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仔細想想你們這是什麽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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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等了一會,學校這邊的那位劉校長姍姍來遲,來了之後便盯著周雲,像是有什麽深仇大恨一樣。
事實上仇恨當然大了,盡管提前和局裏做了溝通,但現在還是不知道怎麽處理。
最關鍵的就是,舉報人名字叫周雲,而這個人你要是想糊弄他,那肯定是不會滿意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局裏不想麻煩,所以讓學校趕緊把這個事處理了,換句話說就是把那個值班員給處理了……
但小縣城嘛,值班員也是找關係進來的,雖然是臨時工,但處理起來也麻煩。
所以現在他們學校領導都很頭大,現在還坐到了被告席上,那看到周雲自然沒什麽好臉色。
周雲不在意,想我死的人多了,你算老幾,先排隊。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庭審開始了。
首先還是那套流程,法庭紀律,是否回避以及是否調解。
在確定不調解後,審判長王燕青便開口道:“現在請原告進行陳述。
周雲隨即進行陳述,這一步的陳述其實主要是表明,對方做了什麽事,侵犯了什麽樣的權利,就我們說的事實和理由。
而周雲的陳述裏,被告幾個學生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和健康權。
你把別人打的不健康了,那就相當於你侵犯了別人的健康權。
侵犯了財產權就更簡單了,強行索要別人的財物,這肯定侵犯了財產權。
周雲說完了,很快這邊的老劉開始答辯。
老劉的觀點就是,侵犯健康權的證據不足,視頻裏隻能看到孩子在打鬧,也沒有傷情鑒定以及醫院檢查等等的東西。
至於侵犯財產權,老劉的答辯理由是,這是同學間的贈予。
聽到這個理由周雲差點笑出了聲,以前聽說基層法律工作者們的路子非常野,今日一見果然名不虛傳!
這個對方是沒辦法說什麽證據不足的,因為要錢都是通過轉賬形式來要的……
沒辦法,各種支付方法的發展不單單把偷錢的小偷給幹懵了,連同這些混混們也不像以前那樣可以直接要到現金了。
大人手裏基本上都沒多少現金,所以像是郭喜田這種在外打工的,那一般都是給孩子微信裏轉點錢。
因此,也隻能通過轉賬的方式來要錢了。
而轉賬這種東西你是沒辦法否認的,人家好端端的憑什麽給你轉賬。
結果對方現在直接來了一句“同學間的贈予”,讓周雲都差點笑岔氣。
不過他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輕易不會笑,現在還是能忍住的。
審判長王燕青也差點笑了,她是知道老劉的,這位一向思路清奇,隻是沒想到這次會這麽說。
對麵的老劉也看到了周雲的表情,臉色有點黑,他覺得周雲瞧不起自己。
行等著,你這邊的證據也沒那麽充分,轉賬而已,怎麽就侵犯財產權了,那明明是自願轉賬,憑什麽不能認定為贈予了!
而對於學校,周雲的理由是沒有盡到教育監管責任,存在嚴重的過錯。
理由是被打了,和老師溝通,但卻沒有後續,這說明對方存在極其嚴重的不作為。
劉校長的答辯就是,他們已經盡到了教育監管責任,他們在事情發生後便聯係打人學生家長溝通,隻是對方家長沒來學校。
那人家不來學校他們也沒辦法,義務教育階段不能開除,隻能對學生進行教育。
就這樣,陳述完成了,開始舉證質證。
周雲這邊就是那些證據,打人視頻,和老師的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等,全部被老劉認為關聯性不足。
他認為這些都沒辦法完全證明存在侵權行為,證明力不足。
當然,民事案件大多都是這樣,很少會有那種極其完備的證據鏈,真的有那樣的證據鏈,你連律師都不用請,拴條狗上去都能贏。
所以才需要法官根據高度蓋然性來判斷,就是結合事實與生活常識等等,判斷哪邊的主張更具有高度可能性。
生活中也經常會出現一些案例,刑事無法處罰,但是民事卻需要賠償的情況。
學校這邊則拿出了老師與呂德海等家長的聊天記錄,證明確實說過。
周雲一一進行了質證,也是差不多的理由,關聯性不足,證明力不夠。
很快舉證質證結束,開始法庭辯論。
可以說,從案件最開始,周雲就給對方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內容裏,打人和要錢是分開的,主張也是侵犯健康權和侵犯財產權,然後分別以此為由進行索賠。
那麽按照常理,對方肯定也會分別來進行應對,這是一個正常的思維方法。
結果沒想到對麵的這位上來就說是同學間的贈予。
這讓周雲都有點沒反應過來,畢竟你說贈予,那意味著確實是無條件給對方錢了。
有暴力行為的前提下,然後無條件給錢,那叫什麽,那踏馬叫搶劫啊!
當然,這個時候對方其實說什麽都沒用,不管說什麽,周雲都已經準備好了,可以直接引申到搶劫上去。
結果突然冒出來一個無條件贈予,這個周雲是沒有準備過的,畢竟對方就算是再沒有刑事敏感度也應該意識到,暴力加無條件給錢是很危險的。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對方還真就用了這個理由,那就沒辦法了,給他省了很多事。
很快周雲開口道:“審判長,我請求對幾個被告進行發問。”
王燕青點點頭:“準許發問。”
周雲隨即看向了對麵道:“我首先要問這幾位監護人,我想知道代理人所說的無條件贈予是否代表著你們的共同認知。”
這話其實沒必要問,代理代理,那代理人的話肯定就是代表著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但是,代理人和當事人扯皮的案子太多了,經常打官司的都知道,律師在那裏說呢,結果當事人這邊直接跳腳了:“你別亂說,我可不是那意思!”
律師當場懵逼,拚命暗示當事人別說了,結果當事人越說越起勁。
法官……法官都沒敲錘,就在那裏默默看著,看的還很開心。
所以這個時候就要問清楚了。
呂德海幾人對視一眼,隨即在那裏說道:“是,我們都是這麽想的,那就是……就是那個同學間的贈予。”
周雲點點頭,又看向了學校這邊道:“劉校長,我這邊需要再次和你確認一下,確定那幾個監控都壞了,然後沒有任何視頻對吧?”
劉校長有點不理解對方這麽問的意思,但還是說道:“對,那幾個監控確實壞了,最近正在維修。”
周雲隨即看向了上麵:“審判長,我的發問完畢。”
“現在,我想請大家看看證據時間,證據一(打人視頻)是發生在六號的,而證據三(其中一份轉賬記錄)則是發生在八號的。”
“那麽也就是說,被告四個學生在圍毆我的當事人第三天,我的當事人給他們轉了二十塊錢。”
被告代理人說這是無條件贈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被告方確認我的當事人無條件給錢了。”
“那麽,前天才剛剛把人打了一頓,而且還用拖把抽臉,結果兩天後就無條件贈予錢了?我認為說不通。”
“唯一能說通的理由是,我的當事人在被狠狠打了一頓後,出於恐懼和害怕的心理而將這二十塊轉給了對方。”
聽到這話,審判長的臉色一下子變了,法律工作者老劉皺著眉頭好像在想什麽。
倒是呂德海等人一臉茫然,他們沒懂對方這麽說的意思。
什麽確認無條件給錢,什麽恐懼和害怕的心理,這什麽意思。
一邊的劉校長同樣有點不太理解。
“老劉,他這什麽意思啊?”呂德海開口道。
老劉這會兒終於想明白了,打人,轉賬,這是搶劫啊!
趕緊道:“他說你兒子搶劫了對方的二十塊,不是,這……”
他真的沒有注意到這筆轉賬記錄,因為這隻有二十塊錢。
而這也是為什麽周雲一定要確認搶劫罪而不是敲詐勒索罪的原因。
因為搶劫,理論上來說一塊錢就可以入罪,是行為犯,也就是說理論上隻要你有搶劫這個行為,就可以定罪,沒有要求說必須搶到錢或者是搶到多少錢。
說完周雲還向著劉校長露出了笑臉,頓時劉校長的臉色變得如同鍋底……
這要是搶劫,那他們之前那行為算什麽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