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章:此間食無肉,病無藥,居無室..

字數:9770   加入書籤

A+A-


    提到敬畏,也許隻有像寧致遠現在這樣真真實實的看到了,才會產生敬畏的感覺,而之前在教育宣傳冊裏看到一樣的圖片,其實是沒有太大的感覺的。
    寧致遠不禁又想起了之前看過的很多恐怖監獄的描寫,跟當下這個你隻有親眼看到了才會有敬畏的感覺而隻是看圖片還沒什麽感覺完全不同的是,你隻是看看對它的描述,就已經在內心敬畏的顫抖了。
    比如俄羅斯最硬核監獄‘火島監獄’和納粹集中營的監獄
    俄羅斯的火島監獄是冰雪與熱浪交織的死亡孤島,是重刑犯的終極煉獄,被判終身監禁的他們連死亡都是奢望,隻能在40℃蚊群肆虐與零下35℃刺骨寒風中,日複一日麵對六米高牆、數百攝像頭和永遠無法完成的18萬賠償金,這座修道院改建的牢籠,27年來無人通過假釋。
    世上再無恐怖地獄,但惡人在世上橫行,就是在我們北方的鄰居俄羅斯,有這麽一座讓人一聽就害怕的監獄,這監獄從入獄到去世都管,但一旦進去,就再也出不來了,讓人瞬間覺得,被槍斃都比進這監獄好。
    不過,囚犯們心裏怎麽想是一碼事,法官們最後怎麽判又是另一碼事,這座監獄坐落在一個離莫斯科600公裏遠、沒啥人去的孤島上,這裏就是火島監獄。
    火島監獄是俄羅斯最難逃脫的監獄之一,囚犯們從沒想過能從那兒溜出來,其實他們也不敢想,因為這小島的環境太特別了,它被冰雪包圍,外麵還有12平方公裏大的湖和沼澤,就像天然的屏障,把小島跟外界隔得遠遠的;
    這個島隻有一座橋和外界相連,橋上警衛密布,走幾步就能碰到一個崗哨,還有狙擊手在四周盯著,就算讓囚犯先逃個一千米,到最後,他們還是得被一一抓回來,一個都跑不掉;
    這所監獄的圍牆足有六米高,上麵纏滿了鐵絲網,密不透風,裏麵的牆特別厚實,有0.8米到1.5米寬,要想像電影《肖申克的救贖》裏主人公瑞德那樣挖地道逃跑,門兒都沒有,因為監獄裏裏外外裝了好幾百個攝像頭,犯人們在屋裏幹啥都逃不過這些眼睛的監視;
    另外,每天早上7點鍾,看守人員都會去囚犯的住處瞧一瞧,把所有可能傷人的尖利東西拿走,這麽做既是為了安全,也是為了預防有人想不開自殺或是出現別的什麽突發狀況;
    還有,監獄外麵有獄警帶著警犬,一天到晚不停地巡邏,說白了,就算有人能挖穿那堵厚牆,再像電影裏的特工那樣爬上七八米高的牆頭,逃出去後也會立馬懵掉,因為他們壓根兒不知道該往哪兒逃,還不如老老實實待在牢房裏;
    火島監獄總共就能裝200個犯人,裏麵關的重犯要麽是****,要麽是黑手黨老大,還有殺人犯、強奸犯之類的,他們每個人都至少背了兩條人命,全都被判了終身監禁,畢竟俄羅斯從1996年開始就不再執行死刑了;
    被判無期徒刑,就是說他們得在這監獄裏度過剩下的日子,一直到死。對囚犯來說,最重的懲罰莫過於此,因為他們得一直想著自己犯下的錯是怎麽毀了這一生的,直到生命的盡頭;
    火島監獄這個地方,在16世紀的時候,其實是一座修道院,那時候的修道士有個習慣,喜歡在納瓦霍洛湖邊點起篝火,再在旁邊插上幾根火把,時間久了,大家就叫它火島了;
    火島監獄夏天熱得要命,溫度差不多40度,加上四周都是湖,蚊子特別多,吵得犯人晚上都睡不著;到了冬天,溫度又降到零下35度,冷風吹得骨頭都疼,讓人直打哆嗦。這樣的地方,關重刑犯再合適不過了。
    火島監獄的每個牢房裏住著4到8個犯人,整個房間隻有廁所裏沒裝攝像頭,那廁所小得很,四周全是牆,就一個馬桶釘在地上,算是犯人稍微有點私人感的地方(這一點倒是比咱們國家要稍微好一點,畢竟咱們是360度無死角監控的嘛);
    監獄裏生活挺方便,東西齊全,拎東西進去就能住下,囚犯們不用操太多心,牢房窗外就是墓地,人去世後可以直接葬在那兒,監獄都想周全了,妥妥的一條龍服務呀,哈哈’;
    火島監獄內設了一個裁縫車間,想表現好點的犯人可以去那兒幹活,這個車間主要是給莫斯科的一家私營公司做救生衣、建築安全服、焊工防護衣、小孩外套,還有醫生護士的工作服;
    在那兒‘上班’,一個月最多能賺100歐元,錢雖不多,但算是表現好的一個證明(這點倒是在全世界都一樣哈,比如咱們這裏的罪犯也是要進行手工勞動的,像監獄裏的踩縫紉機,對吧,都可以成為一個暗號,或者監獄的代名詞);
    監獄配備了45個燒水的鍋爐,但淋浴的地方隻有一個,每次隻能讓4個人洗;每周,囚犯們都得被安排洗一次澡,這4個人洗完,就換下4個人繼續;澡堂是監獄裏唯一一個沒有攝像頭的角落,不過澡堂的門上開了個小洞,管理人員可以通過這個小洞隨時盯著囚犯們的一舉一動;
    監獄為了省錢,讓好多囚犯來做裏麵的工作,像廚師、麵包師、鉗工、電工這些,他們烤麵包、做大鍋菜,然後送到每個犯人的房間,當然啦,管理人員不會讓他們碰那些跟安全有關的事兒(這一點果然也是全世界監獄的共通之處哈,監獄本身自行就能成為一個小的社會係統);
    這些犯了重罪的囚犯跟一般的犯人不一樣,不能讓他們湊一塊兒吃飯,他們反正已經被判了終身監禁,啥都不怕了,說不定會想辦法劫持獄警或者獄友來爭取逃跑的機會,因此,他們每頓飯都得在自己的牢房裏單獨吃;至於夥食情況嘛,就不用說了,嗬嗬;
    在牢房裏,要是犯人生病了,他們是有機會看病的,監獄裏有個特別的鐵籠子,專門用來放那些需要打點滴的囚犯,這樣囚犯就沒法拿針頭傷醫護人員了,但醫生不是整天都在,隻有白天才會來,晚上要是有事,就得先忍著。
    在世界曆史上,最恐怖的監獄要屬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德國的奧斯維辛集中營了,奧斯維辛集中營的存在和罪行被認為是人類曆史上最黑暗、最殘忍、最令人震驚的事件之一,成為了人們不可磨滅的曆史悲劇。
    奧斯維辛集中營是納粹德國在波蘭設立的一個大規模滅絕營,它被用來關押、虐待、強迫勞動和殺害約1200萬人,其中包括6百萬猶太人、200萬波蘭人、3萬吉普賽人、25000同性戀者、1.5萬精神病患者和15萬蘇聯戰俘等等;
    在奧斯維辛集中營中,囚犯們被迫進行超負荷的勞動,沒有足夠的食物、水和衛生設施,被關在狹小的密閉空間中,被嚴格監視和懲罰;囚犯們不僅麵臨饑餓、疾病、寒冷和酷刑,還被迫進行殘忍的人體實驗和xing nue待等等,其中一些行為被認為是人類曆史上最殘忍的罪行之一;
    奧斯維辛集中營的恐怖之處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是大規模屠殺,在奧斯維辛集中營中,有數以百萬計的猶太人、吉普賽人、同性戀者、政治犯和其他‘不受歡迎的群體’被送入毒氣室,或者被執行槍決、餓死、酷刑致死等手段被殺害,無辜的人們在集中營中被剝奪了生命,這種大規模的屠殺讓人心寒;
    其次是極端酷刑,奧斯維辛集中營中的囚犯遭受了各種各樣的酷刑和虐待,比如強製勞動、電擊、冷水浴、體罰、強製絕育、注射疾病等,這些極端的酷刑讓人難以想象;
    再者就是惡劣的生活條件,奧斯維辛集中營中的囚犯生活條件極為惡劣,他們被迫進行重勞動,食物短缺,且缺乏基本的衛生條件,這導致了大量的疾病和死亡;
    最後就是精神上的虐待,奧斯維辛集中營中的囚犯不僅遭受了身體上的虐待,還遭受了精神上的虐待,他們被剝奪了自由和人格,被迫宣誓效忠納粹黨,這讓他們的自尊心和人格受到了嚴重的摧殘。
    所有的這些,隻是讓人讀一下,便會在內心深深的顫栗。
    剛剛說到帶著尖刺的刀片刺網,在這一點上納粹集中營的監獄不同於普通的監獄,在納粹集中營的監獄裏,更為殘酷的是連地上都鋪設著這種帶刺的鐵絲網!
    囚犯隻能站在這裏,坐下躺下都不行,即使是站著,也不能動,動起來就會不小心碰到電線,也會被刺到。這種折磨,非常人難以想象。
    寧致遠不由得打住了自己的思考,好讓自己能夠平複下內心因恐怖的想象而產生深深的恐懼。他不自覺的往遠處望了下,發現一圈圍牆上麵還有4個小的崗亭,這應該就是在裏麵常聽人說起過的瞭望亭了。
    每個崗亭上麵配備了兩名武警人員,一名坐在崗亭的裏麵,還有一名站在崗亭的旁邊,身著整齊幹練的武警服裝,英姿颯爽,站的筆直,看著遠方。
    聽裏麵的人說,瞭望亭裏都是真槍實彈的,如果發現有嫌疑人逃走,當然這種情況在我國幾乎不可能出現,別說能到瞭望亭的這塊空地上了,就連監房出去都簡直是天方夜譚。
    再者說了,就算是監房門真的打開了,讓你出去,你沒接到你能出去的命令你也不會出去的,或者說不敢出去,這就是咱們骨子裏的基因決定的,像國外的那種監獄暴動,在咱們國家幾乎不可能,那需要骨子裏真的是以追求自由做後盾的,我們是做不到的。
    裏麵的人還說,假如真的發現有嫌疑人了,真的是要逃獄了,那瞭望亭的工作流程是要按部就班的,不能出錯的,要有理有據的,步驟要嚴格按照下麵來走:
    首先是先拿大喇叭喊,作出提示,命令其‘不要動,站站好’,連續大聲的廣播三到五次,看嫌疑人的反應如何,按要求做了,就沒有問題;如果不聽,那接下來就是可以選擇開槍的;
    這個開槍是有一定的專業要求的,就是說第一槍一定是先要打在地上,作為提醒,看嫌疑人的反應;
    然後如果嫌疑人還是不聽的話,你的第二槍要打在身體的下半部分,腳上或者腿上都可以,用這種方式來強製其停下來不動;
    如果嫌疑人還是要動的,才可以擇機選擇是不是要打身體的上半部分,頭或者心髒,來結束其生命。
    也就是說你不能一看到有嫌疑人想要越獄就直接將其擊斃。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越獄人員並非可以直接擊斃,但看守人員或武警在特定緊急情形下有權采取包括使用武器的必要措施。
    具體執行需滿足以下條件:首先是在法律依據上麵,《看守所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看守人員和武警遇到人犯越獄、暴動等情形,且其他措施無效時,可按照有關規定開槍射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九條明確,劫奪在押人犯、實施嚴重暴力犯罪後拒捕逃跑等情形,經警告無效後可使用武器。
    對於執法人員來說,所有的行為背後都要有法律的依據,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就比如我們平時在馬上上騎電動車載人被交警抓到了,對吧,他們就是一邊開罰單,一邊在那裏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也就是說執法人員並不會要求你要怎麽做,他們隻會對你自己自由選擇而做出的不合法律依據的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罰就完事了。
    比如你可以在交警麵前闖紅燈的,交警不會阻止你闖紅燈的,闖不闖紅燈那是你的自由,但是,隻要你闖了,交警就會依據法律規定對你做出相應的處罰。
    同樣的道理,武警做出的行為也需要有法律的依據。當然了,僅有法律的依據還不夠,還要細化到具體的可能情境,為了防止武器的濫用,也同時規定了使用武器的前提條件;
    比如需要受到緊急威脅,也就是越獄行為需伴隨暴力犯罪或對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直接威脅,如持械行凶、劫持人質等;然後就是必要性原則,就是剛剛提到的必須優先嚐試非致命手段,如口頭警告、鳴槍示警,僅在無法製止且情況緊迫時才能使用武器;
    最後,就是程序規範,除特別緊迫情形外,需先鳴槍警告,若越獄人員停止反抗則必須終止射擊。
    這裏麵關鍵的一點是所有的操作都必須有實時的記錄來證明,這樣是為了劃清責任。
    比如真的使用了武器後需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法律嚴禁濫用武力,需確保行為符合必要性和合理性原則。例如,單純的越獄未伴隨暴力威脅時,應以追捕為主,而非直接擊斃等;
    也就是說,《看守所條例》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隻是賦予執法人員使用武器的權力,但實際操作過程中還必須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僅在極端緊急情況下作為最後手段。
    寧致遠正想著,突然看到由6名配備裝備的武警,左手拿著警棍,右手拿著防爆的盾,整齊劃一的在圍著圍牆進行巡邏。
    看守所,本質上是限製人自由的地方,是國家機器的組成部分,武警是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暴力機器的執行者,因此,看守所由武警執勤是屬性必然。
    武警部隊主要負責看守所和監獄的外圍武裝警戒,其主要職責是確保關押目標的安全,提升勤務質量,防止襲擊、暴獄、劫持和逃跑等事件的發生;武警們每天都要進行高強度的體能訓練和專業技能訓練,包括擒拿格鬥、警械、槍械使用、應急處突演練等;
    聽管教講,罪犯的暴獄行動有時帶有政治動機,通常以團夥形式進行,而劫獄的手段多樣,包括襲擊警衛、偷襲哨兵、誘殺民警、化裝行騙以及內外勾結等;
    逃跑的方式則可能通過衝破監門、翻越監牆或穿越地下管道等途徑,武警官兵必須隨時應對,確保勤務工作中能夠有效完成反襲擊、製止罪犯暴獄與追捕逃犯的任務,保障關押目標的絕對安全。
    武警部隊部署在看守所、監獄的警力,負責在監區大門、巡邏道和崗樓設置哨位,執行武裝警戒任務,防範和製止人犯自殺、脫逃、行凶、騷亂以及外部襲擊,確保看守所、監獄安全。
    而且還有一點特殊的是,此前鐵道、交通、林業、民航等係統的看守所由看守幹警負責武裝警戒與押解任務,當人犯因出庭或看病等原因外出時,需填寫《臨時出入單》,由押解幹警交執勤武警查驗放行,返回時再次核驗。
    看守所、監獄對來訪人員嚴格管理,來訪者需持身份證件和相關證明,辦案人員需憑出入證進入監區,出入證在離所時收回,除看守幹警、執勤武警及相關工作人員外,未經批準或未由幹警陪同,任何人不得進入監區;
    對於轉送外地、就醫或押解逃犯,必須實行武裝押解,由幹警帶領武警執行,確保配備足夠的押解力量,押解人員在押解人犯途中必須嚴密看管,防止發生意外,可以對人犯使用械具;
    押解女性人犯時應有女性工作人員負責生活管理,在押解過程中,押解人員需保持高度警惕,防止脫逃、行凶或自殺等意外情況發生。遇到人犯越獄、暴動、脫逃、劫持或持有危險物行凶等緊急情況,若其他措施無法製止,可依據規定開槍射擊;
    除特別緊急情況外,應先鳴槍警告,若人犯畏服,應立即停止射擊;開槍後需保護現場,並立即向主管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報告,也就是前麵說說的那些流程。
    寧致遠正在那裏認真的思考著,忽然看見兩名女管教帶著兩名女嫌疑犯走了過來,在離寧致遠不到5米的地方停了下來。
    寧致遠不禁好奇的上下打量著,無論是出於好奇的本能,還是出於欲望的本能,總之就是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要讓自己去看往她們的方向。
    兩名女嫌疑犯都是留著長長的頭發,就這麽披散著落在肩膀和背上麵,因此看不清她們的臉龐,僅僅能從一陣微風吹過的時候略微窺探一眼側臉;這時的寧致遠隻恨風吹的方向是從他到她們的方向的,而不是反過來,要是風是反方向吹得該多好呀,那就可以仔細聞一下風中屬於她們的味道;
    不得不說在裏麵真的是憋太久了,生理問題對於寧致遠這個年紀的人來講,那可是最大的問題。也許也是因為照顧這樣的生理需求,看守所裏的夥食才會這麽差?
    畢竟看守所不是監獄,監獄那是經過法律判決之後,妥妥的罪犯身份已經確認了,那監獄作為懲戒的場所,夥食理所應當的差一點,作為對犯罪分子的懲戒,無論是從法律上麵,還是從道德上麵,都是可以說得過去的;
    但是,在看守所就不一樣了,看守所隻是嫌疑人,還沒有最終定罪,在懲戒的功能和保證一些人身該有的權利上麵就要有所側重,也就是說夥食差這個在懲戒功能上麵的作用是沒有必要在看守所就開始執行的;
    那也就是說,看守所的夥食差,其主要目的並不是為了懲戒,而是為了管理上的方便。為什麽這麽說呢?寧致遠這可是親身經曆過了,像他這個年紀的年輕人,講白了,生理上的問題是很難克服的,但是,人已經在看守所了,再難克服也沒有辦法的,隻能忍著;
    那這個忍著,難免就會讓其它的行為也好,情緒也好,多多少少會因為其它高強壓的管理方式的不適應或者不接受而更加的升級,直到不得不通過自己解決的方式或者轉嫁其他渠道來進行發泄的方式,釋放出來;
    可無論是那種方式,那都屬於事後管理的角度了,真正厲害的管理從來都不是事後的管理,而是將一些事後可能發生的危險從事前就給它消滅掉,也就是說,看所守裏的夥食差,就是為了讓你營養不良,然後沒有什麽精力來血氣方剛;
    沒有營養,哪裏會來大的生理欲呢,所謂‘飽暖思yinyu’,反過來,不飽暖si yin yu必然會下降些。但是,這也隻能是有限的進行限製,欲望畢竟是人的本能,不可能根除。
    所以,對於像寧致遠這個年紀的年輕人,又因為在看守所關了快一年,別說見女人的麵了,連女人的聲音都沒聽到過了。在這樣的情境下,突然間看到兩個女嫌疑犯,那是覺得衝擊和生理的欲望,是可想而知的。
    正想著,突然,那兩名女嫌疑犯也轉頭看向了寧致遠,雖然都是素顏,披頭散發的,但是,也足以讓寧致遠內心神魂顛倒、春心蕩漾了。仿佛連她們看過來的眼光裏都有著跟寧致遠一樣的情愫一般。
    寧致遠一時間無法分辨是因為自己被內心的欲望遮蔽了雙眼,是因為自己內心欲望泛濫所以看誰都是充滿欲望呢,還是就算是女人,那也是人啊,是人在裏麵關久了沒見過男人也會跟沒見過女人的男人見到女人春心蕩漾一樣的春心蕩漾呢?
    不知道,反正能多看兩眼就多看兩眼吧,不看白不看。兩名女嫌疑犯好像也是抱著一樣的心理,甚至其中一名女嫌疑犯還對著寧致遠露出了微笑。
    寧致遠本能的轉過了頭,他平時在外麵就是極其內向的人,大街上看到美女也就是禮貌性的一瞥,如果對方看過來,就不不自覺的低下頭,其實這就是骨子裏的自卑在作祟;
    可是,不同的是,在外麵看到美女低下頭後,就不會再去看了,徑直走過去就完了,下次再看到美女也還是相同的行為,但這次在這裏,寧致遠僅僅是轉過頭來不到兩秒鍾,內心的激情就讓他再次把頭轉了過去,其中的一名女嫌疑犯仍是微笑著看著他。
    這一次,寧致遠沒再轉移開視線,兩個人就這麽相互打量著對方。雖然不知道對方在想什麽,但是,有時候很多事情感覺到了其實都不難猜。
    但寧致遠此刻心裏在想的卻是,果然還是休謨說的對,‘理性是激情的奴隸’,內心的從小養成的道德感也許會讓你本能的做出某種行為,可是,這依然經不起激情的胡亂衝撞。
    寧致遠又突然覺得這是不道德的,這種看著現實中真實的女人在腦海裏產生的一些齷齪的想法或者說情境代入感的意淫,跟你晚上在被窩裏麵看著男人裝上的穿著裸露性感的女人圖片進行的意淫,是不一樣的;
    那我們不禁要問,道德判斷的基礎是理性還是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