛招供,但是顯然,孫大狗不是那樣的常規型罪犯,他迫不及待的就認罪了,“大人,是我幹的,都是我幹的,我罪該萬死,快殺了我吧。”
從昨天半夜到現在,他一遍又一遍地經曆著被砸碎骨骼、被砸成肉泥的痛苦,他想死,特別想死。求縣令大人成全!
孫大狗對死亡的渴望都寫在臉上了。
縣令卻要讓他失望了。
這個案子,他得公審。神異之事都發生了,得好好利用一下,讓大家都給他長長記性,以後不要再犯這樣的罪過了!
“來人,拖到牢裏關押起來。”
有衙役過來,拖著孫大狗就走。
縣令又跟師爺說:“貼出告示,兩日之後,這個案子要公開審理。”
“是。”
師爺也去忙了。
縣令又跟保正等人說:“你們也要來,作為當事人,要參與審案。”
說人閑話,等同造謠,致人死亡,罪加一等。到時候當庭都給他們打個二十杖。
現在先不告訴他們,免得他們嘰嘰歪歪沒完沒了的煩人。
“是。”
保證幾人答應著,先回了馬王村,等審案的時候再來。
他們回到馬王村之後,趕緊去給龍王上香,祈求龍王保佑,不要讓杏花再來找他們了。
但是,他們的香無論如何都點不著。
杏花婆家人和娘家人都快要嚇死了,點不著香,說明龍王不願意接受他們的供奉,不接受他們的香火,自然也不會再保佑他們。
他們,是被神明遺棄的人了。
回到家以後,兩家人爭相給杏花燒紙,求她大人大量,放過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