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離婚(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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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柏文川改主意了,他決定出席庭審。
元初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正帶著柏若鴻參加一家環境教育機構組織的自然體驗營。小朋友就應該到大自然中去體會、去觀察。
她每天都會帶著孩子到公園去玩耍,帶她認識各種植物、動物,觀察它們的一些細小的變化,周末就帶她到更廣闊的大自然中去體驗。
她還給柏若鴻買了全套的兒童百科全書,在外麵觀察到了什麽,回到家她就把相關的內容從百科全書上找出來,柏若鴻興致很高,現在,她都知道蜘蛛不是昆蟲了。
看她對昆蟲產生興趣,元初又專門買了各類昆蟲相關的適合兒童看的書籍,找出了昆蟲相關的英文繪本和兒歌來給她,知識麵和興趣點就是這樣一點一點擴展的。她現在喜歡看這個,元初就給她投喂這個,這樣知識接收比較快。她現在都會唱The AntS&narChing的英文兒歌了。
周末的自然體驗營就是兩天吃住在農場,有自然體驗師陪著一起玩,帶小孩子們認識農場裏的動植物,還帶他們做遊戲。像柏若鴻這麽大的小孩,來參加自然體驗營的有不少呢。
知道柏文川要出席庭審,元初連眼皮都沒有抬一下。
她之前讓係統操作,給她和柏文川都買了一份高額意外險,受益人寫的是柏若鴻。購買保險的日期她稍微往前提了提,設在了柏文川事發之前一年多,柏若鴻剛滿一周歲的時候。
她還給柏若鴻買了各種保險,日期也都設在了她一周歲的時候。
所以,這次換她追求“體麵”啦~可不能讓人把柏文川的死聯係到她身上。
她和柏文川,就是兩個窮鬼。柏文川的錢要交房貸車貸,要討好外麵的女人。她的錢要交房貸、要支付家庭開支,還要給女兒繳納高額的保險費用,也沒剩下什麽。
最開始她還想著讓柏文川淨身出戶,她和柏若鴻拿到全部財產,後來她改主意了,如果是這樣,肯定會有人同情柏文川,覺得“淨身出戶”這個懲罰太重了。肯定會有人認為,別的不說,買房的錢有一半是他出的,一點不分給他不合適。
“總得給他留條活路,總得給他留口飯吃”,
而且,這樣的財產劃分也就意味著柏文川以後可能還會來糾纏她們娘倆。
所以,還不如直接斷供,她不要了,柏文川也拿不到一點。
之前她給江媽看的她的賬號餘額,是她讓係統弄的一個賬戶,別人是查不到的。
她不缺這點錢。
而且,她放棄的這部分財產,柏文川會用命來還。
***
開庭那天,元初也出庭了。她把柏若鴻托付給了同事,這段時間柏若鴻經常和她們一起玩,大家都很熟了,她離開半天沒什麽問題。
元初穿了一身深灰色套裝,上身是一件馬甲背心,下身是一條剪裁得體的闊腿褲,板正中透著一點活潑。
她衣著得體,妝容得體,配飾得體,氣色很好,知道的,她是離婚當事人,不知道的,還以為她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呢。
楊旻律師就跟她說:“你看起來比我還像律師。”
現在大家對衣著並不太講究,律師出庭都不一定穿正裝,差不多就行了。
元初笑道:“我得讓大家知道,離婚對女人也不是一件壞事。誰離了誰不是一樣活?”
她後來跟楊旻接觸過多次,現在已經是比較要好的朋友了,說話比較隨意一點。
元初來得不算晚,柏文川來得比她來早一些。他已經坐在被告席那邊了。
伴隨著門被推開的聲音,柏文川抬起了頭,看到他早已失去性趣的妻子和她的委托代理人一起言笑晏晏地走了進來,坐在了他對麵的原告席上,她甚至還衝著他點了點頭。
她的狀態看起來真好,比以往的任何時候都要好。她比在學校的時候多了很多從容和坦然,比之前在婚姻中的時候多了幾分活潑和俏麗,不管是氣質還是容貌,她都處在巔峰時期。
看到這樣的她,柏文川突然又不想離婚了。他之前一定是鬼迷心竅了,才會放著這麽美好的妻子不要,去外麵打野食。
是他錯了,他改還不行嗎?他以後一定以家庭為重,賺的每一分錢都上交,還不行嗎?
不是都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嗎?
元初點過頭之後就沒再理他,她坐在那裏,翻看著手裏的文件,偶爾和楊律師耳語幾句。
法官和書記員就位,庭審正式開始。
按照流程,法官先問雙方願不願意接受調解,離婚這事還有沒有回旋的餘地?
元初早就收斂了嘴角的笑意,恢複了沉靜冷肅的樣子,看起來頗有點嚇人。
有的法官喜歡一上來就先劈裏啪啦地把原被告雙方都訓一頓,給他們一個下馬威,以此來樹立法官的威嚴,讓原被告雙方都老實點,方便他後續開展工作。
但是今天,麵對江元初這位原告,法官覺得自己橫不起來,好像橫了就會發生什麽不好的事情,所以,他的態度堪稱和善。
元初說:“沒有,我隻有一個訴求,就是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我。我和柏文川先生感情早已破裂,這是不爭的事實。日子過不下去了,也是事實。離婚勢在必行。孩子之前就是我一個人在撫養,以後還是由我撫養,從孩子的角度來說,這樣是最合適的。”
柏文川說:“我不想離。”
對著法官說完,他又跟元初說:“我不想離婚。我不就是犯了點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嗎?嫖娼的男人那麽多,離婚的又有幾個?別人都能過,你怎麽就不能呢?男人在外麵玩一玩怎麽了?”
這是他的心裏話,元初給他用了一張真言符。
其實,不管他說什麽、怎麽說,這婚是肯定能離的,因為柏文川在婚姻中的過錯大得離譜了,法官不判離都說不過去。
所以,如果隻是想順利離婚,元初根本不需要用什麽真言符。
問題是,柏文川在開庭之前來了個騷操作,他申請公開庭審。也就是說,他希望這個離婚案能在法院網上直播。
法官接到他的申請,詢問了元初的意見,元初當然是同意了。有人想要出更大的名,她怎麽能不成全呢?
給他用真言符,讓他說心裏話,都是說給觀看庭審直播的公眾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