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我選了一個更快解決問題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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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被告向我公司借貸五萬元,約定月息2%……至今仍未歸還……”
    石小寧畢竟是律師出身,正常起訴的本事還是有的。
    而隨著他的陳述,在場政法大學的學生們也慢慢知道了案情。
    原告是一個小貸公司,被告則是一個剛剛畢業沒多久的大學生,結果貸款五萬元之後還不上,現在被告到了法院。
    然後不知道怎麽請到了周雲律師幫忙做代理,然後有了今天的這個現場庭審。
    而且,原告的這個代理人居然還是他們政法大學的學長!
    在場的學生們已經開始私下裏低聲討論了,沒辦法,大家都不理解為什麽周律師要接這麽一個案子。
    按道理來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嘛,你就算再怎麽樣,那人家公司確實給借錢了,然後現在被告你不還錢,那怎麽想都不對。
    不過大家都還有點腦子,所以也隻是低聲議論那麽幾句,還是在繼續聽。
    原告陳述完了,石小寧環顧一圈,臉上帶著笑容坐下,他感覺自己剛剛的陳述特別好。
    事實和理由說的那叫一個充分,而且還加上了一些公序良俗方麵的內容。
    就是說,我們公司出於好意給你借錢,結果你說不還就不還,這樣的行為是很有問題的。
    這是特意加上的內容,如果在法院庭審的話肯定不會加,法官見的案子太多了,你加上這些說不定還會讓法官反感。
    但這會兒是在學校,石小寧可是很清楚的,大學這些學生,現在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
    隻要不符合他們心中的標準,就算是周雲,他們該噴也依然會噴。
    李法官隨即讓被告方開始答辯。
    周雲隨即開始答辯,首先還是答辯請求。
    “一,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二,本案訴訟費由原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第一,我方確實和原告借款五萬元,但是這五萬元是為了償還原告之前的借款和高額違約金,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屬於套路貸,而套路貸是不被法律支持的,因此我方不需要償還這五萬元。”
    “第二,原告公司約定的利息高於國家規定的最高利息標準……”
    就這麽簡單幾句話,然後周雲的答辯就結束了。
    他就說了兩個事,一個是這屬於套路貸,所以不需要還錢,第二個就是這利息太高違法了,所以利息更不需要還,結束。
    在場的學生們更加懵逼了,這……就這麽簡單?
    方宇飛皺著眉頭,他不知道這位周律師是怎麽想的,在他看來這個案子不應該接。
    從案情上來看,那個被告在借錢的時候明顯還在學校,這種時候就敢和小貸公司借五萬,明顯不是什麽好玩意。
    這不是他瞎說,大學生裏麵就有這種人,網賭加網貸,直接掉入深淵,基本上很難爬上來。
    至於周律師說的什麽套路貸,他們根本看不出來這有什麽套路的,就是自己借的錢。
    雙方陳述結束,舉證質證開始,隨著一份份證據的展示,在場學生們的眼神越來越不對勁。
    方宇飛現在就一個感覺,這原告的證據特別充分啊,你看看,轉賬記錄,合同什麽的應有盡有。
    反觀周律師那裏,什麽證據都沒拿出來。
    石小寧的臉上越來越興奮,旁邊的虞雲也終於不再陰沉著臉了。
    他雖然不太懂法,但也可以看得出來,對麵的周雲好像被打的一敗塗地。
    比如現在,輪到周雲質證了。
    麵對著在場眾人的注視,周雲依舊不慌不忙道:“對於原告提出的證據,我方均認可。”
    什麽玩意?你都認可?
    雖然律師的質證一般都像是在背課文,反正翻來覆去就是“真實性合法性關聯係”,但你這全部認可那也有點過於離譜了吧!
    知道的說這是周雲,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哪個律師過來混日子呢。
    對麵的石小寧聽到這話也有點茫然,不是,他都已經做好了所有證據都被質證的準備,而且已經想好怎麽在辯論中提出來了。
    結果對方……都認可了?
    在場學生們的議論聲有點大,李法官不得已敲了敲法槌道:“請大家保持安靜!”
    敲完後李法官忍不住感受了一下這法槌,你別說,這新的就是手感好。
    這次可不是協調的,而是法院領導知道他們要去學校做現場庭審後,專門給批的說讓拿個新法槌過來。
    不然到時候槌頭飛了就很尷尬。
    那飛的是槌頭嗎?那是法院領導的臉!
    周雲這邊自然聽到了下麵的議論,但他並不在意,證據當然沒問題,因為這些證據都可以用到後麵的刑事案件裏。
    那都已經可以用來當做刑案證據了,什麽合法性之類的肯定沒問題,所以他全部認可,沒問題啊。
    李法官看著在場眾人的樣子都有點想笑,隻能說,這就是律師和律師的區別吧。
    法庭調查階段結束,接下來是法庭辯論,石小寧已經完全做好了準備,他要在這一次辯論裏把周雲徹底擊敗!
    這真的是時來運轉啊,連老天都在幫他。
    這麽多學弟學妹們的麵前,擊敗周雲這樣全國知名的大律師,那感覺真的太美妙了!
    而方宇飛已經不知道說什麽好了,他想不出來這個案子還能怎麽贏。
    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周律師專門弄了這麽一個“講座”,總不至於是專門來丟人的吧。
    所以周律師肯定還有翻盤的點,隻是他們自己想不到。
    那到底是什麽呢?
    法庭辯論終於開始了,石小寧火力全開,從“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講到了民法典,又講到了“社會的公序良俗”。
    總之如果按照他的話來看,祝舒怡不還錢的行為對社會秩序都造成了極大破壞……
    終於石小寧說完了,輪到周雲了。
    而周雲直接道:“我再重複一遍,這是套路貸,在這裏我想問問原告代理人,你知不知道我的當事人借了錢之後是直接還了上個債權人的本金和違約金嗎?”
    石小寧有點疑惑道:“我不太清楚,但這和本案無關吧?”
    周雲聞言笑了:“對,和本案無關,但如果那個違約金特別高,而且那個錢其實也是你們公司或者你們公司的老板借出去的呢?”
    石小寧還是有點疑惑:“你說這些都沒有證據,和本案沒有任何關係,就本案證據而言,被告是必須要還錢的。”
    周雲再次笑道:“我當然有證據,隻不過我的證據沒有提交法院,因為有一個途徑比民事訴訟更加便捷。”
    周雲的話音落下,隨即法庭外麵走進來幾個警察。
    為首的警察笑道:“各位同學,打斷一下,這個案子的原告以及代理人涉嫌套路貸詐騙,現在已經被京南分局依法傳喚,這是傳喚證。”
    “哦對了,報案人就是周律師,同時周律師也提供了本案的大部分證據。”
    啊?在場的學生們頓時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