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二婚家庭裏的炮灰女兒(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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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初這個小世界是打算生孩子的。
    結不結婚可以單說,但孩子要生。
    如果鄒凜沒有撞上來,她大學畢業以後會海選一個長得好、個子高、智商好、情商合格、全家都是正常人的男人來當她孩子的爹。
    現在嘛,鄒凜撞上來了,她可以把他列為孩子爹第一順位候選人。
    現代開放小世界,談戀愛根本不算什麽事,元初心態放鬆,合則聚不合則散,有幾個人真的能一輩子就談一次戀愛,然後步入婚姻、相守到老的?
    很少!
    所以,要享受戀愛的過程,但不要賦予戀愛太多的意義。
    ***
    聚餐之後,元初跟鄒凜的聯係就多了起來。
    元初從大三起就不住校了,鄒凜也不住。倆人早上可以一起去學校。以前元初自己開車過去,現在搭鄒凜的車過去。
    下午上完課之後,倆人還會約著一起回來。
    顏炳強和楊鳳蘭很快就發現了鄒凜的存在,悄悄問元初:“是男朋友還是預備役啊?”
    “預備役啊,他又沒表白,現在隻是玩得比較好的朋友而已。”
    “幹什麽的?”
    “我們學校研究生。”
    “哦~”
    顏炳強和楊鳳蘭現在思想開放得很,大概了解一點情況之後,就不再過問了,一切全憑元初高興。“啥時候需要我們露麵了,提前兩天告訴我們哈,我們倆要打扮一下。”
    元初表示,“你們倆現在已經是走在時尚前沿的老頭老太太了,哪還需要刻意打扮呀?”
    顏炳強和楊鳳蘭哈哈大笑,“那我們也得稍微打扮一下,表示我們對你的重視。你的事情都是大事。”
    娘家人稍微強勢一點,婆家才不敢欺負人。這也是他們從女兒那段不太成功的婚姻中總結出來的經驗教訓。
    當初懷玉嫁給章炎,他們雖然不滿,但還是竭盡全力對章炎好,甚至對他的寡母都很照顧,每年給她送不少東西,就希望他們能夠對懷玉好一些。結果呢?這母子倆大概隻會覺得他們是軟柿子,好欺負,隻會得寸進尺、貪得無厭。
    他們倆之所以那麽努力地向上走,一方麵當然是內在需求,人總是向往更高一點的社交圈子的。還有一個就是外在動力了,他們走的越高,才能給初初撐腰,才能讓她以後的婆家不會看低了她。
    當然了,他們家孩子那麽優秀,如果她未來婆家態度不好,那他們一定極力慫恿她換個婆家。
    這年頭,誰離了誰不能活呢?
    ***
    高校生談戀愛,還是講究一點點儀式感的,據元初觀察,確認戀愛關係的高發期有兩個,一個是跨年的時候,另一個是情人節那天。
    京大跨年還比較隆重。
    那天晚上,百年講堂前的廣場上會舉辦活動,有歌舞表演,還有校長講話,很多處於曖昧期的、或者互有好感的小年輕會相約一起去參加跨年活動,在人潮擁擠中牽起對方的手。
    如果對方沒有甩開,那這個戀愛關係基本上就確立了。還有的能更進一步,比如擁抱。沒辦法,人擠人嘛。
    不過這樣確立的戀愛關係不太牢靠,有一部分過不了多久就分手了。
    元初和鄒凜也隨了一次大流,倆人去參加跨年活動了。
    很顯然,雙方對跨年活動的“副作用”都是有了解的。
    鄒凜在人潮中牽住了元初的手,元初沒有甩開他。
    當然了,牽住以後倆人就逆潮流而動,從跨年活動上撤退了,畢竟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
    離開人潮,坐進鄒凜的車裏,啟動車子,開啟暖風,鄒凜說:“我想親你。”
    元初直接親了他。
    一吻結束,倆人都有點氣喘籲籲。
    元初問他:“繼續嗎?”
    “酒店?”
    “嗯。”
    鄒凜立刻啟動了車子。
    元初在路上給姥姥姥爺打電話,“我今天要跟朋友出去玩,不回家啦。”
    楊鳳蘭提醒她:“知道哪兒有便利店嗎?不行去藥店買也行。”
    元初哈哈笑,“姥姥你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
    楊鳳蘭“哼”了一聲,“你姥姥是過來人!是不是鄒凜那小子?”
    “是他。我先去試用一下哈。”
    倆人中途在藥店停了一下,買了一盒計生用品,然後直奔酒店。
    鄒凜是個學霸,各方麵都是,理論知識極為豐富,並且很快將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表現出了很高的實踐能力。
    雲收雨歇。
    鄒凜問她:“試用還滿意嗎?能不能轉正了?”
    “你已經是我正式的男朋友了呀。”
    鄒凜抱著她親了好幾下,“你接受一個入贅的丈夫嗎?”
    元初:“……你是知道我想招贅嗎?”
    鄒凜愣了一下,隨即把頭埋在她脖頸處笑了起來,“我不知道。隻是我想入贅。我就想當上門女婿。我爸媽也致力於要把我贅出去。”
    “為什麽呀?”
    “我爸媽的想法可能比較與眾不同一點。”
    元初擺好了洗耳恭聽的架勢。
    鄒凜是家中長子,他還有個妹妹,違反政策生的。他父母因此而失去了公職,下海經商了。倆人都挺有生意頭腦,家裏事業做得還行,用鄒凜的話說,“億萬富翁肯定是稱得上的”。
    但是鄒爸鄒媽明確跟他講,他們倆打拚的這些,都要留給小女兒,讓鄒凜自去打拚事業,不要想著依靠家長,這裏鄒凜引用了鄒媽原話,“你要是能傍上一個富婆,從此吃上軟飯,那也很不錯”。
    鄒爸鄒媽早早就立下了遺囑,還讓鄒凜簽下了放棄遺產繼承協議。
    鄒凜都簽了。他跟元初說,“我爸媽同時也簽字放棄了讓我履行贍養義務。這些都是進行了公證的。”
    元初不得不說一句,“你爸媽的想法確實挺與眾不同的。那你難過嗎?”
    “那倒也沒有。他們既沒打壓我,也沒虐待我,他們不怎麽愛我,但也沒把我當仇人,我們之間就是感情比較淡一點而已。
    我從小是跟我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在一起的。他們都是知識分子,是好朋友,住的很近。我比較熱衷於學習和研究,是受了他們影響。我妹在我父母身邊長大,她受我父母影響更多一些。我們相處不多,感情一般,不好不差。”
    “那你現在住的房子?”
    “那是我自己買的。跟我父母沒關係,用的是我自己掙的錢。初初,你信我,我沒有父母的饋贈,也可以掙到錢的。”
    元初說:“吃軟飯也不是不行,我有錢。”
    鄒凜笑著親她,“需要服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