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案子又又又有了一點小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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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當防衛嗎?”
    “對,正當防衛,兩個原因,第一,從另一個案子的認定就可以知道,呂新豪等人的行為都差不多,在之前就已經對郭子浩有過多次的該類型行為。”
    “威脅拿錢,不給錢就各種毆打。”
    “那麽由此可以得出,呂新豪等人對郭子浩也存在搶劫行為。”
    “而且,在呂新豪幾人威脅要錢的時候,搶劫行為就已經開始了。”
    “那麽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天郭子浩的攻擊其實應當視為防衛行為!”
    很簡單的套路,你們既然認定另一個案子是搶劫,那這裏必然也得是搶劫因為行為都一模一樣。
    陳映荷不置可否,隻是示意周雲繼續說。
    周雲這邊繼續說道:“第二,從防衛程度上來說,之前呂新豪等都是四人在攻擊,而且還是持械攻擊,那麽郭子浩同樣持械進行反擊也是合理的。”
    “而且關鍵是,呂新豪等幾人已經是惡勢力團夥,也因此,郭子浩提前準備彈簧刀胡亂揮舞的行為應該視為合理的正當防衛!”
    周雲的辦案方法說起來很簡單,首先根據現有情況通過頭腦風暴等方法找出一個思路,然後根據這個思路一步一步來收集證據。
    民事訴訟也好,調查令也罷,所有的那一切,都是為了論證“郭子浩正當防衛”這一概念。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他基本上已經把一個律師能做的事都做了。
    一環套一環,兩個案子可以說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種情況基本上是最完美的。
    為什麽,有人不是說過嘛,天下事,壞就壞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總之,這種情況下如果還不能做成正當防衛,那就別想做無罪了,法院那裏基本上不可能判無罪,除非法官瘋了。
    話說完了,但是對麵的陳映荷半天都沒給回應,這讓周雲有點皺眉,莫非到了這個程度依然不行?
    於是周雲又道:“陳檢,您覺得咋樣?”
    殊不知,這邊的陳映荷正在心裏感慨呢,這一次幾乎可以說是把“你打你的,我打我的”這一招給用到了極致。
    表麵上看起來完全不可能是正當防衛,但是周雲從另一個方麵入手,找到了呂新豪等人搶劫那五個同學的證據。
    然後以此為突破口切入案件,可以說,隻要那個案子被認定為搶劫,那這個案子的正當防衛基本上就做成了。
    原因也簡單,公安機關也好,檢察院也罷,基本上很少會自己推翻自己的結論。
    尤其是郭子浩這個案子,周雲費盡心思幫忙爭取到了取保候審,那就好辦了,隻要沒有逮捕,檢察院就是朋友。
    所以這個時候檢察院認定正當防衛不予起訴,那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高明的辯護律師從來不會拘泥於案件的所謂現場,他們會從其他任意角度來切入案件,然後以一種難以想象的方式來把案件做成。
    對此,陳映荷都忍不住想讚歎一聲“精彩”。
    這會兒聽到周雲的話,陳映荷下意識地開口道:“啊,精彩,太精彩……哦不是,那什麽正當防衛是吧,確實是有一定的道理。”
    周雲沉默著點點頭,他感覺自己應該是聽錯了。
    陳映荷又接著說道:“認定正當防衛確實有基礎,但是周律師,我也得和你說清楚,以目前的情況來看,院裏領導不一定會同意。”
    兩重傷兩輕傷的重大刑案,如果要認定正當防衛,那不用想都知道,必須得經過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的同意,檢察長簽字。
    根本不是一個檢察官就能決定的。
    周雲聞言笑道:“這個當然,所以我的想法是,您看能不能申請一個聽證會。”
    他不會那麽天真地認為自己說服了檢察官就能真的不起訴,但是,可以由檢察官來建議召開聽證會。
    程序很重要,這已經強調過不知道多少次了。
    隻要聽證會開的好,那再做出正當防衛不起訴的決定就沒問題了。
    很多案子都是通過聽證會的方式來進行的,隻是我們平常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第四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擬不起訴案件、刑事申訴案件、民事訴訟監督案件等……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案件處理等方麵存在較大爭議,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需要當麵聽取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意見的,經檢察長批準,可以召開聽證會。
    參加聽證會的人一般除了案件相關人員外,會根據案件情況邀請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其他人員參會。
    比如涉及到婦女兒童的案子,那就要邀請婦聯的人參加。
    像是這個案子,如果要不起訴,那肯定會引發很多議論,召開聽證會就會好辦很多,這代表著檢察院在做出該決定的時候聽取了各方意見。
    聽證會嘛,陳映荷點點頭:“這個我可以幫忙申請,但是同樣得領導批準。”
    這個是自然,周雲鬆了口氣,今天過來一切都很順利,沒有費太多口舌。
    又隨便聊了幾句,周雲隨即告辭離開,到了現在,基本上可以通知郭喜田了。
    走到外麵,周雲撥通了郭喜田的電話。
    縣城另一邊,郭喜田正在家裏做飯,這段時間他基本上哪都沒去,夫妻倆都在家裏陪著孩子。
    或者說他們以前都不知道孩子在學校的霸淩居然嚴重到了這個地步。
    所以也算是給孩子的補償吧。
    手機響了掏出來一看發現是周雲打來的,郭喜田趕緊看著妻子和兒子道:“你們先別說,周律師的電話。”
    說完這才接通電話:“喂,周律師。”
    手機中周雲的聲音響起:“喂郭先生,嗯我和你說一聲,現在你們家子浩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我已經閱卷完成了。”
    “並且也已經和檢察官見過麵,具體怎麽樣我不能給你透露,總之,接下來呂德海那幾個人應該會聯係你。”
    “對,會和你商量刑事諒解的事,不是讓你給他錢,而是他要給你錢。”
    “他肯定會說兩邊互相出具諒解書這種話,你這邊要麽就把事都推我身上,要麽就直接拒絕,明白了吧。”
    “如果要給錢,那你看情況,給的錢夠多,出個諒解書也無所謂的。”
    這是真的無所謂,畢竟現在這個案子裏,重點是那個強奸罪。
    而那個姑娘的父親是百分之百不可能給什麽諒解書的。
    都知道周雲難說話,所以基本上每一個打交道的都會繞開他去聯係當事人,這個他是不能阻止的。
    畢竟案子怎麽做還是要當事人自己來決定。
    而這邊的郭喜田聽了之後頓時懵逼了。
    “啊?呂德海打電話要讓我家出具諒解書?還可能要給我錢?”
    這一刻,郭喜田心裏隻有一個想法,這合理嗎?
    兒子把他們幾家孩子捅成了那樣,結果現在,他們反倒要讓自己家諒解?
    周雲笑道:“對,案子現在可能和你想象中不太一樣,出了一點小小的偏差,所以產生了很多變化。”
    “反正接下來你自己決定就行,後續咱們隨時聯係。”
    掛了電話,郭喜田對著妻子和兒子一臉興奮道:“咱們不用給賠錢了,對,不用管那些了,周律師說,那幾家人會給我打電話,讓我們家出具諒解書!”