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離婚(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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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老頭做手術的錢是找親朋好友借的,住院期間他要雇護工,出了院還要找保姆,親朋好友不可能一直借錢給他,哪怕他說等他兒子出來了就還人家,大家也不敢再借。
柏文川的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看那位厲害的黑客網友公布的財務數據,柏文川根本沒有存款。他之前工資是挺高的,但是花的也多啊,要還房貸,還要還車貸,還要給外麵的女人花錢,窮得都沒錢花給自己的老婆孩子了,還能指望他替父還債?
柏文川家的一應開銷都是他媳婦在支出,那也就意味著,他媳婦也沒有存款。一個人,隻要她掙的是有數的錢,那她就不太可能大富大貴,頂多維持一個還算可以的生活水平而已。再說了,柏文川婚姻不保,就算人家有錢,也不可能替這個即將過期的公公還債啊!他算老幾?
所以,親朋好友們不光不再借錢給他,還明裏暗裏的催他還債。有人給他出了個主意:賣房。
他家房本上寫的是他一個人的名。這就大有可為了。
柏老頭的表弟慫恿他:“你現在賣了房,到農村去租個小院,再雇個保姆照顧你,這些錢夠你花幾年的,那時候文川也東山再起了,後麵的他就能給你續上。你是他親爹,他要是不管你,你就去告他,法院會替你做主的。
而且,你把房賣了,把錢花了,就算是嫂子以後打官司跟你分錢,那也沒有辦法,你沒錢,她分什麽?
或者再換個說法,你傷成這樣,是被嫂子推倒摔的,她本來該對你負責。但是她現在跑了,你找不著人,再者說,就算你找著了,你敢讓她伺候你嗎?你不怕她故意虐待你啊?
不管怎麽說,你現在把房賣了,把錢花了,是最好的。就算以後嫂子回來了追究,你也有說辭。房子按理來說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嫂子把錢都拿走了呀,她拿錢,你拿房,你多拿的那部分,就當是嫂子賠給你的治療費了。”
之前他們這群人還想著把王玲花找回來伺候人,但是現在他們已經認清現實了,找回王玲花可能性不大,那他們就得執行B計劃了。表弟的說辭就是他們的B計劃。
反正不管怎麽樣,他們不可能為柏老頭買單。大家都是親戚,誰家有困難,該搭把手搭把手,但是誰也都不容易,搭把手可以,做再多就不行了。
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就是這麽複雜,有感情,有利益,講義氣,也講現實。
柏老頭被他們說動了。主要是他現在確實無路可走。
報警抓王玲花,警方沒立案,說他們屬於家庭內部糾紛,讓他們兩口子自行協商解決。他現在是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
柏老頭委托自己的表弟幫他把房賣了。親朋好友們齊心協力,把房子賣了個還算合適的價格。他們先把自己借給柏老頭的錢扣下了,然後把剩餘的都給了柏老頭。還有人幫忙跑前跑後租了小院,有人幫他找了還算靠譜的保姆,出錢不行,但是可以出點力。
至於以後的路,就隻能靠柏老頭自己走了。
這條路也不算好走。畢竟柏老頭癱瘓了,身邊連一個親人都沒有,保姆又不知道從哪兒聽說了柏老頭做過的事,對他的照顧十分敷衍。
係統深藏功與名。
元初跟係統感慨,“這老兩口又處在了同一個水平線上。”
倆人都沒房了,手上都有一點錢。
柏老頭癱瘓了,隻能依靠保姆照顧,保姆對他不上心。
柏媽到了一個小城市之後,應聘去給人家當保姆,因為有帶孩子的經驗,雇主試用了幾天之後覺得她帶的不錯,就把人留下了。
這就是個白天帶娃的工作,所以是包吃不包住,柏媽又租了個房子。
白天帶著孩子在外麵玩,接觸到其他的保姆和小區裏其他熱心腸的大姐們,一聽說她沒地方住,就給她介紹了個對象,是一個離過兩次婚的男人,年齡比她大十歲左右。
這男的第一次婚姻是下鄉插隊期間,在鄉下找的,後來他回城了,老婆孩子留在鄉下,回來以後又結了一次婚,同樣生了孩子,後來也離了。現在他孩子都大了,不用他管,他也不跟孩子們住一起,自己有套小房,“你反正沒地方住,不如就跟他搭夥過唄。”
柏媽想了想,同意了。因為她還沒離婚,所以沒法跟人領結婚證。對方善解人意,表示沒關係。因為他也隻是想找個人照顧他,大家互惠互利,沒想再婚了。
老頭的兒子兒媳婦對此並沒有意見,他們跟老頭關係不算太親近,現在有人願意接手他,那就再好不過了。而且老頭沒糊塗,沒跟人領結婚證,那他們就更沒什麽好說的了。
柏媽想的很好,她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和老頭過,但事情的發展有點出乎她預料,被她照顧的那個孩子的父母聽說她找了個老頭之後,就把她辭退了。
為了省點房租就輕易住進老頭家,這雖然也不是什麽十惡不赦的事,但總覺得老太太的思想多少有點問題,怕她帶歪了自己的女兒,讓她學會走這樣的“捷徑”,這哪是捷徑啊?
柏媽沒了工作,老頭也不嫌棄她,還勸她年紀大了,就該對自己好點,他有退休金,夠倆人花的。
一句“我養你”,柏媽從此就過上了任勞任怨伺候老頭的日子。幸好隻需要伺候老頭一個人,他家其他人很少過來,不會給柏媽添麻煩。
對於柏媽這邊的走向,元初看得直歎氣。老太太這賬沒算明白啊。
她每個月當保姆,就算自己租房子,也還能攢下一點錢,給老頭當保姆,隻落了個管吃管住,一分多餘的錢沒有,就這,柏媽還覺得愧對老頭,家裏支出全靠他一人。她覺得不好意思,就會從自己的積蓄裏拿點錢出來給老頭買這買那……
元初打了個電話給她,“我之前給你的那張卡,我要注銷了。”
柏媽慌道:“別注銷!我還在裏麵存了點錢。”
“那你趕緊取出去。我的卡不能再放在你手裏了。之前給你的錢,就當是支付你照顧小若這兩年的報酬了。我不欠你的。”
“好好好,我這就取出來。”
柏媽覺得自己現在小日子過得還湊合,並不想跟元初起衝突。而且,她這個是新號碼,跟誰都沒說過,元初竟然能找到她!這就說明,她這個兒媳婦的本事比她想的要大!
她麻溜去銀行辦了張新卡,把卡裏的錢取了出來存到新卡裏。等她辦完這項業務,離開櫃台,找了個ATM機再試的時候,相關信息就無法查詢,提示她去銀行櫃台辦理了。這說明元初已經把卡注銷了。
柏媽心裏對元初有了更多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